他确实没有经过正统的军事培训,但多年军旅生涯的直觉告诉他,必须将敌人的锐气压下,不然敌众我寡,又占据先手优势,很可能就给对方突破至中军,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
此时万分危急,大将的胆气,就是支撑军中将士的动力,见邓存忠一往无前的前突。大虞凉州军的兵卒开始向邓存忠所在的方向汇聚,逐渐越聚越多,最后变成了一群,就像小溪一般,逐渐汇集到军旗下,重新形成了汹涌的江河。
邓存忠的勇猛跟凉州军的顽强让此次夜袭的大将胡常眼眸中闪过一丝惧意。
胡常就是索惟康拉拢的小豪族胡家的家主。一切正如穆彦璋所想的一般,索惟康这种豪门反而不会舍弃自己的家业跟并不得人心的曹家共存亡。
他们也不会轻易为利益所动。倒不是他们有多高尚,而是百年豪强,家大业大,一般人给不起让他们豁出去的利益。
胡常这种中小家族却不然,只要给得够多,大不了向西域或者吐蕃迁徙。怎么样也好过留在沙州,给大虞瓜分了手中的私兵,当一个无足轻重的富家翁。
索家想要独吞归顺献城的功绩,避开了真正的豪门大族,选择与自己亲近的小家族邀他们一起干大事,前脚刚定计,后脚胡常便将之卖了。
曹延禄、葛卓希闻讯之后,顺水推舟,将计就计要将大虞军诱入城中围歼,将归义军彻底拉上贼船。
只是大虞并未冒进,曹延禄、葛卓希一合计,只能发动夜袭,将城外的大虞军击退,他们才能安全地撤离。
以骁勇著称的胡常理所当然地揽下了这个任务……
大虞的实力在河西这里有些神话了,既有摩尼教的功劳,也有往来商贾,武德司的功劳。
尽管城外的大虞军只有千余人,还从凉州奔袭而来,途径沙漠,胡常依旧不敢小觑,他甚至不敢走最近的南门,而是从沙州的东门出,借助对地形的熟悉,抹黑绕了一大圈,方才敢发动奇袭。
这一交手,胡常立刻就察觉面前的对手与自己以往的敌人大不一样。
在遭遇袭击的情况下,对方竟然没有陷入混乱,还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抵抗。
最关键的是他们人人都穿着坚固的甲胃,所有兵士竟都着甲而眠。
冷兵器对决,铠甲的作用远胜刀剑。
靠着先进的铠甲,大虞军在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与他们打了一个有来有回。
这才盏茶时间,人数远不如自己的对方,竟然发动了反击?
这完全违背了胡常所认知的常理……
他却不知大虞的兵士,在潜移默化之下,已经拥有了一定的信仰。琇書蛧
罗幼度对待兵卒的态度是古往今来最好的,还特地为了他们创建了一个词汇「军人」,授予兵卒军人的责任,军人的信仰,当然少不了军人的待遇,军人的荣耀。
立有功劳的兵卒,在大虞的地位是可以与有文凭在身的读书人相提并论。
毫不客气的说大虞的兵在大街上是能够挺着胸膛走路的,而且一旦授与一定级别的功勋,除了钱财奖励,还会登上县志,全村全县的通报嘉奖。
地位的提升令得大虞的兵耻于失败,即便处于劣势,也不会轻易撤退,丢不起这个人。
看着直径向自己方向冲来的邓存忠,胡常切齿道:「今日必定要将你脑袋砍下,制成尿器。」
他骂着嘴里却下达了新的作战指令,「大宗、小童!你们两个左右绕过此人,直接去袭贼人的中军,速战速决。」
胡常并不打算与邓存忠正面硬刚,他已看出面前这支军队战斗力的强
悍,对方有利刃坚甲在身,纵然自己有兵力优势,然兵器铠甲无法相提并论,战斗力也是如此,有可能因为拼杀中伤亡过大而溃败。
大虞军队的强悍,远近闻名,他不敢拖大。利用兵力优势,避敌锋锐,袭其中军,才是必胜之法。
宗同和、童远林两将听命后越众而出,领着两彪骑兵分左右迂回,绕开邓存忠杀向中军。
邓存忠一槊挑翻了面前的敌人,借着火光看着左右分袭向中军的两支兵马,气急败坏地
怒骂了一句:「穆彦璋这软蛋,怎么还不来
支援?」
他不怕敌人多,却怕敌人不与他正面交锋。
两路兵马迂回去攻中军,不管最后成与不成,对于他们的士气都是很大的影响。
纵然大虞兵士承受力远超一般兵卒,可绝对的劣势下,还是会出现动摇的。这是人之常情……
敌我局势不明,是当下最大问题。
邓存忠不知道对方在这黑夜里敌方到底有多少兵马……
瞬息间陷入两难之境,是继续进攻,还是回援中军?
便在这时,一支骑兵队竟从侧翼杀出,直接奔向了胡常所在的方位。
对方人数不多,但速度极快,冲杀的方向也极为精准,从斜刺里猛冲入敌军。
「干得好!」邓存忠放声大笑,那火光中隐约可见正是自己最看不顺眼的穆彦璋。
他大吼一声,仿佛半空打了个霹雳,随即纵马上前,大笑道:「随我一起宰了那个家伙。」
尽管两人明争暗斗多时,可在这关键时刻,却生出了一股叫「默契」的东西。
穆彦璋临阵经验远比不上邓存忠,面对夜袭,有些慌乱,反应慢了半拍。邓存忠帮着他镇住了场子,穆彦璋也稳住了心神,判断出对方来势虽凶,但并非归义军真的来袭,而是对方整合的小股力量。人数或许在他们之上,可无论装备、战斗力都不在一个档次的。
最快的破局方式是利用自己强悍的战斗力斩首……
穆彦璋相信邓存忠的能力,能够支持一定时间,在这对方主攻的时候,他让自己的副将去支援中军,自己悄摸摸的迂回到了侧翼,借助进攻的火光,判断出对方大将所在发动进攻。
穆彦璋这一击又准又狠,打的胡常措手不及。他一直以为自己是进攻的一方是猎人,却不想成为了猎物。
看着穆彦璋如利剑一般直插自己心窝,胡常慌忙安排人去抵达,用吐蕃语咆哮:「传令给后队的邝柳明,让他顶住!」
话音未落,前方又传来阵阵喊杀声,胡常往前一看,觉得心都凉了:原本还犹豫不决的邓存忠呐喊着对着自己的方向猛冲而来。
只是略一沉吟,胡常便作了决定,拨马便逃。
曹家不得人心,胡常此次夜袭,求的是利。在小命面前,利又算得了什么?
胡常这一逃跑,宗同和、童远林两将等于被抛弃了,分别让穆彦璋、邓存忠所部诛杀。此次夜袭也在穆彦璋、邓存忠精彩的表现下,拉下了序幕。
穆彦璋吸取了经验,而邓存忠也意识到理论知识,并非一无是处。
胡常的夜袭失败,让沙州上下笼罩了一层阴云。
但随着慕容德丰带着慕容如戒等一批瓜州兵马的抵达,阴云渐渐散去。
早已人心尽失的曹家在这一刻成为了历史。
归义军也正式归于大虞管辖……
在甘州的景琼得知以后,心中最后的一线希望破灭了,知道已经被大虞包围的甘州回鹘早晚会为东方同化,再无回旋的余地。
他唯一能做的也只有在自己任职期间维护甘州回鹘的国
祚,避免成为甘州回鹘的罪人。当沙州、瓜州归附的消息传到汴京时,并没有引发多少轰动,固然是因为大虞的声势所向无前,凯歌高奏,只是收复了两州之地,又算得了什么?
但其实归根究底还是绝大多数的百姓压根就没有多少沙州、瓜州的概念,即便是大多数读书人也是如此。
河西一地离中原太久了,经过漫长的唐末至五代十国百年动荡,华夏政令莫说是河西,
连陇右河湟之地都无法进入。
故而对于西方的了解,在这百年间是断绝的。
也就是因为罗幼度的存在,才重新打通了与西方的往来,河湟、凉州、沙州敦煌、玉门关这些熟悉又陌生的地方,再度出现于大众之耳。
朝会上也因为对于西域的不了解,引发了一件值得警醒的小事。
「归义军于沙、瓜二州恶名昭彰,张、曹历代藩镇为祸一方,臣提议废除归义军的建制,创新军以定民心。」
罗幼度看着手上的奏章,又看了看赵普盖的相印,忍不住骂了一句:这个蠢货!
他查了一下奏章的署名,却是都官郎中赵逢。
原来唐朝末年的黄巢之乱,使大明宫中的史馆遭焚,令得唐武宗以后的官方史料大多都散失。
同时张议潮的后人建立西汉金山国行为等同反贼,曹家又篡夺了张家的权势,对于张家自然没有什么好话,以至于张议朝归唐这样的英雄事迹给彻底埋没了。
这个时代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张议潮的事迹,更不知道归义军的由来。
张议潮的事迹还是在宋仁宗年间,欧阳修修史的时候,从寥寥数笔的零星记载中找出来,加以补全的,即便如此,张议潮也未能立传。
赵普的才略跟文化水平不成正比,他压根就不知道有张议潮这个人物,所以理所当然的同意了废除归义军的决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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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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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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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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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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