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大宽敞的马厩里,王衙役稍微掩住口鼻,询问正在仔细观察病马的李昂。
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
李昂后退半步,冥想了一番医治方案,良久才睁开眼睛,点了点头,“可以医。”
“真的能医?”
此时已经结束了失意哀愁状态的荀监丞,也走进了马厩,目光灼灼地盯着李昂,“有几分把握?需要准备什么?”
李昂随意道:“把握,大概有七八成吧,如果城外的病马也都是这种病症,大部分我都能医好。不过需要二十贯左右的药材费。”
“二十贯?”
荀监丞瞪大眼睛,张大嘴巴。
“太多了?”李昂皱眉道:“实在不行我可以自己出,不过事成之后,要给我补上这二十贯,再加十贯利息。”
“不,不...”
荀监丞摆了摆手,他还以为李昂会开出五十贯、一百贯这样的价码——这个时代的许多医者都有趁人病、抬药价的行为,捏着一副救命药对病人家属开出千贯天价的黑心医师也不是没有。
“咳咳,王三郎,请你去库房支二十贯过来。”
荀监丞让王衙役去拿钱,自己则一改先前的冷淡态度,热情地向李昂询问医治细节。
李昂还是之前那套“肝火上炎、阴虚火旺”的说法,等王衙役拿钱过来了,他又再向荀监丞借了一匹马,并告知接下来四天,他每天都会来,让荀监丞把病马集中管理好。
说罢,李昂就拉着王衙役去街上买药材。
被要走了二十贯和一匹马的荀监丞,在牧监司的大厅里来回踱步,没过半个时辰,就等到王衙役回来复命。
荀监丞急忙问道:“怎么样?那个李昂带你去买了什么药?”
王衙役一脸的震惊与不可思议,甚至于手掌都在微微颤抖——自从参加过十年前镇抚司追缉凶犯的行动之后,他原本以为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什么事情能让他如此震惊。
“他...他先是带我去瓷器店买了瓷器,又去买了白盐、硝石,再去铁匠铺下了订单,说要订制什么针管,然后...”
“然后什么?说啊!”
“他带我去,买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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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你...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癖好啊...”
保安堂里,柴翠翘同样一脸震惊地看着李昂。
李昂的怀里捧着一个巨大的瓷器花瓶,里面不断传来水流晃荡声,散发出浓郁的、难以描述的古怪气味。
猪眼球。
瓷器花瓶里,满满当当地装满了猪的眼球,一颗颗残留着血丝,看着猎奇无比。
嗯...其实“特殊癖好”这个词用的都比较温和了,要是让洢州城镇抚司,或者南面周国那些昊天道门的狂信徒看见李昂带回来一瓶猪眼,只怕要怀疑他是人间妖邪。
“瞎说什么呢,还特殊癖好。”
李昂轻轻将花瓶放在地上,“你去找点柴火出来,再把仓库里的纯酒拿出来。”
“哦。”
柴翠翘乖乖去烧热水,李昂则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看着一瓶猎奇物。
这些浸泡在冷水里的新鲜猪眼,是他和王衙役,去洢州城经营规模最大的屠宰场那里,以三文钱一颗的价格收的,全程由李昂自己用刀剜下来,没有一颗有破损或者刀伤。
想到王衙役和屠户们瞠目结舌的惊愕表情,李昂嘴角不禁稍稍扬起。
“看来我的外科技术,还没有退步嘛。”
他得意地点了点头,虽说外科医生是和现代科学、现代工业体系绑定在一起的职业,没有了药物与先进手术器械,没有了靠谱的止血、止痛、杀毒灭菌方法,外科医生一身本事难以发挥,
但,只要思维宽泛灵活,方法永远比困难多。
“哺乳动物的角膜位于眼球前方,直接与外界接触,易受到微生物、外伤及理化刺激因素的损害而发生炎症。
可以用浓度为0.25%~2%的阿托品溶液或软膏,每日滴、涂,从而放大瞳孔,减轻虹膜刺激,促进溃疡愈合。
或者在球结膜下注射抗生素,使用糖皮质激素,服用维生素C、维生素B2及鱼肝油丸等。
现在既然什么也没有,就只能...因地制宜,
用猪眼球了。”
李昂自言自语着,将所有新鲜猪眼搬到庭院中,拿纯酒(学宫用蒸馏工艺发明的高浓度酒精,通常要兑水才能饮用)对自己的手掌进行消毒。
消毒效率最高的酒精浓度其实在75%左右,过低会无法彻底杀菌,而过高则会导致细菌的蛋白质凝固,形成薄膜,反而不能完全灭杀细菌。
不过在这个条件下,有高浓度酒精就不错了。
李昂用纯酒给自己双手消毒后,再拿冷水仔细洗去猪眼球表面的血污和杂质。
期间,他让柴翠翘找了一口铁锅,在锅里倒入清水,再在里面放一个耐热瓷碗。瓷碗不装水。
当铁锅烧热,产生蒸汽,水滴就会凝结在铁质锅盖上,最终低落到瓷碗当中,得到粗制的蒸馏水。
粗制就粗制,能用即可。
李昂拿蒸馏水,将所有猪眼球洗涤了一遍,再拿用蒸馏水复煮过的干净布,将眼球表面浮水擦去。
之后,李昂重新给自己的手掌消毒,再用小铁刀,在猪眼球的瞳孔中间切开一公分切口,对着酒精消毒过的瓷瓶,挤压眼球,使得眼房液、玻璃体、晶体、虹膜等一起流入容器。
最后,将整个瓷瓶盖好,放入由硝石制成的冰盒中,进行冷藏。
整个流程繁琐而复杂,至少柴翠翘完全看不懂李昂要做什么。
“少爷...”
柴翠翘看着正在用昂贵纯酒洗刷手掌的李昂,欲言又止。
“怎么了?”
李昂拿布擦拭掉手上的水珠,又抬手凑到鼻子前闻了闻,还好没有残留下什么奇怪的味道。
柴翠翘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猪眼难道...不恶心么?从猪脑袋里挖出来...”
“什么恶不恶心的,只是器官而已。就跟猪耳、猪皮、猪肉一样。”
李昂皱着眉头想了想,“不过听你这么一说也是,从猪脑袋里出来的,确实比较脏。
唔...晚饭就弄个炒大肠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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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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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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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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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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