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柔舒缓的猫叫声,带着点湿湿的水雾,打破了清晨的第一缕阳光。
新的一天,从被家里的猫叫醒开始。
李想爬起身,揉了揉眼迷糊的眼睛,对着床边壮硕的身影道:“早,大脸猫。”
“喵!!”
灰毛白脸白胸脯的巨大虎斑猫不满地低叫了一声,探出壮硕的前肢,没有伸爪子,以肉掌给李想的大腿来了一下。
“咝——!!你真用力啊!”
李想一瞬间痛得清醒过来,捂住大腿疯狂揉搓,并怒视着它。
“喵~”
有着白灰交杂皮毛,紫色手掌型大耳朵,体型肥硕几乎和金毛差不多高的大猫舔了舔手掌,根本不搭理李想,扭头走出房间。
它只负责把李想叫醒,怎么叫醒,它自己说了算。
李想拿这只猫一点办法没有,只能目送其远去,嘴上嘟嘟囔囔。
“臭猫咪,一点不可爱,还叫什么东施嘞。”
在床上停顿三秒。
李想磨磨蹭蹭穿上衣服和裤子,走进卫生间里洗漱,与镜子里的自己多次对视。
他叫李想,男。
曾经二十七岁,如今十一岁。
曾经出生于中国浙省某县,如今出生于诸夏地区禹州青城。
曾经是板寸头身材消瘦的青年,如今是白白嫩嫩有点婴儿肥的小正太。
简而言之,他顺应时代潮流,光荣穿越了——啊不,准确一点,应该算是半重生半穿越。
毕竟父母和亲戚朋友都是原装的,只不过年轻化了而已。
他也没有突然多出个哥哥姐姐,或是弟弟妹妹,依旧是独生子。
按理说,这应该算一件喜事。
但……
“我家才刚开始拆啊!!!好不容易轮到我家,美好的日子才刚要开始,怎么就穿过来了呢?”
刚穿越过来的那会儿,每当想起这件事,李想的眼泪就直往肚子里灌。
从毕业开始一路贫困到二十七,美好的包租公生活近在眼前,再也不用怕会因久坐而腰痛脖子痛,不需要搭理什么福报不福报。
现实却一巴掌扇在他脸上,对他说:
“滚去小时候再来一遍!”
说真的,要不是李想抗压能力强,估计心态早崩了。琇書網
而以上的事情,发生在他没有了解穿越后现状的情况前。
……
后来适应了,情况慢慢发生了转机。
他重生以后呢,由于世界的改变,他父母的工作也随之改变,家庭变得富裕了,从只够温饱的普通平民,化作生活滋润的小康之家。
从此腰杆挺直了,再也不用羡慕别家小朋友吃肯德基,他吃肯得起了。
不用自己一个人走路上学,有车包接包送了。
补习班——这个没必要。
总之,家庭环境不同以后,李想就觉得变成小孩儿也没什么不好的,不用再为房车老婆本担忧。
但这都不算是重点。
重点在于。
这个世界变成了类似前世,他看过的那些都市宝可梦小说的世界!
作为一名宝可梦迷,没有什么能比这更让他高兴的了。
各种不可思议的生物,与人类混居,于钢铁丛林中生活。
天上、大街上、草丛内、写字楼中,甚至下水道里,都随处可见各式各样的小精灵。
公路上的广告牌不再只有人类的明星,变成人类与小精灵混搭,商场门面的大荧屏里播放的,也都是和小精灵息息相关的东西。
风靡全球的NBA、世界杯,也因此变成了对战锦标赛和华丽大赛等宝可梦比赛。
宛若名侦探皮卡丘电影里的莱姆市。
但又与那些都市降临类,有着微妙的不同。
因为绝大部分都市宝可梦里的小精灵,都是异界来的,或者突然出现的,属于外界入侵物种,发现到发展不超过百年。
而在这里,小精灵属于原住民,人类也是原住民。
两者从远古时代开始,相互扶持、相互帮助,一直辗转到现代。
十分近似宝可梦世界神奥地区的传说里的设定,并靠近动画一些些。
李想一开始看完相关文献以后,不知道有多开心。
动画好啊,虽然一样有坏蛋,有各种各样讨厌的事情,但总体是积极向上且平和的。
生存环境比部分同人作品中的黑暗世界观要好非常多。
既没有联盟嫡系打压平民百姓,训练家对普通人生杀予夺,也没有世家垄断准神和御三家,邪恶组织血腥选拔。
倒不是他有多不喜欢奋发图强下克上,没有上进心。
只是任凭大家选择,都很少有人会愿意过那种朝不保夕,暗无天日的生活吧?
李想比较怂,他觉得这个世界挺好。
并且更让他开心的是。
今年十一岁的他,这个暑假过去,就可以上专门培育训练家的基础学校,不用去小学和一群小朋友排排坐,吃果果。
等三年后,他十四岁,拥有承担全法律责任的能力后,还能够继续进修更高级的学府。
这才对嘛!
年幼的小孩子细胳膊细腿,跑出去旅行那是得有多作死。
哪怕这个世界的人类体能水平远超前世,也不代表十一岁跑到野外去浪,是什么好事。
在学校里和同学友爱地互帮互助,聊天吹牛不香吗?
旅行还是等成年以后再去比较靠谱。
心满意足的李想不断通过家里的大屁股电脑,以及书架上各类书籍,恶补这个世界的常识和知识。
重活一次,又是如此美丽的世界。
肯定得好好奋斗一下啊。
……
可现实往往喜欢在不经意之间,给人后脑勺猛抽一棍子。
重生了近半个月,好不容易适应了新环境,把爸妈糊弄过去的李想,发现自己多了个从小玩到大的死党。
叫林枫。
李想也是被问为什么今年暑假这么乖,在家里看书准备入学考,没偷跑出去找林枫玩时,姗姗来迟的记忆大礼包才到账。
一幕幕他根本没经历过的场景,不断涌入他的脑海,没有头痛,只是有种不真实的朦胧感,仿佛那一切都是梦中的景象。
那时他才意识到,至亲是没变,但由于身处地域不同,人际交往和读书环境全都改变了。
前世他的好朋友可不叫林枫。
再结合涌现的记忆。
忽觉不对的他登上后来才知道是聊天软件的【蚂蚁】,仔细看了看死党林枫问他为什么不来找自己玩,是不是发生了什么的信息。
以及许多过往聊天记录,证明自己的记忆没有错乱。
再结合他自己年幼时,带着点婴儿肥的体型。
李想惊觉。
——【林枫】、【死党】、【双亲健在但都是普通人】、【有个妹妹叫林澜】、【家庭环境不是特别好】。
典型的新时代主角的要素!
孤儿院开局如今早已没以前那么吃香了,现在的主角型人物大多都有父有母,还送个标配的妹妹。
再结合李想自己的要素。
——【家里有点小钱】、【婴儿肥】、【大前期金大腿】、【独生子】、【捧哏】、【称呼别人枫哥】。
难不成……是陪太子读书?!
穿越过来的天选之子,居然不是主角,而是主角身边的配角!
抱人家大腿……可能连抱大腿的机会都没。
死党胖子的戏份绝大部分情况下,只在前期有。
李想只觉得自己心碎成了玻璃渣。
好在作为新时代的进步青年,李想并不是一个喜欢自怨自艾的人。
无论是不是巧合,林枫究竟什么身份,都与他要做的事情没有关系。
哪怕真是。
李想也没办法阻止,难不成去杀了人家?
疯了吧。
无冤无仇,就因为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要了人家的命。
是有多反社会的人格啊。
况且反套路的小说,他也没少看。
鹿死谁手,以后的情况究竟如何,还得继续往前看。
……
上午。
李想和林枫在他家附近的一个公园门口碰面。
许久没见面的两人在蚂蚁上相邀,一起去看公园里训练家们的对战。
而见到林枫的真人,李想脑海里的那个死党才变得真实起来。
好俊的小孩儿!
李想看到林枫第一眼,心中便升起了些许好感。
这位疑似世界之子的小男孩儿身高约莫一米四多,生的唇红齿白,衣着清爽干净,不说有多好看,至少第一眼会给人好印象。
当然可能是受之前记忆影响的关系。
“老是看我的脸干嘛?”
林枫似乎并没有察觉到李想身上的不对劲,反而颇为好奇地问他:
“又被你妈禁足了?之前发你那么多次消息都不回,要不是离你家太远,我前几天又要帮我爸,就过去找你了,对了,你家的保镖呢?”
林枫家原本在李想家隔壁的隔壁,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搬走了。
要不是林枫上学的地方没改变,两人的关系多半会淡化。
而他说的保镖,是今早叫李想起床的那只东施喵。
由于李想他妈比较担心儿子的安危,自己又忙,走不开,因此每次他一个人出门,都会跟让东施喵跟在后面。
“……躲起来了,它最近看了一部电视剧叫什么潜行者,比较入迷。”
李想神态自若地回复,以记忆里的口吻讲话。
但说实在的,要他这么和一个十一岁的小孩子聊,有点膈应。
可能是他还没有真正意识到,面前的小孩儿才是自己的同龄人吧。
林枫也没有察觉到什么不对,哪怕李想确实变了一点。
估计也和重生类小说这两年没有火起来有关系。
他看了看李想的身后,微微点头,突然兴奋道:“对了,你昨天的冠军联赛看了吗?夏淳羽的喷火龙超顶!
“冠军联赛绝境一挑三!对面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我觉得这场对战一定会进去全球最佳top10里!”
他一边说,一边往前走,说到兴奋的地方还手舞足蹈,满是少年朝气。
李想快步跟上,时不时点头附和林枫的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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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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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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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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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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