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交易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蛊惑赫丹巴特尔挑选某个归附建奴的中小部落下手,肯定能够解救不少汉民。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立足于强敌之中不外乎两种可能性。
一种可能,黄毅战死,那点人马飞灰湮灭。
还有一种可能,越打越强,打出一支百战强军。
李成梁的奴才野猪皮以区区十三副铠甲起兵,何尝不是强敌环视,他怎么就打出一个后金政权?
黄毅乃是穿越者,为什么不可以?
况且他手中的铁甲、皮甲、棉甲的总和远超过十三副,他自己还有威力强大的十字弩,有夜视瞄准镜、望远镜。
能够断定此时的建奴无暇他顾,也能够判断出去张家口时,不会遭遇建奴的大部队。
因为黄毅清楚地记得建奴是在大安口、龙井关那一带攻入关内。
那些关隘都在遵化附近,离张家口远着呢!
打个时间差,争取让赫丹巴特尔部的实力再翻倍,争取再收几百汉民。
此时的黄毅信心满满,因为他已经断定能够用人头换到手至少三百石麦子,到了张家口,他还能够购买到不少粮食。
粮食多了当然能够养活更多人口,张家口长城外的盆地很多,土地肥沃且水源充足的也有不少。
拥有几百人口、一二百大牲口,干嘛不占个盆地开垦?
黄毅从小就知道南泥湾精神。
他为什么不可以带领几百汉民在张家口外艰苦奋斗、自力更生?
没有化肥和良种应该不是问题,当年的南泥湾一样的没有化肥和良种,却能够做到了“耕二余一”甚至“耕一余一”。
“耕一余一”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耕种一年的粮食总产量能够满足耕种人口吃饱肚子足两年。
黄毅又不是仅仅靠种田生活,搞副业饲养饲养鸡鸭鹅必不可少,他还有几十个蒙古人负责放牧,能够生产牛羊马匹。
可以预见,黄毅的家庭成员可以经常性吃上牛羊肉,吃到奶制品,吃到鸡蛋,身体素质肯定好过一年都吃不上几次荤腥的老百姓。
况且他还准备不间断打击投降建奴的小部落搞人口、牛羊、物资。
如果黄毅发展不起来,理论上,漠南蒙古诸部都会投降后金,成为建奴的帮凶。
因此可以认为黄毅每杀一个蒙古骑士或受降一个蒙古青壮年,都是在削弱建奴。
黄毅意识到立足塞外应该比较艰难。
但此时的大草原上其实也相当于是在军阀混战,应该有机会能够在夹缝中生存的。
况且黄毅已知建奴将要征服整个漠南蒙古,知道人口少是建奴的短板。
建奴的老巢沈阳离张家口北实在是太远了。
古代的路况跟后世不好比,地图上瞧上去是一两千里,实际走一遭恐怕不下于三四千里。
建奴的军队绕过燕山山脉到达张家口北至少三千里。
口外的地盘太大了,建奴哪有可能管理得过来?
黄毅在张家口边墙外悄悄地发展,在力量薄弱之时尽可能别去刺激建奴。
离最强大的敌人很远就是优势。
离大明关内很近也是优势。
那些被建奴打得没了胆的蒙古诸部就是黄毅联合赫丹巴特尔部打击、吞并的目标。
设想很美好,要完成必然历经艰辛,不知道要死多少人呢!
管他呢,不试试怎么知道?
想要立足就必须储备粮食,汉人最讲究家中有粮心中不慌。
黄毅想好了,不仅仅用首级尽可能多的换取武器、粮食,还要把手里的金银财宝全部用来购买物资。
在口外做生意的商家都要拥有武力,商队中有不少刀客。
李家的商队也不例外,他们有几十个刀客,有上百随身携带武器,而且武器中至少有一半是鸟铳、三眼铳的马夫、杂役。
加上黄毅带来了足八十人,一百八十匹战马、驼马,三十辆大车,商队的武力值不容小觑,小股马贼、小部落根本打不过这样的队伍。
口外商家跟草原上知名的大部落都有联系。m.χIùmЬ.CǒM
草原上的部落都迫切需要商贾互通有无,正常情况下不会抢劫商队。
最需要防范的是马贼!马贼是大草原上的公敌,人人得而诛之。
这支商队中的杂役、马夫绝大多数是同乡、同族、同村,遭遇马贼愿意奋起抵抗的占比很高,战斗力不比明军差。
总而言之,这年头能在口外做生意的都不是善茬。
由于有一百多辆运货的大车,商队的前进速度仅仅能够保持一天走三四十里。
黄毅需要苦练骑术,所以带着虎啸川哥儿俩和黄大智几个少年走在最前面。
他不但经常性登高用望远镜搜索,还偏离大路搜索方圆三十里内。
期间好多次发现过窥探者,但是商队没有遭遇攻击。
黄毅能够率先发现哨探,完全有能力指挥虎啸川、黄大智、察喇合围堵那些骑士。
但是他不想节外生枝,放弃了。
人生地不熟。谁知道那些哨探来自哪个部落或者马贼团伙。
围追堵截难免杀戮,杀了人家的骑士,肯定结了仇,人家有可能来报复。
搞粮食、物资并且安全运回去是头等大事。
黄毅选择了只看不动手,绝不主动惹事儿!
这里并不是荒无人烟。
低山、丘陵地带能够发现一些蒙古部落,登高搜索之时也曾经发现过山里稀稀落落的一两户人家。
虽然在望远镜里能够瞧得见,但是要走过去必须翻山越岭。
办正事要紧,黄毅不想耽误时间,没有去看看那些茅草屋里究竟住了什么人。
猜想那些应该是山民。
古代跟后世截然不同,没有哪朝哪代能够真正统计出基本上准确的人口总数。
古代有太多山民根本没有户口。
明朝末年张家口外的山里究竟有多少没有户口的山民,天知道。
黄毅忽然间想到了少年时学习的一篇古文——苛政猛于虎也。
口外的山地生存条件恶劣,不仅仅要遭遇豺狼虎豹,还有可能被抢劫杀戮。
那些在山里生活的人必然是朝不保夕,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不选择一个安全且有秩序的地方生活呢?
只能用苛捐杂税、地主老财的盘剥猛于虎来解释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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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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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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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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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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