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成了大明勋戚笔趣阁>110 解元之才
  朱勇身为大明顶级公爵,虽然子嗣并不算昌盛,但他的侍妾什么的,在古代自然不可能少到哪里去。

  不过今日中秋筵席,沈忆宸在正堂内只看到摆了一桌,意味着规格非常高,就连女儿都没资格上桌,侍妾这种更加不可能。

  所以能出现在这里的女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朱勇的正妻林氏!

  真是来的早不如来的巧,朱佶跟他母亲林氏,还赶上了中秋团圆聚会。

  “在下拜见朱夫人。”

  古代正妻必须要用夫姓称呼,如果是侍妾的话,就用自己的本姓,所以沈忆宸把林氏称呼为朱夫人。

  “不必这么客气,要知道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今日乡试肯定辛苦了,先坐下来吃饭吧。”

  林氏依然一副亲近模样,如若不知道的人看见,还真会以为这是位贤良淑德的当家主母,对待婢生子都如此照顾。

  “谢过朱夫人。”

  沈忆宸道了声谢,然后把目光看向了成国公朱勇。

  很明显自己想要入座,他才是真正点头的人。

  “坐吧。”

  朱勇没什么客套的废话,现在他与沈忆宸关系很微妙。

  说是父子吧,又没有多少父子亲情,更没有父子名分。所以古代很多那种父子间的孝道礼仪,也就没必要做了,交流什么的相当简单粗暴。

  说不是吧,血脉上的关系又否认不了,沈忆宸甚至还住进了成国公府内,属实有些奇葩。

  “谢公爷。”

  行礼完毕之后,沈忆宸坐在了餐桌之上,刚好与朱佶目光相对。

  朱佶脸上那股不满跟厌恶之情,简直是溢于言表。他是万万没想到几个月未见,沈忆宸就已经入住公府,甚至还如同一家人般,坐在同一桌上吃中秋团圆饭。m.xiumb.com

  相比较朱佶,林氏就完全不看出有任何不舒服的神情,在沈忆宸入座之后,还亲热的往他碗中夹菜,仿佛沈忆宸才是她亲儿子似的。

  这一幕也是让沈忆宸明白,为何朱佶有着夺爵的野心,历史上朱仪却安稳无比的袭爵,成为了三代成国公。

  就这表现,跟朱仪简直不是一个段位的选手,连他妈林氏都远远不如。

  “忆宸,认真算起来,我们也是十几年未见了。犹记当年我跟你母亲虽名为主仆,却实同姐妹,只是沈妹妹性子执拗,一意孤行要离开公府,才会出现如此情形。”

  听见林氏提及当年的一些事情,成国公朱勇脸色有些不太好看,开口说道:“当年事情都过去了,还提它做什么?”

  “对,都过去了。”

  林氏笑盈盈的不以为意,立马换了个话题继续说道:“幸好我跟佶儿中秋佳节赶到了京师,这才能与忆宸吃顿团圆饭,此乃天定的缘分。”

  如果不是沈忆宸从母亲沈氏那里,得知了当年所发生的事情,恐怕现在还真信了林氏这番话。

  这么会演的吗?真是遗憾生错了时代,否则后世影后林氏怕是有一席之地。

  既然要演戏,那么人生如戏,何处不能飙演技。

  沈忆宸也配合着说道:“母亲也时常在嘴上念叨着夫人的好,让我有机会一定要报答夫人当年恩情。”

  沈忆宸这句话一出来,很明显林氏脸上表情有些不自然,剧情节奏不对啊,为何沈氏会跟她儿子说这番话?

  但看着沈忆宸一脸纯真的模样,又不似作假。而且这十几岁的半大小子,之前都还顽劣懵懂,怎会老谋深算到如此地步?

  “沈妹妹有这份心就好,我可是想着有机会,再续姐妹前缘。”

  林氏说完这句话后,还特地看了成国公一眼,只是朱勇一脸冷漠,丝毫看不出对母亲沈氏有什么留恋之心。

  面对这一幕,沈忆宸唯有在内心冷笑以对。

  可能是察觉到沈忆宸不简单,林氏后面的话,没有再往上面姐妹情深上面试探,仅仅是客套了几句。

  反倒成国公朱勇比较关心沈忆宸的乡试情况,主动询问了他感受如何,对取中有无把握等等。

  这一幕看在朱佶的眼中,可谓“肝胆俱裂”,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何父亲现在会这般器重这个婢生子。当年自己乡试,得到的关注还不如沈忆宸!

  这一顿中秋团圆饭,吃的可谓是各怀鬼胎,哪怕沈忆宸自认为演技不错,到后面虚与委蛇多了,也感觉有些假的恶心。

  不得不说,沈忆宸目前还是太嫩太年轻,达不到一名合格政治人物的标准。未来入仕之后,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那是官员的基本操守准则。

  好不容易熬到“团圆饭”尾声,沈忆宸实在坐不住了,于是起身向成国公告辞。

  “公爷,今日考完有些疲惫,请恕先行告退。”

  “忆宸乡试肯定也辛苦,公爷,就让他先回屋休息吧。”

  林氏帮着附和了一句,始终展现出一种关怀之情。

  “嗯。”

  成国公朱勇点了点头,然后说道:“另外还有件事情你准备下,下月初十定国公将代天子祭祀祈谷坛,朝中部分勋戚文武官员将陪同祭祀,到时你与我一同前去。”

  这句话出来,始终带着一股亲和微笑的林氏,脸色终于变了。

  勋戚代皇帝祭祀京师的九坛八庙,在明朝属于常规项目,某种意义上当皇族被当猪养后,勋戚就代替了部分皇室宗亲的功能。

  代天子祭祀可是大礼,到时候勋戚文武百官场面盛大,以往这种时刻,有机会陪同的勋戚子弟都是袭爵的嫡子。

  因为除了祭祀之外,这也是一场权贵阶层的社交活动。总不可能等到袭爵成为了公侯,才发现满朝文武自己一个都不认识吧?

  成国公以前都是带着朱仪一同前往,现在朱仪去了陕西巡边,理论上要带家族子弟见世面的话,应该是朱佶陪同。

  结果朱勇却偏偏点名了沈忆宸,这背后可就大有深意了。

  朱佶面色非常难看,他想要向成国公据理力争,明明应该是嫡子的机会,为何要让一个没入宗谱的婢生子去。

  不过话到嘴边硬生生的咽了回去,他可不敢在朱勇面前放肆。

  可以说沈忆宸跟成国公的对话方式,别无分店。

  “公爷,要不也带着佶儿去见见世面吧。”

  其他事情林氏还能隐忍,这等机会她可不能忍!

  不单单是朱勇的重视问题,而是在勋戚跟文武百官面前亮相,事关嫡子的身份跟尊严。

  沈忆宸去朱佶不去,旁人眼中自然而然会认为成国公放弃了二儿子,这种印象之下别说在勋戚官员之中经营人脉,为日后夺爵做准备,恐怕就连现在的身份地位都将一落千丈。

  林氏这么一说,朱勇也意识到自己安排有些不妥,于是点了点头回道:“那朱佶到时也一同前去吧。”

  “谢父亲大人。”

  “谢公爷。”

  两人同时道谢,然后沈忆宸转身离去,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看着沈忆宸离去的背影,林氏眼中闪过一丝慌张,她突然意识到沈忆宸的事情,远没有自己之前想的那么简单,好像已经脱离了掌控。

  沈忆宸上演着“家庭伦理”危机,顺天贡院阅卷的聚奎堂内,几位考官们正在紧张的进行着阅卷工作。

  要知道乡试结束之后,试卷限定在十天内阅完,并且阅卷官仅主考官跟同考官六人。哪怕不算乡试后两场,单论首场接近万份的试卷,平均到每个人也有一千多份。

  所以明代乡试阅卷,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仓促突击,敷衍塞责的情况。直到预试小考制度执行,把乡试人数给压了下来之后才缓解了些。

  周叙的面前摆放着堆积如山的试卷,这些都是同考官评阅过一遍后的优秀文章,交给他来进行复阅,最后决定是否取中。

  只是哪怕如此,复阅的考生试卷依然很多,灯烛烟熏火燎之下,周叙可谓是老泪纵横……

  “功叙兄,这篇文章写的属实不错,破题清晰明了,每股的结构严谨,堪称经魁佳作。”

  王一宁看到了一篇心喜的文章,很是兴奋的想要推荐给周叙,只是对方却兴致索然,摆手回道:“既然能入文通兄的法眼,那自然是不错,放一旁吧。”

  几乎是这边话音刚落,堂内那边一同考官激动起身,把试卷递到周叙面前说道:“周大人,此文大气恢宏,圣人之言完美贴合,可为高荐。”

  所谓高荐,就是同考官重点推荐的文章,并且会在试卷上用青笔画个圈,防止被主考官忽视了。

  正常情况下,画圈提交上来就可以了,很明显这位同考官实在太喜欢这篇文章,所以当面推荐。

  “好,钱大人辛苦了,本官会着重点读。”

  周叙依然客套打发了,这倒不是他玩忽职守,而是周叙本来就有些老花眼,长时间在烛火之下审阅试卷,加上年事已高,此刻精力上有些撑不住了。

  抿了一口茶水,又揉了揉眼睛,周叙强打着精神拿过下一份试卷。

  这份试卷上面也被青笔画了个圈,表明是同考官看好的高荐试卷。周叙本来是抱着平常心看待,只是当他看见首题破题句“圣人述时人尚文之弊,而示以用中之极也”的时候,瞬间眼神都亮了,困意全无!

  待他把整篇文章看完,颇有种神清气爽之感,现在周叙明白为何其他同僚会如此激动,那是因为还没有看到让自己振奋的好文章。

  现在手中这篇,把儒家“中庸之道”的精神描写的淋漓尽致,并且引经据典学识无比渊博,有些圣人言就连周叙都没想到还有如此妙用。

  情绪亢奋激昂之下,周叙干脆拍桌而起喊道:“写的好,此文大赞,有解元之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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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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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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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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