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成了大明勋戚笔趣阁>104 撞到枪口
  毫无疑问,眼前之人就是翰林侍讲周叙了,所以沈忆宸也拱手行礼道:“晚生沈忆宸,见过周大人。”

  相比较朱仪的称呼,沈忆宸的就略微生疏了些,毕竟是第一次见面,而且他也比不上成国公嫡子的身份。

  “不用多礼,都进来坐吧。”

  周叙并没有什么架子,或者说当学识达到了一定程度,自然而然人就会比较有涵养。

  “谢过周大人。”

  朱仪跟沈忆宸二人拱手称谢,然后朝着正厅内走去。

  不过当沈忆宸经过周叙身旁的时候,对方却开口说道:“公爷在下朝之后与我提及过你,应天府的小三元案首,今日一看果然少年才俊。”

  “周大人谬赞了,在下不过一时侥幸。”

  沈忆宸表现的很谦虚,他知道这种翰林士大夫,一向不喜欢轻狂之人。

  另外就是成国公的引荐,沈忆宸没有料到会如此上心,居然在下朝之后亲自诉说。他原本以为,朱勇就是书信一封,告知自己家族有个小辈准备拜访那么简单。

  “科举小三元能侥幸,但林状元郎弟子身份可无法侥幸,敦声为人我是清楚的,无才无德之人,是不可能拜他为师。”

  这就是为何古代把三师中“座师”排名第一的原因,哪怕是离任的业师,所带来的人脉关系好处,也远远超过家塾阶段最亲密度蒙师。

  林震从翰林院修撰一职离任,理论上是周叙的后辈,双方相当的熟识。

  沈忆宸能拜林震为师,就自然而然的有了状元公的背书保证,周叙如今高看一眼也就不足为奇。

  “周大人,晚学真是愧不敢当。”

  沈忆宸依然保持着谦虚的态度,不过把自称从晚生,改成了晚学。

  一点细微的改变,就意味着双方的关系亲近了一步。

  三人正厅入座,初次见面也没聊一些深意的话题,更多是增进了解的客套话。

  不过周叙对于沈忆宸的第一印象确实不错,除了林震的关系外,还有就是他的几首诗词,早就随着士子传播到了京师。

  明朝这种诗词中衰之世,能一下写出三首顶尖作品实属不易,更重要沈忆宸非常年轻,意味着将来有无限可能性。

  聊了几句之后,朱仪就很识趣的站起身来告辞,因为今日他主要目的就是把沈忆宸引荐给周叙。

  现在事已办成,如果自己还继续坐着,那么以成国公嫡长子的身份,势必会喧宾夺主。所以找个借口离开,才是引荐的正确做法。

  朱仪离开之后,周叙与沈忆宸的对话明显要放松了许多,开始谈论一些关于诗词书画方面的事情。

  毕竟沈忆宸的诗词名言天下,哪怕周叙身为翰林也不得不服。

  只是沈忆宸对于这种话题,就明显有些尴尬了,他的真实水准可远远没有达到名扬天下的地步,聊多了就怕言多必失。

  还好在这个时候,周叙突然说起了书法,这方面沈忆宸可是强项,立马把话题给接了过来。甚至引得周叙一顿好奇,把他邀请到书房里面,想要展示一下笔墨。

  周叙的这间四合院其貌不扬,不过书房却称得上奢华,四面墙密密麻麻摆满了藏书,稍微有留白空余的地方,也挂上了不少名家字画。

  要知道明朝购买书籍,可不像后世那么容易,藏书万卷这个词不仅仅意味着个人学识,还意味着经济实力,普通家庭能把四书五经及其注释给买齐,都算不错了。

  “忆宸,老夫此生别无所好,就好读书字画。这间陋室里面所有物品,都是生平所藏,在我心中抵得万金。”

  很明显,周叙对于这间书房收藏的书籍字画很骄傲,就连言语中都有着一股暗藏不住的愉悦。

  沈忆宸上辈子专攻书籍字画等文物修复,对于这些自然有一定的研究,周叙的这屋子“宝贝”,刚好属于撞在枪口上了。

  这下沈忆宸火力全开,口落悬河的与周叙品鉴着屋内字画。不单单作品出处,创作背景,书画风格能说个八九不离十,甚至就连纸张质地、墨石材质都能说个所以然来。

  连周叙这样的翰林大家,都被沈忆宸给说到一愣一愣的,惊为天人!

  以前只知道这小子精通诗词,万万没想到他对于书籍字画的研究,也到达了如此高的境界,实属天纵之才!

  “忆宸,老夫如今才知道,什么叫做后生可畏。”

  说到最后,周叙实在忍不住感慨了一句,难怪沈忆宸会成为应天府的小三元案首,这种学识深度年轻人中简直无出其右,恐怕书画大家也不过如此。

  对于这种称赞,沈忆宸表现的很谦虚,内心里面却有着一份小骄傲。这老翰林要是与自己一直说诗词方面的话题,那恐怕得把自己给说凉了。

  你这跟我来讨论字画,这可是后世自己吃饭的本事,怎么可能拉垮?

  俗话说得好,不要拿你的爱好来挑战我的职业,某种意义上来说,沈忆宸所展现出来的东西,就是他的职业!

  一番夸赞之后,周叙甚至对沈忆宸生出了知己之心,来到自己这间书房的人不少,但可能像这位年轻后生般有共同话题的,却没有几个。

  万万没想到自己快到花甲之年,还能有这么一位忘年交出现。

  不过此刻沈忆宸的目光,却被角落的一副字给吸引住了,单论字的本身并无特殊之处,也不是什么名师大家所作。

  真正让沈忆宸感到意外的,是这副字的落款,上面四个小字刘永乐著。

  永乐,就是刘球的字,沈忆宸真是没想到在周叙的书房里面,能看到刘球的作品。

  周叙也是很快发现了沈忆宸的异样,见到对方关注点是刘球诗作,他有些语气唏嘘的说道:“永乐兄是我同乡老友,我们一起在翰林院共事多年,如今却已阴阳两隔。”

  刘球与周叙都是江西人,并且还是真正的同年,都生于1392年。只不过周叙比刘球要早一届取中进士,所以在科举上刘球算晚辈。

  两人身为江西老乡,还一同在翰林院任职,加上性格方面非常接近,所以成为了至交好友。

  如今刘球得罪了王振,朝野众人避之不及,周叙还依然把他的作品挂在书房。虽然在角落不太显眼的地方,但是上面却没有任何的灰尘,能看出来有经常擦拭的痕迹。

  “刘大人乃真国士,希望他能有沉冤昭雪的一天。”

  沈忆宸默默回了一句,刘球的自辩奏章还在自己这,只是不知道何时才有机会呈给皇帝。

  “没错,永乐兄刚正不阿,直言敢谏,甚至不惜得罪阉贼,这点老夫远不如矣。”

  能看出来周叙是真的十分欣赏沈忆宸,甚至把他给当作自己人看待了。否则以官场的圆滑跟老练,是绝对不会在一个没有表明政治立场的人面前,把王振给称呼为阉贼。m.xiumb.com

  万一沈忆宸权欲熏心,转身就去投靠王振,把周叙今日之言给卖了,可能会惹来杀身之祸。

  不过话说回来,这也是周叙的性格如此。其实在正统八年刘球直谏《疏言十事》的时候,周叙同样置生死于度外,顶着压力向英宗皇帝慷慨上疏进谏,让他要纠正臣子过失,治理弊政等等。

  唯一的区别,就是在周叙的上疏之中,没有直接提及王振的名号,相当于给自己捡回来一条命。

  不得不说,此时的大明朝士大夫文人,还不像明末陷入党政之后,把文人风骨给作贱一地。

  像是这种惹来祸端的上疏,一般都应该交给六科给事中的言官去攻击,翰林院文官反倒没必要出这个头。

  偏偏这群老翰林们不怕死,见到国家弊端都痛心疾首,希望能通过上疏改革朝政,哪怕得罪皇帝权臣都在所不惜,这才是真正的文人风骨。

  “周大人言过来,同乃刚正之士,是晚生应该学习的榜样。”

  沈忆宸对于周叙的言语,转而恭维了一句,不过这也算不上什么拍马屁,而是如同周叙这种文官,确实值得学习。

  面对恭维,周叙只是苦笑连连,他摇头回道:“奈何老夫能力有限,不单单无法拯救永乐兄,就连他的妻儿子女都照佛不到。每每想起,都感到心中有愧。”

  其实这也不能怪周叙没尽力,毕竟最终惩处是皇帝下的圣旨。翰林院在官员体系中虽然出身尊贵,但再尊贵一个翰林侍讲,也不过区区六品文官,怎么做到拨乱反正?

  “不知道周大人可否知道,刘大人妻儿的下落?”

  沈忆宸原本的历史记忆里面,刘球妻儿并无株连,只是回到了老家。

  不过在这个世界却改变了,全家都被问罪,甚至女儿还被发配了教坊司沦为官妓。

  刘婉儿目前孤苦伶仃一人,好像并不知道母亲跟兄长的情况,虽然自己现在并没有能力帮助刘球平反,但至少能帮她打听一下亲人的消息。

  对于现在处境的刘婉儿而言,可能是一种莫大的心理安慰。

  “不知,阉贼王振为了以儆效尤,不允许查阅永乐兄家属的发配档案。否则无论如何,老夫拼出这条老命也要照拂一二!”

  说道这里,周叙痛心疾首之下,眼眶甚至出现了一行热泪。能清晰感受到,对于刘球的遭遇他内心里面充满了遗憾跟自责。

  看着这一幕,沈忆宸犹豫再三,终于开口说道:“周大人实不相瞒,晚辈知道刘大人之女,刘婉儿的下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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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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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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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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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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