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成了大明勋戚笔趣阁>051 红案提名
  徐东海?

  咋一听到这个名字,周顺与江宁教谕都有些诧异。

  这名徐东海,确实当得起神童二字,据说七岁就能写诗作词,十岁熟读四书五经。

  并且还以孩童年龄,考进了应天最好的昭文书院,更是从侧面印证了他的天分。

  今年虚岁才十三,就来参加了江宁县试,还入选了五份最好的答卷之一,表面看起来好像各方面都无可挑剔。

  不过认真来说,在这五份选中的试卷中,徐东海文笔、破题思路等都算不得出类拔萃。如若不是看在他年纪尚小的优势,可能都选不进来。

  就这县丞居然还想要取中为案首?

  “徐东海文章稍显稚嫩,可以取中,但不可为案首。”

  教谕直言反对,这五份里面最没有资格评为案首的,就是徐东海。也不知道县丞想什么,居然提名他。

  面对林教谕反对,江宁县丞也不争论,而是脸上挂着一道深意笑容反问道:“那老教谕想点谁为案首?”

  “成国公府沈忆宸,以及江宁县学罗正,其二选一!”

  林教谕说出了自己心中人选,沈忆宸今日拨得头筹理应加分,并且那一手字力压群雄,八股文章破题精准,整篇写的也没问题。

  不过稍显败笔的是最后试贴诗,除了勉强对上了韵脚,其他各方面都极其平庸,简直跟前面优点判若两人。

  罗正就恰恰相反,笔墨上稍逊一筹,八股文章两人算旗鼓相当。但是最后的试贴诗,就领先沈忆宸太多了,完全不在一个档次上面。

  综合下来,林教谕更心属罗正。

  “县台大人,你呢?”

  “成国公府沈忆宸。”

  周顺没有什么好说的,他绝对力挺沈忆宸。

  如若不是县试当堂点为案首太过出格,周顺当时冲动之下,都差点直接宣布沈忆宸为案首了。

  听完两位同僚的回答,江宁县丞笑着回道:“就算不论县台大人的主考权利,单单投票沈忆宸也有两票了,这么看来案首就点为沈忆宸了?”

  江宁县丞说完之后,却并没有等另外两位回答,而是继续说道:“不过下官认为,点中沈忆宸为案首,对于县台大人并无好处。”

  “张县丞,你这话为何意?”

  周顺立马追问道,很明显这话里有话啊。

  “沈忆宸乃成国公之子,这身份应天府可谓人人皆知。当日国公爷家宴,县台大人你也参加了,其中关联很难不让人产生遐想。”

  “另外今日考棚,县台大人你公开称呼为沈小友,还暗示吏员安排了号舍。并且沈忆宸交卷速度之快,很不合乎常理,再加上交卷之后,你又说出可当案首的话语。”

  “种种迹象综合起来,点沈忆宸为案首,县台大人您如何服众?”

  江宁县丞一脸深意的看向周顺,意思已经很明显了,那就是你跟沈忆宸之间的瓜葛太多,外界会怀疑受贿徇私。

  甚至别说是外界了,就连县衙中人,都感觉你跟沈忆宸的关系不正常。要还把他点为案首,不正好坐实了那些猜测吗?

  “一派胡言!”

  周顺虽然年轻,但也不傻,这种赤裸裸的污蔑,他如何能接受?

  自己对于沈忆宸的关照,不过是起了爱才之心,私底下并无任何联系,更别说受贿舞弊这些操作。

  “县台大人,人言可畏,你可要慎重啊……”

  江宁县丞又劝了一句,沈忆宸不当案首也就那么回事,但这可事关你周知县的前途,愿意拿来赌吗?

  就在周顺无言以对之际,一旁的林教谕冷冷说道:“县丞大人,你选中徐东海,又真的是唯才是举吗?”

  不比周顺这种年轻的空降知县,林教谕与张县丞一样,都是本地老官员了,双方知根知底很清楚。

  张县丞说出这么一番话,绝对不可能是站在公义上为周顺考虑,更多还是为了自己私心。不出意外的话,看来沈忆宸,是挡了徐东海的路了。

  听见林教谕都把话说的如此直白,张县丞就干脆承认道:“老教谕说的没错,确实不完全唯才是举,徐东海除了本身才华出色外,他还有另外一层身份。”

  “是何身份?”

  教谕心里面也清楚了,看来这个徐东海,才是真正的关系户。

  “南京兵部尚书徐琦徐大人的堂侄。”

  当徐琦的名号报出来,周顺跟林教谕两人脸色一变。

  要知道南京六部里面,唯一的部院实权大臣就是徐琦,他可不是什么休闲养老官,有很高概率重返京师权利中心的可能性。

  难怪张县丞敢如此的肆无忌惮,就是吃准了说出来,别人也不敢拿他怎么样。

  “县台大人您还年轻,卖徐大人一个面子,未来仕途上将大有可为。”

  既然话都已经说开了,威逼之后就是利诱,县考徇私走关系,整个大明都是如此,算不得什么新鲜事情。

  而且这徐东海本身就有才华,也没有舞弊泄露考题什么的,可以说卖这个面子毫无风险,完全就是举手之劳而已。

  周顺稍微权衡一下,应该就会清楚该选择谁为案首。

  说实话,此刻周顺心中确实犹豫了,先不论什么好处不好处的,自己不过区区正七品知县,何必为了一个才数面之缘的沈忆宸,去得罪南京实权大臣?

  但是想要就此答应下来,周顺却又过不了自己内心的那一道士大夫精神的槛。

  因为这是周顺第一次担任主考官,内心热血未凉,满满的为天子取士荣誉感。

  明明沈忆宸各方面碾压了那个徐东海,却碍于对手有个当朝大臣的堂叔伯,就得令明珠蒙尘?

  周顺脑海中浮现出自己外派为官那日,心中曾许下的诺言,那就是:士大夫以文载道,以民为本,当不为权贵折腰!

  想到这里,周顺的嘴角浮现出一丝放松的笑容。

  “徐大人为官清廉,为人正直,为臣谋国,乃我辈之楷模。”

  张县丞咋一听到周顺对徐琦的称赞,还以为对方想明白了,这是在说点场面话示好。m.χIùmЬ.CǒM

  结果仔细听这用词,好像又不那么对味,有点反讽的意思。

  “我相信今日要是徐大人亲临,也定会秉公取士,绝不会徇私!”

  “所以本届县试案首,本官决定点中为沈忆宸!”

  当沈忆宸这三个字出来,张县丞傻眼了,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年轻知县,真就那么一根筋犟到底。

  “县台大人慧眼识珠,下官佩服。”

  林教谕伸手长鞠一躬,这并不是什么场面话,而是打心眼里佩服。

  凭心而论,这事要是换做自己,林教谕都没有勇气如同周知县这般公正大义。

  周顺说完之后,为了防止自己后悔,直接咬牙走到了摆放取中榜单的红案面前,于榜首写下了沈忆宸的名字。

  简单三个字,对于此刻的周顺来说,却恰有千斤之重!

  ……

  另外一边的沈忆宸,此时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点中为案首,更不知整个取中过程中,有如此多的利益纠纷,周知县顶住了多大的压力。

  他与赵鸿杰、李达一行人,今夜在醉仙楼,可谓吃的膀阔腰圆。到最后结账的时候,都能隐隐看到李达脸上那般肉痛表情。

  吃饱喝足回到客栈房间,沈忆宸倒头就呼呼大睡,这倒不是有多么辛苦累到了,而是李达这群家伙实在太能劝酒了。

  哪怕沈忆宸以明日还有县考为由,找了无数个借口,但人都在桌上了,挡得住初一,挡不住十五。

  到了最后,沈忆宸干脆也放弃了抵抗,与李达来了个“不醉不归”。

  半夜无梦,当天空之中还是星光点点的时候,沈忆宸就挣扎着从床上爬起,要赶着去县试第二场初复了。

  摇了摇因为宿醉之后还隐隐作痛的脑袋,沈忆宸来到了院子里面,打盆冷井水洗了把脸,好让自己更加清醒一点。

  与此同时,赵鸿杰也从房间里面走出来,一看到沈忆宸就抱怨道:“哎,早知道昨夜不跟李达喝这么多了,今日头痛欲裂,县试还怎么考啊。”

  “你也好意思说这话,昨夜劝酒最起劲的就是你!”

  沈忆宸毫不留情的揭穿了赵鸿杰,可能是现在没有了李达的欺负压迫,这小子可比以前放开了不少。

  甚至昨天晚上,还有胆子跟李达玩起了酒令,到最后都喝多了,两个人还勾肩搭背的哥俩好起来,沈忆宸感觉自己都看瞎了眼。

  说话之间,李达等人也纷纷从房间走了出来,每个人都睡眼朦胧一脸疲态,完全没有了昨夜的精神劲。

  洗漱完毕之后,随便吃了两口早餐,一行人就朝着下江考棚方向赶去。

  与昨日考生们三三两两,在考棚前空地各处站着不同。今日沈忆宸等人来到下江考棚,看到了几乎所有考生,团团围在了一座告示栏前面。

  “出案了,这么快?”

  见到这一幕,沈忆宸一行人都是考了数次的老油条,自然明白发生了什么。

  只是以往放榜公布取中名单,最快也得到第二场初复结束之后,甚至慢者拖到第三场结束都有可能。

  没想到今年主考官阅卷速度了得,第二场都还没有考,就已经出案放榜了。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看看取中了没?”

  不知道谁喊了一声,李达等人瞬间反应过来了,然后仗着身强力壮,硬生生在人群中挤出一条道来,杀到了公布栏的最前面。

  “快看看,老大的名字在哪里?”

  白胖子张祺因为体型缘故,想要挤到前面不太容易,于是只能扯着嗓子朝李达喊了一句。

  “没看到我在哪里啊。”

  面对张祺催促,李达快速扫视一圈,粗看之下并没有发现自己名字。

  “谁说你名字了,是看老大沈忆宸的!”

  听到张祺这句话,李达首先愣了一下,瞬间感到内心里面五味杂陈……

  “狗叛徒!”

  嘴上恶狠狠的暗骂一声,李达眼神动作可没有耽搁,又赶紧扫视了榜单名字,好像也没有沈忆宸的。

  不应该啊……

  李达好歹也是见识过沈忆宸在诗会上的表现,整个南直隶的文人雅士都称赞他有才,还是状元公弟子,难道考个县试又得名落孙山?

  不过很快李达反应过来了,自己习惯性的更关注榜单末尾的名字,毕竟要是能取中,自己名字肯定也在那块。

  但是沈忆宸不同啊,他名字应该在榜单前面!

  改变思路,李达从后往前看,一直扫到了第一行榜首,他才终于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名字。

  沈忆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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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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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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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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