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一辈子只期待过成国公朱勇,能够接纳儿子认祖归宗,却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还能回来。
公府大堂内,成国公朱勇跟夫人林氏,正坐在主位上等候着沈氏的到来拜见。
虽然从理论上讲,沈氏早就已经入过门,连儿子都有了。但是今日重返公府,并且被抬了妾,就还得拜见一次家主跟正妻,这是礼法尊卑的程序。
主座上的林氏脸色无比难堪,从那日在朱佶的婚宴上,听到成国公朱勇说出要沈忆宸修书一封回应天,邀请沈氏来参加自己儿子婚宴。
林氏就已经有了预感,日后公府的局势要变天了。只是她没有想到,这番变化远远比自己预测到还要猛烈!
沈忆宸三元及第、大魁天下,功名上彻底碾压了自己儿子朱佶,获得了公爷的器重。
如今就连沈氏这个曾经的婢女,也母凭子贵,被公爷给突然间抬了妾,不再是奴仆的身份了。
继续发展下去,恐怕自己这个当家主母的头衔,都岌岌可危!
更重要的是,沈氏还掌控着自己最大的秘密,这才是死穴所在。一旦被曝光出来,谋害正室罪名无论如何都承担不起,必死无疑!
所以看着沈忆宸搀扶着沈氏,从远处一步步走来,林氏的眼神中闪烁着寒光。
进入公府大堂,沈氏看着眼前的成国公朱勇,好不容易止住的眼泪,再次在眼眶里面打转。
犹记得当年公爷正值壮年,雄姿英发龙马精神,如今鬓角也有了许多白发,额头上增添了明显的皱纹。
十几年过去,自己老了,公爷也老了。
“贱妾拜见公爷、夫人。”
带着哽咽的声音,沈氏向着成国公夫妇行礼,同时沈忆宸也行了一礼。
见到这一幕,林氏立马就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挽住沈氏的手臂说道:“妹妹,姐姐这些年甚是想念,如今你又回到公府,往后我们可以再续姐妹情缘了。”
林氏这番话说的那叫一个情深意切,甚至就连眼眶都泛红起来,哪还有一点之前目露寒光的样子。
沈氏毕竟是小门小户出身,又离开公府当了十多年的家庭主妇,论这种深宅大院的演技,完全比不上林氏这种专业的。
只见她脸上表情跟语气都有些不自然,结结巴巴的回道:“夫……夫人厚爱了,贱妾不……不敢当。”
“有何不敢当的,当年咱们姐妹可是一同来到公府的,在姐姐心中可没有什么妻妾之分,你永远都是我的好妹妹!”
“是……是……”
沈氏心中又惊又怕,完全不知道该回一些什么,只能不断点头称是。
看着母亲沈氏这种状态,沈忆宸就明白她远不是林氏这只老狐狸的对手,于是开口道:“朱夫人属实客气,向北在这里代母亲谢过了。”
说罢,沈忆宸就转而拱手向朱勇说道:“公爷,晚辈在翰林院接下了修书之职,这段时间往返公府比较遥远,可否让母亲就住在西厢别院?”
“嗯,就这么办吧。”
成国公朱勇随口应了下来,对于他这种级别的勋戚而言,普通女人就跟物件没多大区别。
本身朱勇就对沈氏没什么感情,又过去了十多年未见,更是如同陌生人一般。如今让沈氏回到公府,并且抬为妾室,纯粹是看在沈忆宸的份上,想住哪都不关键。
“谢公爷!”
沈忆宸拱手致谢,他明白现在的成国公府对于母亲来说,就如同羊入狼窝,林氏一定会找机会迫害。
但自己之前与朱勇达成了协议,大婚之前不允许搬离成国公府,所以只能从其他方面保证母亲沈氏的安全了。
西厢别院空间比较封闭独立,易于防守。现在多了从福建过来的这批矿工,人手上充裕了,到时候可以让阿牛领着几个人,二十四小时守卫不给任何人可乘之机。
另外沈忆宸估摸着李达赵鸿杰那边,应该也快有消息传来。到时候想办法主动出击打压一回林氏,双管齐下才是最好的应对方式。
“一路舟车劳顿也辛苦了,你就先回院子休息吧。”
朱勇对于目前这种场面并无多大兴趣,既然已经见过了沈氏,他就准备起身离开了。
“是,公爷。”
沈氏看着朱勇这般冷淡态度,只是默默应了一声告退。
不过当走到大堂门口的时候,她却突然停下了脚步,转身朝着朱勇说道:“公爷,贱妾还记得你最喜欢喝粟米百合羹,等下可否送一碗过来?”
听到“粟米百合羹”这个熟悉的名字,朱勇脸上的表情终于有了变化,脑海中浮现了许多当年的回忆。
从沈氏离开公府后,自己好像许久未曾喝过粟米百合羹了。
“好,有心了。”
听到成国公应允,沈氏嘴角下意识的浮现出一抹会心笑容。
沈忆宸站在旁边,把这一幕尽收眼底,不由的叹了口气。
这是从母亲沈氏踏入公府来,第一次在脸上出现了笑容,哪怕之前听到“姨娘”这个称呼,被抬为妾都更多是惊吓,而不是惊喜。
这就是为什么,沈忆宸没有按照现代人的思维,阻止母亲返回公府的原因。
因为母亲沈氏的心中,始终没有忘记过成国公朱勇,他就是自己一辈子认定的丈夫,哪怕对方并无多少感情。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可能在这一刻,才是母亲沈氏埋藏心底多年的情感,终于有了寄托的时候吧。
安顿好母亲后,沈忆宸就走出来公府,阿牛也正好带着人赶了过来。
沈忆宸找到吴管家沟通了几句,把福建来的矿工,说成了是以前在应天府的佣人,继续安置在西厢别院使唤。
如今沈忆宸深得成国公重视,待遇甚至超过了朱佶这种继室嫡子,吴管家哪怕心中有所怀疑,也不会在这种事情去为难,自然满口答应了下来。
搞定了这些事情,沈忆宸也算是放下心来,现在时辰已到下午,再回去翰林院修书很明显晚了,回新买的宅院又有些早了。
想了想,沈忆宸叫上马车,前往了北镇抚司,准备向赵鸿杰询问一下进展。
锦衣卫在明英宗的刻意扶植之下,权势相比较前朝大增。而北镇抚司在王振的遥控之下,更是可以横行无忌,人人闻之色变,有点后世魏忠贤厂卫机构的影子了。
现在太阳还未下山,北镇抚司门前就已经没有多少人经过,流露出一股阴森的气息。
沈忆宸递过去一两银子,托门口驻守的兵丁通传了一声。现在他也逐渐适应了官场的游戏规则,很多时候你想要拜访某人,拜帖的作用还真不如银子实用。
很快赵鸿杰就出现在了门口,并且随之扑面而来的,还有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向北,你怎么过来了?”
见到沈忆宸出现,赵鸿杰明显情绪很高兴,下意识就张开手臂想要跟他来个拥抱。只不过动作进行到一半,赵鸿杰就自己停了下来,因为他发现了衣袖上的斑斑血渍。
尴尬的笑了笑,赵鸿杰继续说道:“向北你稍等下,我先进去换身衣服。”
“不用这么麻烦了,我今日过来是有正事找你。”
“朱佶的事?”
赵鸿杰一听到正事,就明白沈忆宸要问什么。
“嗯。”
“那你来的正好,人已经审的差不多了,想进去看看吗?”
“进诏狱?”
沈忆宸有些不确定的问了句,同时内心也有些好奇,大名鼎鼎的诏狱内部又是一番怎样的景象?
“对,不过气味跟环境不太好。”
“无妨,就进去看看吧。”
听到沈忆宸确定,赵鸿杰也没有多言,就把他带入了北镇抚司。
“诏狱”算是后世俗称,正式官方名称为锦衣卫镇抚司狱,整座监室都建造在地下,墙壁坚实厚达数仞,环境阴暗潮湿无比。
沈忆宸进去后,就闻到一股无法形容的恶心气味,仿佛是血腥跟臭味的融合体。通过监牢的格栅,还能看见昏暗的牢室中趴着不少人。
只是一路走过去,这些人几乎都没有任何动静,是死是活都不知。
赵鸿杰把沈忆宸带到了一间行刑室的门外,透过狭小的门窗,能看见里面刑具上正绑着几个人,正在痛苦的呻吟着。
只不过由于光线昏暗,加上这几人脸上戴着头套,无法辨认出他们是何人。
“向北,这几个就是三月十四号晚上,与朱佶一起喝酒的人。李达找了十多个京卫的生面孔,把他们戴上头套绑到了这里来,现在为止,他们都还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地。”
“那他们是什么人?”
沈忆宸反问了一句。
“你都认识,就是当初内院家塾朱庆宇、朱缙等朱氏宗亲。”
听到这两个熟悉的名字,沈忆宸不由想起当年成国公府家宴上,就是这俩小子挑衅嘲笑自己。
果然风水轮流转,如今他们在自己眼中,已经不值一提了。
“那天晚上他们说了些什么?”
“他们说了公爷与你拜访翰林院钱掌院的事情,还有你会试后拜见座师的经过。”
说完之后,赵鸿杰话锋一转:“但是与你之前交待的有些出入,不仅仅是朱佶喝醉了胡言乱语,这几个小子在喝酒之前,就已经被人告知这两件事情了。”
“所以在酒桌上被朱佶提及后,可谓一拍即合,这才越聊越火热。”
听到这番话,沈忆宸瞬间就明白过来,大公子朱仪不单单是个旁观者,大概率还是个推波助澜者!
只是不知道为何,他选择收手了,仅仅是驱虎吞狼,挑起自己跟朱佶间的斗争。
“那告知朱庆宇几个的人,能找到吗?”
“找不到,朱庆宇等人并不认识,是在喝酒过程中旁桌聊天听到的。”
“朱仪派过去警告的人有消息吗?”
“也没有,对方手法跟我们一样很专业,连面都没有露过。”
听到这话,沈忆宸深吸了一口气,感觉越查疑团反倒越大了。
朱仪到底背后有多少资源跟势力,他又想要得到什么?
“谢了鸿杰,找个地方把他们放了吧。”
这几个人毕竟是朱氏宗亲,绑过来恐吓教训一顿可以,弄死弄残就不好收场了。
“咱们兄弟需要客气吗?还有什么事情吩咐我办的没?”
“有没有办法跟踪调查朱仪?”
左思右想下,沈忆宸明白朱佶不过是颗棋子,想要弄清楚真相,还得从源头朱仪身上下手。
“不好办,朱仪是公爷嫡子,身边有卫所精锐。我现在手下能力不够,很容易被他发现打草惊蛇。”
“我知道了。”
沈忆宸点了点头补充道:“最后帮我一件事情,你就把朱佶等人那晚聊天内容传播出去,最好传到成国公的耳中,源头一定要打上朱佶的标签。”
“还传出去?这些科场流言岂不是会对你声名造成影响?”
赵鸿杰满脸惊讶,正确做法不应该是封口,不允许他们再说这件事情了吗?
“无妨,现在我三元及第大局已定,流言已经影响不到什么了,但绝对会影响到朱佶!”
此一时彼一时,殿试之前要是传播出去,沈忆宸有几率面临“唐伯虎舞弊案”的困境,严重甚至会革除功名断了一生前途。
但在殿试结束后,自己乃皇帝钦点的天子门生,不可能仅凭流言蜚语就影响功名,那岂不是打了皇帝的脸?
没有了后顾之忧,朱佶做过这等蠢事,必然会被成国公朱勇责罚。到时候再想办法把林氏给拉下水,短时间内自己母亲就能高枕无忧。
“好吧,那就听你的。”
赵鸿杰还是没有想明白,不过沈忆宸决定的事情,自然有他的道理,自己照着做就行了。
一切商量完毕,沈忆宸就赶紧离开了诏狱,这里面氛围实在太让人感到压抑。
赵鸿杰把沈忆宸送到门口,就开口说道:“向北,我就不远送了,得先回去把牢室里面那几个小子给放了。”
“好,那我就告辞了。”
沈忆宸摆了摆手,就准备回自己宅邸。
不过在转身的时候,他想起来一件事情,又开口说道:“鸿杰,下月十六是我婚期,早点与我一同去迎亲。”
“京师都传遍了,保证准时到!”
那日御街夸官,沈忆宸朝着陈青桐吼的一嗓子,让整个京师都知道成国公之子,要与泰宁侯的独女联姻。
就算今日沈忆宸不说,赵鸿杰也知道。
沈忆宸笑了笑不再多言,转身离去。
接下来的时间里面,在沈忆宸刻意炒作之下,会试阶段的一些陈年旧事,被传的沸沸扬扬。
再加上他国子监发表的那些学术主张,两者相加之下,甚至起到了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另外随着沈忆宸跟陈青桐婚期的临近,这公侯勋戚联姻的影响力,也成为了坊间茶余饭后的谈资。
一时间整个京师,上至文人士子,下至市井小民,嘴中就没离开过沈忆宸三个字!
正统十年五月十五日,沈忆宸大婚之日的前一天。
成国公府此时已经张灯结彩,各种大红灯笼高高挂起,目光所至之处,皆能看到大红色的囍字。
一些成国公的老友、部下、邻居、朱氏宗亲等等,都已经提前一天来到府中,先预热一番。琇書蛧
另外沈忆宸在应天外院家塾的同窗,科举上结识的同年,以及京师结交的一些朋友,他们也纷纷过来讨了一杯酒喝。
大婚前夜,整个公府可谓是热闹非凡。
沈忆宸却没时间去喝酒,他正与女方泰宁侯府派过来的人,一同铺设新人房,并且还要学习一些明天婚礼上的步骤跟礼仪。
沈忆宸却没时间去喝酒,他正与女方泰宁侯府派过来的人,一同铺设新人房,并且还要学习一些明天婚宴上的步骤跟礼仪。
做完这些后,沈忆宸就已经感到精疲力尽了,无论古代还是现代,结婚还都不太轻松。
走出屋外,沈忆宸看着府中那些正在推杯换盏的宾客,他脑海中却想起了自己的老师李庭修。
老师留在客栈的那封书信,沈忆宸已经拆开看过了,上面内容极尽洒脱。
李庭修错过了乙丑科会试后,认为这是天意注定自己与科举无缘,决定回到自己的家乡江西教书育人,从此再无遗憾!
除了这些外,就是嘱咐沈忆宸要团结好京师这群同出身外院家塾的同窗,还有在仕途上做个好官。
不求名垂千古,但求造福一方!
最后就是祝沈忆宸新婚幸福,不要为自己没有出席婚宴而遗憾。
水满则溢,月盈则亏,很多时候不完美,才更值得留念。
说实话,沈忆宸做不到先生李庭修这般洒脱,他更希望自己的老师,能亲眼见证自己的婚礼。
另外母亲赴京还带过来一个消息,那就是业师林震的身体也不太好,如今回到了福建的老家。
沈忆宸当初修书信回应天的时候,并不止写了一封,同样邀请了业师林震。
他们是沈忆宸人生道路上,帮助最大的两位老师,如今却双双缺席婚宴,没能看到自己弟子成家的这一天,真是有些唏嘘。
五月十六,大婚之日!
一大清早成国公府就忙碌了起来,沈忆宸身穿大红喜袍,头戴乌纱桂冠,簪花披红的出现在众人面前,准备前往泰宁侯府迎亲。
其实沈忆宸这一身,并不是明朝百姓的标准婚宴喜服。这个时代新郎官们,大多是身穿绿色九品伪官服,俗称“假借”官衔。
但沈忆宸如今都从六品翰林修撰了,身穿更高一级的青色官服,怎么可能还降级去穿九品伪官服?
于是乎,像沈忆宸这种年少就身居高位的,新郎服饰就变成了类似状元袍的红色喜服。
不过也有些平民百姓或者底层官员,会在结婚这天选择僭越穿红袍,仿佛就如同中第登科时的装束一般,容光焕发春风得意。
但是相比较真正的大魁天下,又稍逊了一筹,因此娶亲又被称之为“小登科”。
后来更是流传出来了一句俗语:“新婚胜如小登科,披红戴花煞似状元郎。”
这些话语跟举动,放在别人身上可能是“僭越”,但是放在沈忆宸身上,就是理所应当。
原因很简单,他是真正大魁天下的状元公,状元红袍对沈忆宸而言,就是属于自己的服饰,谈何僭越?
“宸哥,你这身装扮,真是太俊俏了。”
“废话,京师第一美男子是跟你吹的?”
今日大婚之喜,沈忆宸就放开了,跟阿牛开始胡吹起来。
“大哥,你这简直是貌比潘安,颜如宋玉。京师所有男子们,见到都得自愧不如!”
白胖子张祺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嘴上顺口溜说到跟要考研似的,马屁那叫拍的一个震天响。
“没错,大哥玉树临风,一表人才!”
“大哥,为兄我要是个女的,今日肯定为你所倾倒了!”
见着外院家塾这帮小弟越说越离谱,沈忆宸明白不能再吹嘘下去了,于是摆了摆手道:“谦虚点,准备出发接亲吧!”
“好勒,大哥先行!”
沈忆宸在一帮小弟簇拥下走出房间,按照流程来到祠堂上香祭拜朱氏先祖。毕竟无论自己是否入宗谱,身上这身朱氏血脉是没办法否定的。
完事之后爆竹声响,沈忆宸在众亲友注视之下走向公府大门。
此刻大门外,等待的迎亲队伍如同一条长龙般,一眼望不到头。
商辂、萧彝、许逢原等科举过程中结交的好友,正站立在大门左右,满脸微笑的看着沈忆宸,准备一同前往泰宁侯府迎亲。
而且不单单是他们,乡试、会试过程中,同拜在钱习礼门下的同年们,也都纷纷到场了。甚至就连翰林院的同僚们,此刻也一个不差,哪怕孙绍宗、贺平彦、杨鸿泽等人都不例外。
再加上当初国子监一同叩阙鸣冤的学子,从福建赶过来的这群矿工帮手,各种挑着礼物的随从,以及“本家”的朱氏宗亲。
这一下迎亲队伍,浩浩荡荡接近千人,把勋戚家族的威风,展现的淋漓尽致。
不过仅仅是人数多还不算什么,最夸张的是沈忆宸开路官衔牌。
“状元及第”、“连中三元”、“六元魁首”、“翰林院”、“小三元魁首”、“御赐金花带”。
反正沈忆宸荣获过多少荣誉,这一次通通展现了出来,并且他的这些功名成就,还没什么水分存在,块块都可以称之为金字招牌!
“新郎官上马!”
司仪高贺了一声,锣鼓唢呐什么的吹响起来,沈忆宸一跃骑上了高头大马。
“起驾迎亲!”
又是一声宣礼,伴随着吹吹打打迎亲队伍开始走动起来。
与此同时在公府外的长街上,两旁已经站满了京师百姓,就连两侧高楼都不例外。热闹期待程度,不下于当日沈忆宸的御街夸官。
京师百姓们都想要看看,传说中的天降文曲星娶亲,会有一番怎样的景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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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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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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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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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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