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成了大明勋戚起点>121 卷入历史(二合一)
  “苍火头,你来跟我详细说说,与倭奴的贸易是如何进行的。”

  听到沈忆宸询问,苍火头立马放下手中的饭碗,抹了抹嘴角的油花回道:“沈公子是这样的,那日我们分别之后,叶老大就带着我们回到了福建矿山。”

  “之前我们准备起事,也认识了不少道上的人物,其中就有福建沿海搞走私的。不过与倭奴进行贸易,在我们当地为人所不耻,双方关系并不深厚,这次没办法才联系上他们。”

  “嗯,你们找他们当中间人,抽成很高吗?”

  沈忆宸并不关系什么海盗走私,都混到要举旗造反的地步了,还在乎别人什么身份。

  他现在唯一想要知道的,就是干这笔买卖怎么才赚这点钱,按目前利润下去一整年赚个千把两银子顶天了,万一矿税再加,或者多了其他苛捐杂税,不还得举旗造反?

  “不高,对方很敬重叶老大,才十抽一。”

  有一说一,就算沈忆宸没搞过违法产业,他也知道这种买卖中间人十抽一很低了。按照正常情况下,帮助联系买家,提供交易场地,十抽三都不意外。m.χIùmЬ.CǒM

  狠一点的吃双方,拿走一半的利润也不是没可能。

  “那为何几个月下来,就只能赚百来两银子?”

  “沈公子,百来两银子还少吗,现在我们都能吃饱饭了。”

  没想到苍火头比沈忆宸还要惊讶,瞪大了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

  要知道他们之所以举旗造反,并不是什么野心或者追求更高品质生活。而是属于标准的农民起义,被官府矿税给压的实在没有活路,到了不反也是等死的地步。

  所以在他们看来,这笔买卖下来能交上部分的矿税,不再被官府逼迫,并且还能让妻儿老小吃饱饭,就已经有了天大的改变。

  至于这百来两银子,更是属于纯血赚的,再少点都能接受。

  这句话让沈忆宸着实有些无言以对,苍火头也太容易满足了点,就连做大做强的野心都没有吗?

  就这心态,还想着举旗造反,还不如落草为寇靠谱。

  “我的意思不是嫌少,而是感觉理论上应该更多点。”

  沈忆宸委婉的点出来自己想法,这种抢钱的买卖不多搞点顺差回来,简直对不起这个时代人傻钱多的倭奴。

  三人中的郑祥读过私塾,见识要比苍火头广上许多,他听懂了沈忆宸话中的意思。

  “沈公子,这次交易我们是在海上小岛进行,运输什么的都是倭奴他们自己负责。”

  “而且所售的货物,不过是些陶器跟粗麻,还有村上的一点农物,实在卖不上什么价钱。如果不是倭奴对大明的铜钱非常渴求,能换回数倍的白银回来,可能利润还要少。”

  听到这话,沈忆宸点了点头,他算是有些明白了。

  这个时代风险最高,同时也是利润最大的海上运输环节,并没有在叶宗留等人掌控之中,必然就要割舍出一大部分利润出去。

  另外他们所售货物,里面也没有什么高价值产品,根本就卖不上什么价格。

  如果不是此刻倭国的银价确实贱,恐怕他们这种贸易方式,不赔钱都算不错了。

  这种情况就有点类似于后世两千年左右,靠衣服、鞋袜等等低价值产品对外贸易。看似量很大,实际上根本就赚不到多少钱,远远不如工业产品的利润高。

  “江南盛产丝绸、瓷器跟茶叶,为何你们不与倭奴贸易这些物品?”

  沈忆宸所说的这几样物品,哪怕放在清代前中期都称得上是硬通货,直到被工业产品给打败。

  现在都倭国除了有矿,其他都穷的跟鬼似的,这些玩意对于他们而言都是奢侈品级别的东西。就算暂时没有能力获取远洋运输环节的利润,也足矣靠着商品的高附加值赚取巨额利润了。

  “沈公子,这些东西不好大批量采购,而且我们身份也不便。”

  郑祥脸上流露出为难神色,矿工虽然普通学识比较低,但其中照样不乏有识之士,比如卞和这种人。

  他们也知道拿些值钱的东西卖给倭奴,不过明代商引废除都才没几年,各地瓷器大厂背后都有着官方背景,想要大规模扫货没有人脉前提下,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更何况这群人只是暂时与官府“休战”,身上都还背着通缉的名声,哪个正规商人敢与他们做生意?

  理论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大钱是挣不上,能保证吃喝用度,他们就已经很满足了。

  面对叶宗留等人现实的难处,沈忆宸面色凝重的点了点头,看来事情远远没有自己当初想象的抢钱那么简单。

  但问题是想要出手帮助,在商业上沈忆宸也没有任何人脉,官场上的文人士子们,更是把商贾给视为低贱人群,想要与他们商量做生意,恐怕自己会首先开除士大夫阶层。

  唯一称得上有所关联的,就是当初在应天会馆人士的许逢原。

  不过双方后续也没见过面,底细完全不清不楚,沈忆宸可不敢随意引荐给叶宗留等人。

  万一许逢原是个“内鬼”,那可真就玩脱了。

  看着沈忆宸没说话了,郑祥也明白对方是真心想帮助自己等人,于是开口宽慰道:“沈公子也无需担心,这次叶老大与三明尤溪的蒋福成取得了联系,对方在尤溪有着万余炉丁。”

  “我们准备自己开采铜矿,然后交与蒋福成铸造私钱,最终拿去与倭奴交换白银回来。只要一切顺利,日后将成为赚大钱的买卖!”

  好家伙,听到郑祥这话,就连沈忆宸都感到诧异。万万没想到这群矿工,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还学会举一反三了。

  直接跳过了走私正常贸易环节,选择开采私矿铸造私钱,不愧是有过造反的胆子。

  除了震撼之余,沈忆宸也感到蒋福成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好像正统年间东南农民起义,这位也是其中的一方势力,并且还不弱。

  因为炉丁,就是明代铁匠的匠籍称呼,要知道没有两把子力气,是没实力抡大锤当个铁匠的。而且有锻造能力,意味着兵器、甲胄什么的都不会缺,想要成为弱鸡义军都难。

  看来之前叶宗留等人分散到各处采购铁器,就已经跟蒋福成这批炉丁有过联系。难怪正统朝期间东南起义能连续数年不灭,还发展到几十万义军,果然都有两把刷子。

  不过就在郑祥说完这句话后,旁边一直比较沉默寡言的王能补充了句:“现在朝廷严禁私矿,我们大规模开采的话,可能又会与官兵产生冲突,到时不知得死多少弟兄。”

  这句话让之前反转的光明前景,又瞬间暗淡了下来。

  叶宗留这批矿工现在之所以能安心吃碗饱饭,就是因为他们放弃了私自开采银矿,并且补上了部分矿税,让浙江、福建两地的官府暂时缓和下来。

  如果这时候又去开采铜矿,岂不是相当于重操旧业,在官府眼中哪管你是采铜还是采银?

  可能最终的结局,又回归到不得不反的地步。

  究其原因,还是生产资料不足,只能跟“私采”这两字给杠上了,否则就没有其他出路养活这么多矿工。

  “你们给我点时间,我考虑下有没有什么解决之法。”

  思索再三,沈忆宸还是决定把这件事情给应承下来,帮助这群矿工另寻他路。

  这并不是单纯为了自己日后势力、兵源考虑,沈忆宸能不能走上文臣巅峰,如同于谦那样掌控武力都是未知数,现在说这些还为时尚早。

  他更多是不愿意看到,这一个个熟悉的面孔,最后都阵亡在大明朝的内耗之中。

  很多人了解明朝的历史,入门读物都是那本《明朝那些事儿》,确实这本书通俗易懂,写的还非常有趣味,很适合当历史书籍的入门读物。

  但这本书恰恰对于明朝正统朝时期,除了土木堡之变外,另外两场大规模战争的描写非常少,从而无法呈现出完整的历史进程。

  这两场战争就是西南麓川之战跟东南明朝开国以来最大规模的农民起义。

  正是这两场战争,抽调了大明朝在草原左翼几乎全部战略机动兵力,无数西北精锐将官深陷内陆战争。

  直到也先部横贯朔漠,蒙古铁骑南下攻击宣大了,陈懋,蒋贵,王骥等明朝中坚重臣,以及大批官兵还处于这两场战争的收尾阶段。

  沈忆宸见识过镇江的流民,一路上也看过无数食不果腹的大明百姓,明白内乱没有赢家。

  他曾立誓要以天下为己任,就得竭尽可能的避免内战的发生,让叶宗留等数十万东南矿工农民,免于死在官兵的刀剑之下。

  同样,大明的官兵们也是父母所生养,北方还有着异族铁蹄铮铮。拖着疲惫之身大军北上,最终殒命于塞外,这样又值得吗?

  沈忆宸之前一直都没有能力改变历史进程,而这一次,他想要试试了。

  安置好苍火头等人,沈忆宸就返回了公府,这种事情也不能急于一时。至少现在福建那群矿工能吃饱饭,暂时稳住了围剿的风险,远没有当初那般紧急。

  回到府上,沈忆宸坐在书桌面前,想着自己认识的人中,有没有合适的采购商,让叶宗留等人可以与倭奴进行高附加值商品贸易。

  不过想来想去,自己认识的不是勋戚武将,就是士大夫文人,压根就跟商业沾不上边。唯一一个许逢原,还不太熟悉,完全不敢与这种人托底。

  当然,实在没办法的话,沈忆宸也可以自己去当个贸易中间人,然后把货物转交给叶宗留等人。

  但是多了一道程序,过程要变得繁琐,而且自己也远离福建,沟通什么的在这个时代,可是个大问题。

  另外更重要一点,就是明年二月还有春闱,自己哪来的精力跟时间,去当个什么商人?

  想来想去,沈忆宸只感到一阵的头痛,没有更好的办法。

  说实话,来到大明朝这一年多来,沈忆宸进步不可谓不快。但是就此想要改变历史的滚滚车轮,实力上还是差的有点多。

  府上呆了两天,沈忆宸还是没有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不过倒是从苍火头等人的嘴中,得知了镇江府贪墨案的一些情况。

  孙鼎收到消息后动作很快,联合都察院抢在镇江官场动手之前,查封的粮库、银库等等重要场地,拿到了一手直接证据。

  现在奏章已经在发往京师的路上,毕竟知府乃正四品的文官,南京六部没这个权限审理,还是得等京师方面的定夺。

  不出意外的话,贪墨造成流民聚集,镇江知府、通判这群官员,至少得流放边疆。

  不过这日下午,公府门前来了一辆马车,它是贺平彦派来邀请的,说晚上已经在雪聆阁摆好了筵席,等着沈忆宸跟孙绍宗双方握手言和。

  之前答应好的事情,沈忆宸自然不会推辞,于是坐上了这辆马车,伴随着“吱嘎吱嘎”的摇摇晃晃,停在了京师的一片繁华之地。

  沈忆宸走下马车,打量了一眼周围的场景,发现此处莺莺燕燕环绕,靡靡之音不绝于耳,好像是处勾栏之地。

  “车夫,雪聆阁就是此处吗?”

  感到氛围有些不对,沈忆宸转身朝车夫问了一句。

  “雪聆”这两字听起来像是处清静高雅的私人会所,怎么把自己给拉到青楼妓院来了?

  “是的公子,您抬头看看上方招牌。”

  经过车夫提醒,沈忆宸抬头往上看了一眼,发现眼前这栋建筑确实就是雪聆阁。

  看来不仅仅是应天秦淮河畔附庸风雅,就连京师的勾栏瓦舍,同样往着诗酒唱和的方向走,与文人士大夫阶层紧密的结合在了一起。

  “谢过了。”

  沈忆宸拱手朝着车夫道了一声,然后独自一人走向这间雪聆阁。

  还没进门,就有一个老鸨靠了过来,亲热的挽起沈忆宸胳膊说道:“这位公子真是有眼光,我们雪聆阁的姑娘冠绝京师,就连今年花魁都是从雪聆阁选出的。”

  “不知公子有哪位相好的姑娘,老妈子去帮公子开个雅间。”

  虽然京师妓院在名字上的风雅程度,已经不输于江南的秦淮河畔,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在品味逼格上,还是差了那么一点味道,至少秦淮河畔高级青楼的老鸨,展现出来的态度没这么庸俗,更多是一种让顾客如沐春风的感觉。

  “我已经约好人了。”

  沈忆宸除了冬至诗会登上过画舫外,从未正式进入过妓院,更别说什么相识的姑娘。

  “不知公子约了何人。”

  “国子监的贺平彦。”

  一听到是贺平彦的名字,这名老鸨松开了手臂,面色明显要尊重许多。

  “原来是贺相公的贵客,他已经等候多时了,还请公子随我过去。”

  “谢过。”

  沈忆宸拱手称谢,然后随着这名老妈子走入了雪聆阁。

  相比较外面各种莺莺燕燕的庸俗,这间妓院内部的装修就要典雅许多。

  很多器物从精细程度上能感受出名贵,却没有那种爆发户般的俗气,摆放布置也颇有讲究,一看就是出自于名师之手。

  穿过热闹的大堂,沈忆宸又穿过一条长廊,这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

  雪聆阁的中间用奇石修筑出来一座假山,上面还有着一道小小瀑布奔流而下。要知道京师这种地方可不比江南水乡,特别随着人口多起来后,水源可是相对紧张的资源。

  想要弄出这么一座人造瀑布,价值绝对不菲。

  更让沈忆宸感到惊奇的,就是长廊四周修建着一座座包厢,但窗户门框什么的,用的并不是窗户纸这类物品,而是类似于毛玻璃般的半透明器物。

  如果沈忆宸猜测没错的话,这应该是一种叫做蠡壳窗的半透明蚝壳,用来替代后世玻璃的效果。

  同时沈忆宸也终于明白,为何这间青楼会被叫做雪聆阁。想想看在京师大雪纷飞的季节里面,不用打开门窗吹冷风,就能依稀看见外面的雪景,这份逼格在大明简直拉满了!

  “公子,贺相公他们就在里面,老妈子就不进去打扰了。”

  老鸨把沈忆宸带到了一座包厢面前,透过蠡壳窗能朦胧看到里面衣袂飘飘,不时传出来嬉戏打闹之声。

  “好。”

  沈忆宸点了点头,然后推开了包厢的房门,只见里面有着十数个人。除开陪酒的歌姬舞技外,还有着五六个年轻文人,其中自然就有贺平彦跟孙绍宗两人。

  看见沈忆宸站在门口,屋内众人都愣了一下,就连歌舞声音都暂时停了下来。

  孙绍宗的脸色有些不太好看,不过并没有什么发难的意思,相反贺平彦从蒲团上站起身来,一脸笑容欢迎道:“真是贵客来临,忆宸我可等候你已久了。”

  “抱歉,路上车马行程较慢。”

  只见这时另外一人开口道:“沈兄来晚了,那就理应罚酒三杯啊。”

  听到这话,其余几人也纷纷起哄道:“没错,今日定要与沈兄来个不醉不归。”

  对于这些人,沈忆宸并不熟悉,于是脸上表情有些茫然,只能尴尬笑了笑。

  “无妨,忆宸你先入座,我来与你介绍一下众人。”

  贺平彦也是看出来沈忆宸的尴尬,把他给拉到了席位上面,开始介绍起众人。

  今日这场“和头酒”,完全不是沈忆宸之前想的就自己与孙绍宗两人,相反更像是一场京师公子哥的聚会。

  来者众人中,有内阁大臣马愉之子马徵,西宁侯与咸宁公主的嫡长子宋杰,以及明朝内阁“三杨”中最后一位杨溥之孙杨寿等等。

  可以说相比较应天府沈忆宸接触的,那一群权利边缘官二代,此刻坐在这里的人,才称得上是真正的二代。

  他们的父辈,正执掌着大明的权利巅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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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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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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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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