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王一宁年纪也大了,大半夜的经不起这种咋呼,捂着胸口缓了好半天,才把这口气给捋顺了。
“功叙兄,到底是何等文章能让你如此激动?”
“文通兄你看看,这篇文章属实精彩。全文立意高深、气势舒达,特别破题紧扣住中庸之道,与其他文章思路截然不同。”m.xiumb.com
“写这篇文章的考子,可谓大才啊。”
听着周叙的称赞,王一宁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身为同僚他知道对方是几十年的老学究了,轻易不会给某位考生下这种评语,所以此文必然有过人之处。
“那老夫也来品鉴一下功叙兄口中的奇文。”
王一宁接过这篇试卷,看了几眼之后就忍不住点头,确实如同周叙所说的那样,此文写的非常不错,有问鼎解元的资格。
“功叙兄眼光独到,只是不知此文是哪位考生所书?”
提前与主考官混熟脸拉关系的做法,并不是只有沈忆宸一人所为。几乎有点家世背景的考生,或者才气扬名的士子,都会有类似的举动。
顺天府很多才子文人,在乡试之前都会主动把自己所写文章,递与主考官或者其他翰林学士们评阅。
一方面是期望这群儒学大师们斧正,找出文章中的缺点与不足,来提升自己的学识水平。
另外一方面,自然是希望自己的文章,能在主考官们心中留下个好印象。并且文风这种东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一旦主考官印象深刻,哪怕糊名也能大致猜测出文章是何人所写。
所以投递文章这种方式,相当于文人雅士的“作弊”,哪怕传播出去也不会造成众人非议,相反还会被世人所推崇,认为这是伯乐眼光独到。
当然,这种方式风险也有,万一主考官认错人,那就尴尬了。
历史上北宋苏轼有一年做了主考官,阅卷时候发现有篇文章的很像自己门生,于是就给予了这位考生高分。
结果放榜一看,自己门生并没有高中,这才明白是自己认错人了。
这届乡试知名考生的文章,王一宁基本上都看过。这篇八股文破题思路独特,文笔甚佳,有着独特的个人风格,理论上是能认出来的。
只是王一宁在脑海中搜索了半天,硬是想不出能对上之人,所以才开口询问了周叙一句。
“这个……”
王一宁这个问题,还真是把周叙给问倒了,他也不知文章是何人所书写。
因为沈忆宸去周叙府上拜访,基本上没聊什么文章诗赋,更多关注点在书法跟刘球事件上面。
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沈忆宸,他面对周叙这种真正的翰林大家,科举传胪级别的高手,属实心里没什么底气。担心自己那平庸的诗赋水平会露馅,所以扬长避短,更多展现自己的书法所长。
于是这一波操作下来,周叙现在才意识到,自己好像并没有看过沈忆宸的文章,怎么阅卷给他优待呢?
想到这点,周叙有些震惊了,应届考生上门拜访主考官,都是带着一些小心思来的,这点双方都心知肚明。
千年科举下来,也已经成为了约定俗成的方式,周叙哪怕身为老学究也并不反感考生这种行为,只要有真材实学,关注优待一下对方又何妨?
明经取士,不就是为国求贤吗?
沈忆宸拜访自己,却又没有展示文章以求在科举上优待,这点非常不符合常理。
莫非是自己低看了沈忆宸,此子上门拜访,单纯就为了书法文学上的交流?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沈忆宸得品行高洁到何种地步,才能做到面对科举取中诱惑,都不为所动的。
古之圣人,也不过如此吧?
沈忆宸是不知道此时周叙的想法,要是知道的话,恐怕自己都得懵了。
万万没想到心虚做法,现在却成为了圣人行径,还能这样理解的?
“这个老夫也猜不到是何人所著。”
“功叙兄都猜不到,看来本届顺天乡试真是人才辈出。”
“那此卷就放到一边,等待最终排名吧。”
“就依功叙兄所言。”
沈忆宸的试卷,就这样被放在了最优等的行列之中,等待乡试最终排名。
几日之后聚奎堂内,此时几位阅卷官脸色,都愈发憔悴了。
房间内堆积如山的试卷,此刻也都已经审阅完毕,一百三十五名取中生员的试卷被挑选出来。其中有十份,将参与最终的解元与五经魁排名之争。
不过真正有实力竞争解元的,是摆放在周叙以及王一宁面前的两份试卷,身为应天乡试的主考官,他们才拥有排名决定权。
“文通兄,这两篇文章在老夫看来不相伯仲,不知你意下如何?”
周叙嘴中的两篇文章,其中一篇为沈忆宸所写,而另外一篇,就是之前王一宁称之为经魁佳作的文章。
那篇文章破题思路偏向于后世的张居正,以务实为主,刚好与沈忆宸属于两种不同风格,确实在伯仲之间。
“一切还以功叙兄评断为主。”
虽然明朝主考官并没有明确的主副之分,事实上大家心里面都明白,这不过是周叙客气一下而已,以示自己并没有私心一言堂。
官场混连这点眼力劲都没有,那估计早就凉凉了。
不过王一宁还是有些私心的,他在说这番话的时候,把自己看中的试卷往前略微推了一点,以表达自己态度。
周叙就算老学究不擅长做官,好歹也是在京师官场混了几十年,这点暗示还是看得出来的。
所以他把目光看向了几位同考官,想要询问他们都意见。
“下官认为,王大人所荐的文章内容扎实,没有奢华之风,兼具经世致用,可当解元佳作。”
正常情况下,同考官都是跟着首席主考官眼色走,不会生出什么反对意见。
但是周叙已经几十年在翰林院没挪窝了,高升的可能性也不大。
而如今内阁三杨中的杨士奇今年病逝,杨溥年事已高准备致仕,替补的内阁首付马愉身体不太好,目测也撑不了多久就得乞骸骨,这下相当于内阁空了大半。
传言王一宁将升为礼部侍郎,以院部大臣身份补缺内阁,前景明显要远超周叙,此时不抱大腿,更待何时?
“在下认为周大人所荐文章更好,中庸之道乃吾等儒生毕生所追寻的大道,此考生能学以致用写入文章,当摘取魁首!”
“下官持有反对意见,我认为……”
“大道岂容辩驳?在下不认同……”
谁也没想到,聚奎堂的阅卷官们,居然会因为两份考生试卷而分为了两派,开始争论的不可开交。
“诸位同仁稍安勿躁,此事还是请周大人定夺!”
王一宁出声平息了一下聚奎堂内的纷争,并且把皮球踢回了周叙这里。
此时周叙也有些骑虎难下,如果没有这场争论,估计他直接取中自己心仪试卷就完事了。
结果现在出现了争议,自己再偏向于所好文章,恐有独断专行的嫌疑。
周叙这种老学究,可是最在乎文人声名的。
“既然诸位同仁难以做出评断,那干脆就把二三场的试卷给挑选出来,再来分个高下如何?”
听到这个方法,其余阅卷官也觉得合理,分分点头道:“
周大人所言甚是。”
“如此甚好。”
“下官这就去找寻剩余场次的试卷。”
很快沈忆宸与竞争对手的二三场试卷被挑选出来,众考官站在桌前一齐审阅。
第二场的“论”、“判语”、“诏、诰、表、内科”三题,两个人都写的平平无奇,属于达到及格线水准,并没有什么高下之分。
但是到了第三场的策论,沈忆宸的文章堪称是碾压了对手,格式、内容、观点等等,都比竞争对手高出了不止一个档次。
甚至从文风上看,完全不像是一个应届的新科生员,更像是官场老手所写,风格甚是老辣!
见到这一幕,周叙脸上出现胜利者的笑容,然后定调道:“诸位同仁,本官点取玉字柒号考生为甲子年应天乡试解元,可有异议?”
“吾等无异议。”
周叙本就有强行取中解元的权利,现在更是用考生实力说话,怎么可能还有异议?
哪怕之前争论的同考官,此刻都心服口服,技不如人有何好说的?
“既然如此,那就取来考生墨卷,进行拆封核对吧。”
乡试誊录后交与主考官审阅的试卷,叫做朱卷,因为是用红色的墨笔誊录的。
一旦决定取中名次,就得取出封存的考生墨卷,然后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才算正式取中,并且可以张榜公布名单。
很快沈忆宸等人的墨卷,就被试卷官给送了上来,哪怕还没有拆开糊名的弥封,单单看试卷上的那手字,周叙就已经认出考生是谁了,心中油然生出一股惊喜之情。
同时身旁的王一宁,看着递上来的墨卷,却暗暗叹了口气。
因为他也早就认出试卷考生是谁,现在得以确定输了解元之争,自然有些气馁。
随着弥封被拆开,卷首上面考生贯籍名字等资料,也浮现在诸位阅卷官的眼中。
解元试卷卷首位置,工整的书写着一行小字。
“应天府江宁县生员,沈忆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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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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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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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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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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