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成了大明勋戚起点>100 父子危机
  “吴管家,久违了。”

  沈忆宸抱拳向这位中年男人示意,并且还叫出了他的姓氏。

  这位吴管家曾经在应天的成国公府当过管事,后来跟随朱勇来到了京师,并且被提升为公府管家,所以沈忆宸认识。

  “许久未见,公爷已经久候了,沈公子请。”

  吴管家面带微笑的拱手回话,并没有因为沈忆宸是婢生子的缘故,而在礼节上有任何的怠慢。

  果然能被提升为管家不是没有原因的,门房终究只是一个门房。

  “还请吴管家带路。”

  沈忆宸同样礼节周到,这种表现让吴管家也有些意外。

  虽说在应天府见过沈忆宸多次,但那都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

  吴管家的印象之中,沈忆宸被成国公给放弃之后,逐渐就成为了不学无术的庸人,与市井小儿无异。

  本以为按照这个趋势下去,沈忆宸最终会被赶出成国公府家塾,从此与公爷再无关系,彻底泯然于众人。

  谁能想到今日再见,沈忆宸宛如翩翩君子沉稳大气,丝毫不逊色于府内其他两位公子。

  难怪公爷最近开始对这个婢生子重新关注,果然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沈忆宸与阿牛两人跟随着吴管家进入到京师的成国公府,这里布局与应天公府大同小异,除了规模不同外,其他并无特殊之处。

  不过在经过游廊之后,吴管家就叫了另外一名仆人,把阿牛给领到偏厢房等候,仅让沈忆宸一人去见成国公。

  这也是正常操作,毕竟阿牛只是一个白丁,以成国公的身份自然是不会见他。另外就是等下属于“父子”两人的私密谈话,多个外人在场也不方便。

  公府正堂之内,成国公朱勇坐在主座之上,看着沈忆宸一步步由远处而来。琇書蛧

  距离上次的应天成国公府家宴相见,已有差不多一年多时间。这次再看到沈忆宸,除了长高了些,身材变得壮实了些,更多还能感受到一种气质上的沉稳。

  他已不是以往自己印象中的那个少年了。

  “沈忆宸拜见公爷。”

  进入正堂看着朱勇,沈忆宸倒是没有初次见面时候,那种情绪上的波涛汹涌,相反变得平静许多。

  不知道是已经适应了这种特殊的父子关系,还是原本沈忆宸带来的情感已被压制,反正表面上至少能从容对待了。

  “一年未见,看着好像稳重许多。”

  对于这话,沈忆宸只是笑笑没有回答。

  可能是两人之间的尴尬关系,不太适合“叙旧情”这种模式,成国公朱勇在说完这句话后,也没有继续说下去,直接就切入了正题。

  “我之前得知消息,你已经取中了县、府两试的案首,不出意外的话,已经拥有秀才功名了吧?”

  成国公朱勇依然不知沈忆宸的院试成绩,不过正常情况下案首必中秀才,加上今日他身着一件襕衫,很明显已经有了秀才功名。

  “回公爷,在下已经取得了秀才功名。”

  “那院试成绩如何?”

  “侥幸被提学大人点中为院案首。”

  听到“院案首”三字,成国公朱勇的瞳孔明显收缩了一下。

  要知道院试主考官提督学政是京官外派,不会因为自己成国公的身份而徇私,破例把沈忆宸给点中为案首。

  就算要徇私,至少也得自己亲自与他打过招呼才可能。

  也就是说,沈忆宸靠着自己的本事,成为了应天府的小三元案首,这番变化属实有些超乎了朱勇了心理预期。

  “好!”

  朱勇点了点头,罕见的称赞了一句,就算对这个“儿子”没什么父子亲情而言,甚至这么多年下来面都没有见过几次。

  但是身为成国公府的一员,能考出一名应天府的小三元案首,也称得上是一件光荣之事。未来仕途上的可操作空间,也将得到明显的提升。

  “既然你已经取中案首,并且来到了京师,那就早日前去国子监报道吧。”

  “我已与国子监祭酒李时勉大人打过招呼,不日即可去进学。”

  朱勇本以为沈忆宸既然已经选择来到京师,那肯定是顺从了自己在书信中的意思,前往京师国子监进学。

  结果没想到沈忆宸却摇了摇头道:“回公爷,我不想入国子监进学。”

  听到这个拒绝,成国公脸上浮现出一股肃杀之气,这已经是沈忆宸第二次忤逆自己的决定。

  就算心中有所欣赏,抱着一荣俱荣的想法,身为超品公爵,他也无法接受如此态度。

  “沈忆宸,不要消耗我对你的耐心。”

  成国公的这句话,已经有很明显的警告意味了,身上的国公血脉无法成为护身符,一旦恃宠而骄突破底线,就会被再次放弃。

  “在下不敢,不入国子监的原因,仅仅是准备连考乡试。”

  说实话,沈忆宸也不是存在什么叛逆之心,故意与成国公唱反调。纯粹是朱勇的决定,与自己的发展规划产生了冲突,只能二选一。

  “乡试还有两个月的时间,你有把握取中吗?”

  虽说沈忆宸一年时间下来,进步速度有些超乎常人预料,甚至还拿下了应天府到小三元案首头衔。但是乡试难度,跟童子试不可同日而语,想要高中举人没那么容易。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还是成国公朱勇对于这个儿子没多大信心,一年的转变印象,远远比不上之前十几年的胸无点墨。

  “回公爷,如若在应天的话,取中把握为五五之数,如今到了京师,在下有九成把握能取中。”

  沈忆宸有一点在朱勇心中与众不同,那就是他的很多回答,你压根就猜不到答案。

  就好比这次询问,换做常人要么就是有,要么就是没有。唯独沈忆宸,敢直接给出一个相当精细的概率,而且还是面对自己堂堂国公敢这么说。

  “那你说说为何如此。”

  还真别说,这种回答勾起了朱勇的好奇心,他倒想听听沈忆宸能给出怎样一番解释。

  “自大明建立以来,因种种因素导致南北两地士子存在客观差距,于是太祖把科举分为南北榜,就是为了保障各地科举取士的基本公平。”

  “在下以南人身份去考北直隶的乡试,竞争压力将远小于南直隶乡试,势必能提高取中把握。”

  这是沈忆宸给出了第一个理由,他之所以愿意来到京师赶考乡试,就是相对来说北方科举的竞争难度要低一个档次,自己更容易脱疑而出。

  其实这种模式,放在后世有一个更直观明确的词来形容,那就是“高考移民”。

  当然,也不是哪个南方士子,都可以进行这波操作。沈忆宸能这么做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成国公的权利能让自己参加,否则来到京师也参与不了北方乡试。

  “确实称得上是一种捷径,还有呢?”

  成国公朱勇点点头,南北两地乡试竞争难度不同这点,他之前都没有在意。

  因为这种方式,也只有勋戚大臣子女才能这么做,其他士子都被户籍制度给限制住了。

  “还有就是乡试主考官,需要公爷助力。”

  沈忆宸这句话就表达的相当露骨,就差没直白的说让朱勇去帮自己走后门打招呼。

  不过这也正是沈忆宸选择来到京师的原因,既然朱勇的理念是一荣俱荣,那么在自己光宗耀祖成国公府之前,怎么也得出把力吧。

  只见这时朱勇的脸上浮现出一抹玩味笑容,他看着沈忆宸说道:“当初在应天准备举荐你为监生的时候,我还记得你曾说过,想要靠自己考取功名,如今就变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

  与成国公这种喜欢简单直接的武将勋戚说话,从来不需要如同文人那样绕弯子。

  所以沈忆宸的对话,也不像与林震、孙鼎那样文绉绉的,而是心中所想直接表达出来。

  “好一个识时务者为俊杰,沈忆宸,你还真是有封侯拜将之心。”

  说实话,此刻成国公朱勇受到的冲击真不小。

  以往他对于沈忆宸的印象,就是这小子为自己母亲抱不平,还带着些许文人的书生意气,所以不愿意屈从自己安排。

  哪怕就是沈忆宸说过“一万年来谁著史,三千里外欲封侯。”这样的豪言,朱勇也没有当回事。

  不懂得审时度势的人,单靠着一股子傲气,是无法成事的。等到以后进入官场,这种人就会明白,什么叫做现实的残酷。

  而今天沈忆宸的这番话,没有了以往那种书生意气的味道,更像是一个十足的野心家,在与自己谋略策划。

  要知道眼前这个婢生子,不过区区十六七岁的年龄,此等改观变化,如何能不让人震惊?

  “公爷所说的一荣俱荣,在下莫不敢忘。”

  沈忆宸笑着回了一句,自己会变成如今这番模样,还是你这个“老子”教导的好啊。

  现在不正和你心意,完美与成国公府绑定在一起,一荣俱荣了吗?

  听着一荣俱荣的话语从沈忆宸嘴中说出来,不知为何,朱勇感觉很不对劲,甚至隐隐有种养虎为患的危机感。

  按理说在君子父子的纲理伦常之下,就算还没有入宗谱,沈忆宸这层血脉关系也无法否认。自己永远不用担心来自儿子的反叛,这是天然稳固的“利益联盟”。

  只是如今的沈忆宸,却表现的太过于现实,已经感受不到曾经那股对于父亲的情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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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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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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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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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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