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呢,还留在那里做什么?”
“炫耀啊,你没看那群王八蛋脸色都变成什么样了,这时候当然要狠狠的嘲讽回去!”
张祺丝毫不顾及那些所谓的君子言行,在他看来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才是正道。
之前那群家伙气势汹汹的德行,就差没动手了,现在大哥沈忆宸用诗作啪啪打他们的脸,自然得好好羞辱一番,才能解了心头之气。
“无所谓,这群人提不起我的兴趣。”
沈忆宸所展现出来的“性情大变”,更多是出于计划需求,而不是真如同纨绔子弟那样盛气凌人,来寻求某些心理上的满足感。
甚至退一万步说,就算沈忆宸有这份心踩别人来装逼,他也没打算找赏花游会的这群公子哥。
别看他们好像身份、才华都挺不错的样子,实际上都是一些虚名。家族里面没有地位实权,才学放在外面,又称不上真正的天才少年,踩他们不相当于是在菜鸡互啄?
今天自己这番操作,能压制住关于成国公府家塾科举舞弊的传言就足够了,再做其他也没有多大意义。
而且很多东西过犹不及,今日在场的不止公子文人,静妙堂内还有着南京城的勋戚大臣们。让他们看到自己咄咄逼人,按照这个时代的逻辑,恐怕得到的不是赞扬,而是心生反感。
见好就收的道理,沈忆宸两辈子人生经验很清楚。
唯一让沈忆宸感到有些不爽的,就是自己的这番举动,相当于变相也拯救了朱庆宇等人。
说实话,如若不是现在被绑架在成国公府家塾一艘船上,沈忆宸他都有向儒学提举司举报的心,这几个朱氏宗亲能被府试取中,绝对有问题!
“大哥,那我们接下来该去哪?”
“各回各家。”
“就这么回去?不找点乐子?”
“你想找什么乐子?”
“听说桃花楼最近来了个胡人歌姬,长相奇特俊美,要不我们两个去看看?”
听到这话,沈忆宸乐了,明朝这个时代的胡人歌姬,大概率是中亚或者俄罗斯那边来的,直白点说就是毛妹。
没想到回到了几百年前,还有人邀请自己去看毛妹……
放在平常时候,沈忆宸可能会架不住心中好奇去看看。不过现在他有这个兴趣,也没这个时间。
“算了,等候院试结束后再去看看吧。”
院试在五月中旬,距离现在已经没几天时间了,更重要府试将正式考经义题,对于沈忆宸而言是一种全新的挑战。
所以他打算好好抓紧剩余时间,让自己经义基础知识更为稳固一些。
“好吧……”
张祺脸上流露出一丝失落,不过很快他就调整过来说道:“大哥你好好努力,一定要再拿回来个院案首,连中小三元给我们外院家塾扬眉吐气!”
外院家塾被内院家塾嘲讽最多的地方,就是功名上的差距。
整个外院家塾上一个秀才,还是数年前的曾蒙简,后面虽然有不少人考中了童生,却始终没人通过院试这一关。
原因就在于县试、府试这两级考试主考官,都是应天府本地官员,比如说江宁知县、应天府尹等等。
你是本地官员,就免不了一些地头蛇的人情世故,就好比后世现代社会了,要本地出了点什么事情,很多人第一想法就是找人打个招呼解决。
放在科举上面,就是暗示照顾一下自己的子侄。
但是院试主考官是各省道的学政官,由朝廷委派管辖各省道的科举跟教育工作,相当于直接空降了个“教育钦差大臣”。xǐυmь.℃òm
空降就意味着跟本地豪强,没有那么多盘根错节的关系,再加上大多由监察御史担任,有上奏天听的权力,想要他徇私可不容易。
所以外院家塾学童们,大多数人都止步于童生这个身份上,很需要再出个秀才证明一下自己,否则要被内院宗亲们给嘲笑的抬不起头来。
沈忆宸目前已经拿下来两座案首,只需再往前一步,就能达成小三元成就。可能这跟连中大三元完全无法相提并论,却也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足以还击内院那群关系户了。
“尽力而为吧。”
沈忆宸有过连中小三元的想法,不过这种事情影响的因素太多,就连运气都占据了很大一部分。
除非有成国公朱勇亲自帮自己站台,否则就不可能有绝对的把握。
说完这句话后,沈忆宸就告别了张祺,独自一人朝着回家路上走去。
但是走到半道上的时候,沈忆宸突然改变了主意,前往业师林震的院落。
因为沈忆宸府试结束之后,通过那一场“礼”与“秩序”的赌博,明白了抓住主考官文风喜好的主要性。
院试的主考官是提学官孙鼎,算是自己业师林震的老友,沈忆宸没有什么私底下打招呼徇私的想法。不过如若能得知孙提学的文风偏爱,然后投其所好的话,这并没有什么逾矩的地方。
之前沈忆宸一直不愿意因此事打扰林震,害怕对方觉得自己太功利,影响到个人印象。
经历过昭文书院事情后,沈忆宸已经很确定自己在林震心中,已经形成了谨小慎微的固定形象。如若这时候去找他,就完全不用担心会出什么负面影响,相反还会得到林震夸赞。
这小子终于开窍了啊,明白年轻人就应该有些张扬进取心!
所有有些事情真的是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栽柳柳成荫。
前往林震院落的沈忆宸所不知道的是,赏花游会结束之后,他的《剑如虹》以及那句“破诗一天三市斤”的言论,以极快的速度传遍了应天府各个角落。
甚至还超越了之前的《临江仙》跟《金明池》,毕竟这次言论过于劲爆。魏晋狂生之后,随着宋朝程朱理学发展,已经很少再有文人,会放出沈忆宸这般狂言。
更离谱的是,沈忆宸不但说了,还真做到了力压群雄,把狂言变成了事实。
再加上之前流传的那两首词作,现在都沈忆宸已经隐约有了应天府文人诗词魁首的感觉。从来没有人想过,金陵这种人才辈出之地,如今站上巅峰的会是一名年仅十七岁的少年。
自然而然的,那些关于沈忆宸科举舞弊的传闻,都已经消失不见了。
如果这个时候还有谁敢不长眼的质疑沈忆宸才学,绝对会有人反唇相讥一句,你若有本事,就写出一首与沈忆宸相提并论的诗词,如若写不出来,哪来的脸去质疑别人作弊?
回应质疑的最好方法,确实是用绝对实力,让旁人无可争议!
泰宁侯府内,陈瀛恰好经过女儿的房间,却透过窗台看到陈青桐正对着沈忆宸的那副诗作,痴痴傻笑着。
见到这一幕,陈瀛可谓心情复杂,他都不知道现在该如何抉择女儿与沈忆宸的关系,是继续棒打鸳鸯,还是选择顺其自然。
“咳咳……这首诗作,有那么好看吗?”
陈瀛故意清咳两声,提醒了下陈青桐自己到来,并且对于女儿这种犯桃花的状态表达的不满。
“爹爹,我……我就是看看。”
突然见到父亲出现在自己身后,再加上以前的警告与半年禁足,让陈青桐也是慌的不行。
生怕因此惹怒了陈瀛,换来更为严厉的看管。
看着女儿这副模样,陈瀛忍不住叹了口气,摇了摇头道:“青桐,天下君子才俊众多,沈忆宸确实很出色,却也没达到鹤立鸡群的地步,你有时候要把眼界放的更开阔些。”
“爹爹,忆宸哥哥他真的没有到鹤立鸡群的地步吗?”
陈青桐说罢,就把目光挪到了书桌上那副诗作,意思很明显。
这句反问,让陈瀛瞬间哑然,确实在他所熟悉的勋戚官宦子弟中,已无人可以达到沈忆宸之才华。
而其他文人士子就算才华不输于沈忆宸,那地位家世又能比他强多少,有区别吗?
泰宁侯陈瀛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势利之人,毕竟达到他的爵位,往上也就只有公爵这一步。
而晋升公爵的难度,除非大明朝再来一次新君当立,获得从龙之功,否则基本上是想都别想。
所以陈瀛已经站上了人臣巅峰,也无需再巴结任何人,自然就谈不上势利眼。
但恰恰因为对于女儿的重视,他用着最为庸俗的眼光审判着沈忆宸,哪怕明知道对方才华以及前景情况下,依然棒打鸳鸯。
现在回想起来,终究是自己错了。
“青桐,爹这辈子最大的不放心,就是如何帮你寻得一个好人家。这样就算我百年之后,也能在九泉之下与你娘亲有个交代。”
“为父一直用着最为严格的标准,去审视着沈忆宸,哪怕他有着诸多优点,却因不够位高权重,始终无法获得认可。”
“今日这场赏花游会,也让为父想清楚了,有些人身上的光芒是无法压制住的。沈忆宸绝非庸人之资,就如同诗作所写的那样,封侯拜将才能实现他荡气回肠的才华。”
“所以……所以爹不会再干涉你的感情,只要你未来能开心快乐就好。”
泰宁侯陈瀛,最终还是为了女儿选择了妥协,可能相比较夫婿的权势地位,陈青桐幸福才是最关键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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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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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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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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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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