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李达能出现在这里,就已经足够离奇了,加上这小子还一副遮遮掩掩的模样,属实勾起了沈忆宸的好奇心。
“为何要告诉你?”
“如若你告诉我,万一等下有什么情况,我会帮你遮掩一二。”
既然称之为诗会,自然在场士子都有概率要吟诗作赋的。
以李达的水平大概率写不出来,沈忆宸虽然也是个半桶水,但怎么说还是要强点,代笔个打油诗不过分吧。
听到沈忆宸这么一说,李达瞬间两眼放光,他之所以选个角落里低着头,就是怕选到自己作个诗,写个词什么的。
沈忆宸虽然也是个学童,但家宴上面那首《临江仙》,别人都说好。看来在写诗上面,应该能比自己强上那么一丢丢,可以考虑让他帮忙。
“好,我告诉你后,切记要拉为兄一把!”
“贤弟,可别墨迹了,快说吧!”
沈忆宸也不惯着李达,都混成这逼样有求于自己,还想当大哥?
老实当弟弟吧!
“这个……那个……其实是我爹逼我来的。”
磨磨唧唧一顿后,李达终于蹦出了原因。
“李佥事为何要你参加诗会,他难道不知道你学识水平?”
“正是因为知道,所以他才叫我过来交流学习一番,说明年要是再考不上秀才,就打断我腿。”
“那看来你腿是保不住了。”
经过家塾的几个月学习,现在沈忆宸对于李达还有赵鸿杰的文化,那可谓有着深刻了解。
这两兄弟放在后世智商检测,怕是得归为弱智那一档,千字文、千家诗这种基础蒙学内容都没有整明白,拿什么去考秀才?
真不知道自己以前,怎么会跟这群人一起吊车尾,难怪会被人所轻视,凭心而论这还真怪不得别人啊……
“沈忆宸,不要欺人太甚!
本来今日参加诗会就憋屈,还要听沈忆宸的嘲讽,我李达外院小霸王,什么时候受过这种鸟气!
“好,好,点到为止。”
沈忆宸也没打算落井下石,毕竟这年头风水轮流转,万一等下要自己写诗作词呢?
恐怕面对在场的这群学霸,不当文抄公比李达也没本质上区别,还是攒攒人品为好。
两个人就这么坐在角落末席,其他桌的文人士子们,都在商讨着谁的学问更好,谁的诗作更佳。唯独沈忆宸与李达,讨论桌上哪种点心好吃,吃的那是津津有味。
邻桌的偶尔看到他们两个人举动,都忍不住摇摇头,这种人参加冬至诗会,简直是对于读书人的侮辱!
就在这时,本来有些喧嚣的大厅内,突然安静了下来。
面对这种状况,沈忆宸跟李达两个人手中拿着糕点,大眼瞪小眼不知发生了什么。
不过很快两个人就明白过来,只见大厅之外,一行花枝招展的女人正踱步进来。而为首的两位,更是美艳不可方物,哪怕沈忆宸后世在媒体上,也算是见识过各种明星美女,这两位与之相比,也丝毫不逊色!
“左边那一身粉衣的,就是号称秦淮曲绝的董玉静吧,据说她唱曲宛如天籁之音,没想到长相也是如此美丽绝伦。”
邻桌之前还为曾蒙简争的面红耳赤的中年文士,见到董玉静出来之后,立马变成了一副猪哥相。wWW.ΧìǔΜЬ.CǒΜ
“那是当然,否则如何竞选明年的花魁?”
“我认为右边的许佳人更胜一筹,传言她跳舞堪比汉时赵飞燕,可谓倾国倾城!”
“贤弟眼光独到,为兄也很是赞成。”
相比较之前文无第一的争论,现在“美无第一”的讨论,那简直称得上一片和谐共赏。
很像后世某些论坛上求种,放弃一切成见,齐刷刷的只剩下好人一生平安场景,大家都其乐融融……
“妾身见过各位大人,各位才子们。”
董玉静与许佳人两位青楼名伎,到达大厅中央之后,就恭身朝着在座众人行礼。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她们是青楼女子,单看这容貌、仪态、气质,说她们是大家闺秀,估计都没有人怀疑。
“听闻两位姑娘才艺双绝,不知可否赏脸,为在座的麒麟才子们表演一番?”
林震适时开口邀请这两位青楼名伎表演,其实这也是历年惯例跟流程,本身邀请她们过来,就是为了助兴的。
“回状元公,此乃妾身的荣幸。”
回话完毕后,这群青楼女子四散开来,拿出琵笆、三弦、月琴、二胡、板鼓等等乐器,准备奏乐。
董玉静也是侧身站了一步,把大厅最中心的位置让给了许佳人,很明显是给留出舞蹈的空间。
伴随着乐器声音响起,董玉静宛如黄莺般的清脆唱曲,也传播了整个大厅。同时卡着节奏,许佳人开始翩翩起舞。
董玉静唱的是传统词牌名《如梦令》,其实在明清时期的青楼歌伶,已经很少唱唐宋时期的传统词牌,而是转为时调小曲、杂剧、昆曲等等。
因为相比较传统词牌的阳春白雪,时调小曲爽口轻丽,行文简练,更加贴近大众的词意传唱。
不过今日是场文人聚会,并且表演者是秦淮名伎,自然不可能唱些大众“口水歌”。所以董玉静的选曲,也得符合观看者的品味与档次。
沈忆宸看着眼前的表演,说实话内心里面是有些震撼的,他之前一直认为古代歌曲娱乐等等,与现代相差甚远,完全提不起兴趣。
但今天这董玉静唱的宛转悠扬,仿佛直达人心,就算与后世的流行音乐风格完全不同,也能让沈忆宸沉醉其中。
果然音乐这种东西,不分年龄、语言、国界。现在看来,就连时空都可以不分,同样能做到让人感同身受。
另外许佳人的舞蹈,也可谓是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仅仅是看了这么一小会儿,就让沈忆宸明白什么叫做从此君王不早朝。
难怪古人文人从来不把逛青楼,当作一件羞耻的事情,反倒认为是一桩雅事。现在看来,确实如此。
“沈忆宸,这糕点就剩一块了,你不吃我可吃了啊。”
就在沈忆宸逐渐陶醉的时候,旁边李达非常合时宜的破坏了这种氛围!
“不是,你就知道吃吗,有没有一点欣赏美的觉悟?”
沈忆宸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自己这副吃货德行,已经遭受过很多人的鄙夷了。真是万万没想到,李达这小子更是青出于蓝。
“什么叫欣赏美的觉悟,能吃吗?”
李达完全没意识到沈忆宸说什么,准确来说,这场惊艳的歌舞表演,他压根就没抬起头来看上几眼。
“我服了,你吃吧。”
沈忆宸面对李达,第一次生出甘拜下风的想法,这小子难怪能长的五大三粗,果然是靠吃出来的。
有了李达这个活宝坐在旁边,沈忆宸也没了欣赏歌舞的兴趣,于是乎就随便看看。
不过他的目光,很快就锁定在一名伴奏女子身上。因为沈忆宸发现这名女子,就是当初自己在秦淮画舫上,救下的刘球之女——刘婉儿!
她也在这里?
说实话,沈忆宸没有料到与刘婉儿再次相见,会是在这种场合。
自从那日救下刘婉儿后,沈忆宸上学途中路过秋月舫,偶尔也会猜想,她现在过的如何?
自己当初的“救义勇为”,对于刘婉儿来说,到底是对是错?
只是除了偶尔想起这个名字外,沈忆宸身为一个婢生子,自己都自顾不暇,哪有资格去操心别人的命运。
今日再见,唯一能让沈忆宸稍感欣慰的,就是至少刘婉儿还活着。
而活着,就有沉冤昭雪的希望!
就在沈忆宸看向刘婉儿的同时,正在弹着琵琶的刘婉儿,也抬起头看了过来。
相比较之前沈忆宸突然相见的意外与震惊,刘婉儿表情几乎没有变化,就这么默默对视着。
家族变故、父亲横死、自己被天子发配官妓。这些日子所经历的事情,已经让刘婉儿心如死灰,很少再有什么事情或者人,能让她情绪出现一丝波动。
沈忆宸对于刘婉儿来说,不是什么故人,只是一名过客罢了。
一曲结束,在场的文人士子们纷纷叫好,董玉静跟许佳人两位名伎,也去到了主桌上陪酒。再怎样所谓的秦淮名伎,无非就是身价高一些罢了,在真正的权势跟地位面前,算不得什么。
伴奏的乐师们,也退到了大厅角落处,等待需要时候再出来。刘婉儿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故意,刚好就等候在了沈忆宸的身后,两个人背对无言。
沉默了一会儿,终究沈忆宸还是首先开口道:“你最近还好吗?”
没有指名道姓,甚至就连目光注视都没有,但刘婉儿很清楚对方询问的就是自己。
“多谢公子挂念,奴家很好。”
一句稀松平常的回答,只是沈忆宸心中明白,不过是一种客套遮掩罢了。
而沈忆宸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只能回道:“好好活下去,正义或许会迟到,但它绝不会缺席。”
说实话,这种言语更像是一种心理安慰,迟到的正义还能不能算正义,都有一定争议。
只是或许对于很多人来说,心理安慰也算一种支撑自己的力量。
沈忆宸说完后,并没有刘婉儿的回话,也不知道她此刻心里想的是什么。
就在此时,主桌上的林震站起身来,朝着参会文人士子们说道:“诸位才子们,两位秦淮大家的舞曲已经欣赏完毕,你们也应当展露下才华,让世人见识到我大明的文风鼎盛!”
林震说出这句话,就意味着这场冬至诗会,正式开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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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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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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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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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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