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忆宸郑重点了点头,就算母亲不说这些,他也会有一天堂堂正正站在朱勇面前。
只不过是不是以儿子的身份,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对于沈忆宸的话,沈氏从来都不怀疑,哪怕是以前不堪的模样。她笑着摸了摸沈忆宸的脑袋,现在儿子已经快要比她高出一个头了。
“饿了吧,娘去给你准备吃食。”
“嗯。”
吃过晚饭,沈忆宸回到自己房间,开始认真的研读起历年科举的一些八股文范例。
这些科举范文,特别是三鼎甲的,每年放榜之后都会有专门的书商统计装订成书售卖,以供后世学子钻研学习。
对于明年的院试,沈忆宸之前的心态是尽力而为,不管结果如何至少努力过。
但是现在他的心态变了,明年院试必须要考中秀才,如果可以的话,去冲击一下案首的位置。甚至明年末的乡试考举人,沈忆宸也要下定决心势必拿下。
因为今天的这份“厚礼”,给了沈忆宸一个很大的警示。那就是今天林夫人还愿意用钱摆平问题,当她发现摆平不了的时候,以公爵夫人之尊,会做一些什么?
古代社会就是一个丛林法则,平民百姓有些时候在权贵面前卑微至极,连最基本的反抗能力都没有。
想要改变这种局势,唯一能做的就是功名护身!
同时沈忆宸隐约也有点庆幸,如果自己在不了解的情况下,答应了朱勇的荫监,顺利入了宗谱,母子二人就这么回到成国公府。
那么当初发生在王氏身上的事情,会不会有一天发生在自己母亲身上?
就算王氏不是林夫人直接害死,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一进入到这深宅大院,很多手段真就防不胜防。
别说母亲这种温良妇人,就算自己有两辈子记忆,都不一定能玩的过林氏。
至少现在自己还是个没入宗谱的婢生子,母子二人依然被成国公给排除在外。林夫人可能察觉到了一丝威胁味道,但双方地位相差甚远,应该还能稳住一段时间。
没想到出了风头,得到的不只是名扬应天府,还有风雨欲来啊……
第二天沈忆宸照常去到了成国公府家塾上学,而林夫人的“厚礼”,也被母亲沈氏给退了回去。
对方并没有什么后续动作,一切都好像重归平静,只是不知道这种平静日子,还能维持多久。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很快就到了月假这日。沈忆宸推掉了赵鸿杰一起去游玩的邀请,按照跟先生李庭修的约定,来到了成国公府角门处,与他一同去见那位前辈。
此刻角门外的小巷,已经停好了一辆马车,李庭修看到沈忆宸过来,朝他招了招手,示意上车同坐。
坐上马车,沈忆宸有些好奇的打量着,说实话这是他穿越过来,第一次乘坐这个时代的交通工具。不过感觉并不怎么好,毕竟没有轮胎、弹簧这样的减震部件,路面稍微有些不平整就摇摇晃晃的。
“怎么,没坐过马车?”
看着沈忆宸这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李庭修开口问了一句。
“嗯。”
沈忆宸从小到大,生活范围基本上就固定在成国公府周围,压根就没有出远门的机会,也就不需要乘坐什么马车。
“古人讲君子六艺,现在虽已不提倡,但你身为勋戚之后,有机会还是要熟悉下骑射。”
“学生明白。”
道理沈忆宸懂,他也挺有兴趣试下骑马射箭什么的,不过也得有这个机会啊。
李庭修并不是一个喜欢多言的人,交谈几句之后,他就开始闭目养神。伴随着车轮吱嘎吱嘎声音,马车停在了一幢雅致的院落面前。
“到了,下车吧。”
“先生,现在该告诉我,今天要见的是哪一位前辈了吧?”
“宣德五年庚戌科状元林震。”
什么?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沈忆宸愣住了。之前赵鸿杰曾激动不已的说过,有个状元公林震,想要邀请自己参加什么冬至诗会。
当时自己压根就没当回事,结果万万没想到,今天与李庭修要见的前辈,就是这名状元公,莫非先生真的跟他是科举同年?
还没等缓过神来,李庭修已经下了马车,沈忆宸见状只得赶紧跟了上去,两个人就这么一前一后走进了院落。
刚一进入庭院,就看见正堂门口站着两位青衫文士,其中身居左位的见到李庭修,拱手相迎道:“维初(李庭修字),许久未见,别来无恙。”
李庭修也拱手回礼道:“敦声兄(林震字),久违了。”
沈忆宸并不知道林震字敦声,不过古代讲究以左为尊,并且对方主动迎客。不出意外的话,他就是这座院落的主人,宣德五年状元——林震。
“对了维初,我来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提督应天学政的孙提学,字宜铉。”
“学生见过大宗师!”
提督学政是个官名,职责就是主管一省的科举跟教育工作,并且还身负选拔、监察之职责。所以天下生员、士子,都会尊称提学官为大宗师。
李庭修虽然已经中举,但并未从仕。于是面对这位南直隶提督学政,依然以学生自居,称呼对方的尊称。
沈忆宸此刻站在身后,正想着该如何行礼打招呼。不过当他把目光,放在孙提学身上时候,突然有着一股莫名的熟悉感,好像是在哪里见过一样。
很快脑海中灵光一闪,沈忆宸想起在哪见过了。这不就是成国公家宴上,听到曾蒙简诗作后,同桌鼓掌叫好的那个孙提学吗?
真是没想到,自己会在这里遇见他,果然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维初,这里不是官场,不必客套这些虚名,就以老友之间称呼为好。”
孙提学笑呵呵的回了一句,他今天来这里也是会会故友,所以不想弄官场那一套客气虚礼。
除此之外,他还打算见一位新人后辈。
说罢,孙提学就把目光放在了沈忆宸身上,眼神之中颇具玩味。
见到孙提学的目光望了过来,沈忆宸明白对方肯定也是认出自己了,于是只能硬着头皮行礼道:“晚生见过状元公,见过大宗师。”
林震已经致仕回乡,并没有官职在身,所以沈忆宸称呼其为状元公。而身为未进学的学童,面对本省提学官就没得选了,只能尊称大宗师。
“沈小友,我们又见面了。”
“大宗师,晚生愧不敢当。”
沈忆宸赶紧谦让一句,这声小友他可当不起。因为在明代最低得学童,才有资格被称之为小友。如果是生员功名,在不认识情况下,可以客套称呼一声老友。
之前在家宴上,周知县那是被忽悠了,误认为自己进学童生,所以叫做沈小友。琇書網
现在孙提学可是知道自己底细,要还故意默认为小友,那可就是大不敬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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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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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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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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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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