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成了大明勋戚起点>334 四面楚歌 (二合一)
  面对战意盎然的明军,蒙古大军毫不示弱,甚至在气势上要更胜一筹!

  毕竟蒙古铁骑是“国运之战”的胜利者,三路明军中有两路是他们的手下败将,连大明皇帝都成为了阶下之囚。

  败军之将,何以言勇?

  太师也先同样策马于军前,大声高呼道:“长生天的子孙们,明国皇帝已经成为我们的俘虏,现在你们面前的不过是一群待宰的猪羊!”

  “杀了他们,就可以攻下明国的都城京师,从此中原大地就成为我们蒙古儿郎的草场!”

  “长生天保佑!”

  也先说的没错,沈忆宸率领的驰援军,某种意义上是大明王朝北方疆土最后一支大军。

  败了,通往京师的道路将成为坦途,整个北境都将烽火连天。

  “长生天保佑~~~!”

  狂野炙热的蒙古士兵呼喊,回应着太师也先的号召。

  沈忆宸把蒙古人的战号听在耳中,然后缓缓拔出自己的佩剑,重重说出最后三个字:“杀过去!”

  “咚、咚、咚”的战鼓开始擂响,冲锋的号角响彻云霄,无论福建卫跟山东卫士兵们心中想法如何,紧张害怕也好,嗜血好战也罢,到了这一刻都变得无关紧要。

  他们只剩下向前冲锋一条路可走!

  双方数十万大军如同黑色洪流一般对撞在一起,各种嘶吼呐喊声不绝于耳,刀光剑影下是飞溅的鲜血,以及不断倒下的身躯。

  但没有人会因此停留,将士们依旧前仆后继的厮杀着,直至鸣金收兵或者最后一個人倒下。

  残阳如血,沈忆宸看着眼前宏伟的战争场面,带来的心理冲击久久无法平静。

  现实中的死亡场景,永远都不是影视剧中的画面可以替代的,眼睁睁看着一条条鲜活的生命逝去,彰显着何为战争的残酷!

  一将功成万骨枯,现在沈忆宸对于这句话,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相比较列阵步兵的进攻,成国公朱勇率领的骑兵冲锋,就要显得更加的惨烈。

  当你策马奔驰的那一刻起,就意味着没有丝毫回头的可能,要么是把敌人斩于马下,要么就是自己成为对方的刀下亡魂。

  狭路相逢勇者胜,一轮骑兵对冲过后,无数的将士跟战马倒在了血色的大地上。仅存的痛苦呻吟声,也很快将被铁蹄践踏消亡,尘归尘土归土。

  数轮冲锋下来,成国公朱勇包扎好的伤口,在用力挥刀斩杀的过程中崩开,隐约能看到红色的血渍顺着衣角往下滴落。

  始终护卫在成国公身旁的朱仪,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伤情,于是把手搭了过去阻拦道:“父亲你伤势未愈,不能再继续厮杀下去,接下来战事就交给我吧!”

  面对朱仪的阻拦,成国公想都没想就把手给推开,然后坚定无比的说道:“鹞儿岭数万将士因我而死,这一战我必须要给他们一个交代!”

  “可父亲你的身体撑不住啊!”

  一向稳重的朱仪,此刻有些情绪失控。

  成国公毕竟年过六旬,不再是曾经那个正值壮年的大明国公。好不容易在鹞儿岭驰援成功,要是这一战有个什么三长两短,那大明就再也没有了勋戚的主心骨!

  “廉颇老矣,尚能一饭斗米,本公还没有到垂垂老朽的地步!”

  除了想要雪耻之外,成国公朱勇心中更明白,其实相比较瓦刺大军,明军无论是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存在着极大的劣势。

  亲征军征召的是整个大明北方地区的绝对精锐,哪怕存在勋戚二代拉垮的问题,可兵源素质毫无疑问是顶尖的。

  而明朝南方地区的精锐,几乎都被靖远伯王骥率领的麓川远征军征召,留给沈忆宸统帅的驰援军,不过是地方州府普通卫戍部队,装备素质上完全跟京营以及轮训的班军没得比。

  更重要一点在于,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连战场都没有上过。新兵蛋子,如何跟刚刚打赢了国运之战的蒙古百战之师抗衡?

  十万“驰援”军中,真正称得上精锐并且有大战经验的,只有成国公朱勇统帅的这支骑兵部队。如果他不能给瓦刺骑兵带来足够的压力,那么压力就会转移到进攻主力的沈忆宸身上。

  这个儿子已经为了自己跟大明做了太多事情,身为父亲就该如同大山一样遮风挡雨!

  “父亲,孩儿现在已经长大,成国公府不再由你一人承担,我也可以!”

  以朱仪的才智谋略,怎么可能不知道成国公朱勇心中想些什么。琇書網

  为了成国公府的繁盛,父亲已经付出了一辈子的辛劳,是时候该由自己来肩负家族兴衰了!

  一向固执要强的成国公,当听到朱仪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愣了一下望着那酷似自己年轻时候的脸庞。确实朱仪已经可以独当一面,经历过土木堡这一战后,成国公府的未来将交到年轻一辈的手中。

  或许,是该让嫡长子指挥这一战,为继承下一任成国公爵位打下基础。

  “好,那为父就看着马踏鞑虏!”

  说罢,成国公转头看向武锐嘱咐道:“护住大公子!”

  “公爷,除非我死,否则大公子定会安然无恙!”

  武锐用着刀柄重重拍打着胸甲许下承诺,曾经父亲捍卫着成国公,如今该轮到自己守护成国公府的下一代继承者。

  得到成国公朱勇的放权,朱仪勒紧缰绳取下马背上的弓箭,脸上的神情由以往那种温文尔雅,转变为了杀气四溢。

  只见他策马奔腾,冲到了大明骑兵阵营的最前方,然后张弓搭箭对准蒙古骑兵为首的一员大将。

  凌厉的破空声音响起,这一支羽箭如同流星一般划过天空,然后精准洞穿了蒙古大将甲胄与头盔之间的缝隙,在所有人都还没有反应过来之际应声而倒!

  精湛的骑术、恐怖的箭术,完全颠覆了朱仪以往在将士们心中的形象,这才是他真正文武双全的实力。

  “大明必胜!”

  朱仪高举着马弓,向着身后的明军骑兵怒吼了一句,气势张扬到了极致。

  “大明必胜!”

  仿佛一支强心剂注入到了明军阵营中,这些曾经跟随成国公出生入死的将士们,看着未来公府继承人的勇武,一时间士气大振。

  没有人愿意跟随在一个懦夫的身后,更不会把性命交给昏庸的主帅,军中强者为尊。

  想要得到他们的认同,就得拿出足够的实力!

  朱仪毫无疑问做到了。

  另外一边的李达跟李赞联军,压力相对而言要小一些,毕竟他们面对的是脱脱不花的鞑靼部主力,战斗力跟装备比不上太师也先的瓦刺本部。

  但哪怕如此,李达等人依旧陷入了苦战之中,这一仗打的非常艰难。

  一方面是李达原本官衔仅仅是个卫城守备,别说是像总兵官这样统帅辽东全军,连都司级别的指挥层都够不着。

  各大辽东卫所官兵愿意听从他号令,还是靠着广宁城之战打出来的威名,赢得了将士们尊重,否则指挥上面会出现更大的问题。

  可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问题,始终困扰着李达,大兵团作战的环境中他没办法做到如臂指使,古达通讯不利更是放大了弊端。

  另一方面出在李赞的福建水师身上,顾名思义他们是“海军”,放在广阔的北方草原上跟蒙古铁骑进行陆战,短板那是可想而知。

  再加上李赞部同样没有大规模军团作战经验,福建水师早已荒废多年,平常最多围剿一下海盗,连倭寇都不一定能追上。

  还是靠着沈忆宸提督福建军务,才慢慢补充兵源恢复了以往的战备训练。

  环境不利跟经验不足的双重缺陷,李瓒率领的福建水师发挥不出海上作战的水准。还好对手是相对较弱的鞑靼部,要是遇上瓦刺也先的具装骑兵,恐怕被洞穿阵型都有可能。

  百战才能出精兵,无论常日里再怎么刻苦训练,没有经历过战争的考验终究差了点意思。

  同样的困境也出现在沈忆宸身上,随着作战时间愈久,当开战时候那股锐气退去后,战局就变得愈发焦灼跟艰难。

  毕竟在战斗经验劣势的情况下,沈忆宸率领的援军数量,还与蒙古大军至少相差了一倍之多。

  可以说天时地利人和,俱不在沈忆宸这边!

  他唯一能凭借的,便是自己部下的血性跟骁勇。

  太师也先坐在马上,眺望着远方的战局,依旧是一副波澜不惊的模样。他的战略目标已经超额达成,实在打不过完全可以从容撤退回漠北,而沈忆宸却退无可退。

  “太师,这位明国状元的领军能力,有些令人刮目相看。”

  骑马守卫在也先身边的部将博罗茂洛海,用着意外的语气说了一句。

  要知道明朝皇帝率领的“五十万”亲征军精锐,都被蒙古大军堪称兵不血刃的轻松拿下。现在一位文臣率领的明国二线部队,却能扛住敌人数倍于自身的进攻,很难不让人意外。

  “中原地大物博,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诞生出不世名臣,可能这个明国状元沈忆宸,就是那个天选之人。”

  “只不过他生不逢时,遇到了我。”

  也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有着一股势不可挡的霸气,这位草原枭雄改变了蒙古七十年来的攻守之势,他配说出这样的话语!

  “通知兀良哈三卫,该到他们上场的时候了。”

  兀良哈三卫就是明朝中后期著名的朵颜三卫别称,他们与大明之间可谓有着一段复杂的恩怨情仇史。早在永乐大帝时期,兀良哈三卫就曾派兵助朱棣靖难成功,并且封赠了水草丰美的大宁牧区。

  可朱棣的封赠,并没有满足兀良哈三卫的胃口,他们认为帮助明成祖靖难夺取了天下,就应该共享之。

  于是乎永乐初年兀良哈三卫就开始侵犯辽东广宁卫,后续在永乐八年朱棣第一次北伐鞑靼时期,干脆趁机反叛从背后偷袭明军。

  面对反叛朱棣当然不可能惯着,狠狠的敲打了一番兀良哈三卫。可墙头草有过第一次的经历,那么就一定会有第二次,接下来几十年内兀良哈三卫反复无常。

  明朝最近一次敲打,便是正统九年成国公朱勇的出塞征讨。

  但不管兀良哈三卫再怎么反叛,作为最先臣服明朝的蒙古部落,他们与明帝国的亲近感始终要远远强于瓦刺部跟鞑靼部,双方处于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中。

  所以正统十二年瓦刺部要吞并兀良哈三卫,明朝还在力所能及范围给予了支援,并且三卫纷纷秘密遣使表达依旧向明廷效忠,承诺会在关键时刻反叛瓦刺给他们致命一击。

  只可惜明英宗朱祁镇,不但等不来兀良哈三卫的跳反,反而他被俘虏的消息传递过去后,彻底震慑住了这一支左右横跳的蒙古部落,放弃了摇摆观望姿态准备正式加入战局。

  他们的第一个目标,便是沈忆宸的驰援军!

  “沈提督后方来报,出现了大批蒙古骑兵,疑似兀良哈三卫出兵了!”

  兀良哈三卫?

  听到这个名称,沈忆宸嘴角露出一抹冷笑。

  果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是想趁机要了大明的命!

  与此同时,之前派出去收拢溃兵伤员的孟大,返回到沈忆宸跟前禀告道:“沈提督,末将已经聚拢了大部分亲征军败逃将士,战场上能找寻到的伤员都安置在马车上了。”

  几乎是在孟大话音刚落,与沈忆宸一同坐镇指挥的福州卫指挥使冯正,就满脸紧张的问道:“沈提督,现在后方有变,我们该怎么办?”

  冯正虽然没有大规模作战经验,但好歹武将世家出身,并且在福建都司领军多年,战场局势还是看得懂。

  沈忆宸率领的中军主力,以及左翼的成国公部,右翼的辽东军部,看似跟蒙古大军打了个旗鼓相当,实则阵型已经开始被逐渐压缩。

  毕竟人数上的劣势实在太大了,沈忆宸手中根本就没有后备军支援,而蒙古大军在整顿之后,总战兵人数已经超过了二十五万之众。

  如果再加上朵颜三卫的“背刺”,沈忆宸将很快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

  “冯正,你要是怕了就脱下这身战甲,本官可以让孟大掩护溃兵伤员的同时,先行把你送入关内!”

  寻常时刻沈忆宸可以容忍冯正的利己跟摇摆,现在到了生死存亡之际,大军上下必须万众一心。

  朱祁镇的土木堡,就是输在人心混乱上!

  沈忆宸这话语一出,护卫在他身边的苍火头、郑祥等人,望向冯正的目光都有着一种鄙夷。甚至就连冯正福州中卫的部下,脸上都流露出一种羞愧的神情,有些无法接受上官的惊慌。

  文死谏、武死战,沈忆宸身为文官掌武事,听到后方有变都面不改色,冯正他一介武夫怕什么?

  感受着周遭异样的目光,冯正一张脸瞬间就涨成了猪肝色。他是有着传统武将官僚阶级的精致利已,但他同样有着一颗从军报国,马革裹尸的初心。

  当着袍泽部下的面,沈忆宸要自己脱下身上的战甲,如同败军之将一样返回关内,这深深的践踏了冯正的自尊心。

  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都比性命更重要,比如武将的荣誉。

  “士可杀不可辱,沈提督我这就率领亲兵,去斩下也先的帅旗!”

  冯正此刻已经愤怒到了极点,想要证明自己不是懦夫,那只能在战场上用生命跟鲜血去践行。

  “很憋屈是吗?”

  沈忆宸依旧冷漠的反问了一句,然后缓缓说道:“也先是本提督的对手,要真想洗刷屈辱那现在就率兵击溃兀良哈三卫,来向我证明你不是一个懦夫!”

  “好,末将领命!”

  冯正二话没说,率领着自己亲卫以及一部分福州中卫士卒,前往后方迎战想要浑水摸鱼的兀良哈三卫。

  看着冯正离去,卞和靠近沈忆宸有些担忧的说道:“东主,就算用了激将法,可冯卫司兵马不多恐难以抵挡兀良哈三卫。”

  卞和看出来沈忆宸的用心,但此刻已经没有足够的兵马交给冯正去迎战兀良哈三卫,亲卫加上抽调的福州中卫士卒,人数不会超过两千人,而敌人不会低于一万人。

  这就意味着,冯正需要真正做到一汉当五胡!

  “墙头草罢了,我大明将士可以一当十!”

  不管结果会如何,沈忆宸此刻在众将士面前,依旧保持着绝对的自信跟镇定。

  除了稳住军心之外,他确实没有把什么兀良哈三卫给放在眼中。

  三姓家奴,何足畏惧?

  “东主,那正面战场该如何处理,将士们已经打到了极限。”

  沈忆宸流露出来的自信满满,并没有让卞和感到安心,他更怕东主第一次指挥大军团作战,会被亢奋的情绪影响到理智的判断。

  战争,并不完全以人的意志左右结果,沈忆宸确实打造出来了一支骁勇之师,可蒙古大军同样不是什么弱者,更何况己方本就处于劣势。

  “撤兵。”

  让卞和大感意外的是,沈忆宸并没有被情绪冲昏头脑,亦或者说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比他更了解太师也先的强大。

  十万大军能硬抗住二十多万的蒙古铁骑进攻,争取到了收拢溃兵伤员的时间,已然达成了沈忆宸的战略目标,他从未想过能在此时轻松击败瓦刺大军。

  太师也先要是占据着绝对优势还能“野战翻车”,他就不可能成为蒙古数十年来第一个完成统一的枭雄!

  “我来殿后。”

  说完“撤兵”两字后,沈忆宸又补充了一句。

  很多时候撤退远比进攻还要艰难,稍有不慎就会成为一场大逃亡。

  辽阔的荒原上保持不了撤退的战备队形,就会被蒙古人如同猎物一样追杀。

  只有沈忆宸亲率大军殿后,才能彻底稳住军心,让共同奋战的将士们相信自己不会被抛弃。

  那面高高飘扬的“沈”字帅旗,就是大明将士的精神支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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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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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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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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