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位婆罗门僧侣皓首穷经的钻研,他们最终发现,古老的典籍中存在疏漏,现在必须要把它补充完整:

  梵天用自己的身体创造了人类。

  达利特是灰尘和垃圾,所以他们是不可接触之人,甚至都不属于人类。

  首陀罗是梵天的脚,所以他们要做最低贱、最肮脏的工作。

  吠舍是梵天的腿,所以他们要辛劳工作,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上层。

  刹帝利是梵天的手臂,所以他们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

  婆罗门是梵天的嘴巴,所以他们拥有讲经和祭祀的特权。

  而鞑宋老爷则是梵天的眼睛,透露着睿智的眼神,负责寻找前进的方向。

  至于说大明老爷,他们和达利特一样,也不是用梵天的身体创造的。

  只是,达利特是烂泥,是尘土,是排泄物。

  而大明老爷,是比梵天更加伟大的湿婆的化身。

  大明皇帝朱富贵陛下是湿婆在人间的投影。

  湿婆、毗湿奴、梵天是印度教大三主神。

  其中梵天是创世神,宇宙之主。

  毗湿奴是宇宙与生命的守护之神,也称维护之神;

  湿婆是三只眼的破坏之神,也称毁灭之神。

  所以听到这里,朱富贵还以为阿三是在辱骂自己,至少也是在贬低自己。

  什么毁灭之神,这也太中二了吧?

  朕堂堂中华天子,不说是宇宙之主,那也该是守护世界的守护神吧?

  西方人整天管自己叫撒旦化身,朱富贵也就认了。

  现在区区阿三,也敢把自己比作灭世魔头,这是真当“天子一怒,血流漂橹”是说说的吗?

  好在看出万岁爷有不悦之色的索特那连忙说明了原委,朱富贵闻言,默默用系统搜索了一些资料,仔细研究了一番,才知道自己确实是错怪那些阿三了。

  看起来索王爷的霹雳手段有效震慑了婆罗门和尚,让他们没有再耍什么花样。

  确实,梵天是创世神。

  不仅仅人类是他创造的,文字是他创造的,宇宙万物都是他创造的。

  按照中国人的脑回路,这可是仓颉+女娲+盘古的超级大神,甚至还不止。

  毕竟盘古只是开天辟地,加速了天地的诞生,但天地本身是有物质基础的。

  至少盘古劈开的那个天地本源的混沌之卵,就不是盘古自己制造的。

  但按照印度人的说法,梵天决定让世界诞生,万物形成,首先用自己的精神创造了水和种子,然后种出了包含世界的金卵。

  如此说来,梵天可是一手孕育了整个宇宙。

  这样的大佬,难道不应该顶礼膜拜吗?

  然而,印度人偏偏不。

  在印度,梵天是三大主神里面地位最低的,甚至在全印度供奉其他两位大神的庙宇有好几万座,但供奉梵天却寥寥无几。

  而主毁灭的湿婆,却受到无数印度教徒的崇拜,是地位最高的神。

  这或许就是为什么与印度人发生冲突时,你不能对他们好,不能有任何忍让,必须要用鞭子狠狠地抽他们,用屠杀凶狠地威胁他们,越是对他们狠,他们就越顺服的底层思维逻辑。

  这一点,也正好撞到鞑宋的强项,属于专业对口了是。

  此外,为什么说湿婆在印度的地位至高无上,这从一则关于三位主神的故事中就可以看得一目了然。

  传说,在宇宙肇始之际,毗湿奴和梵天一道游历,巧遇了垂直于天地的,深深插入大地的,湿婆的……奆鞭……

  两位大神震惊于这根巨鞭的惊人长度,便相约寻找它的起点与终点。

  毗湿奴负责寻找终点,而梵天负责寻找起点。

  毗湿奴变成一头野猪,不断向下挖掘;梵天则变成一只天鹅,不断向上飞翔。

  两位主神就像如来佛手心的猴子,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尽头。

  终于,毗湿奴只好放弃,在湿婆面前跪下,表示湿婆才是宇宙间最伟大的神。

  但梵天并不轻言放弃,他不断地飞翔,直到发现露兜树花。

  湿婆因此动怒了,诅咒了梵天,使他不被三界众生所崇拜。

  但湿婆却祝福了毗湿奴,说他将得到和自己一样的崇拜。ωωω.χΙυΜЬ.Cǒm

  这就是为什么梵天虽然是创世神,却在印度不被待见的原因。

  这则神话显然与中华神话中人定胜天的理念迥然不同。

  中华神话中,无论是移山的愚公,填海的精卫,射日的后羿,又或者是劈山救母的二郎神和沉香。

  他们展现出来执著的精神,以及敢于对抗天命的勇气,历来都是被华夏人传颂的。

  哪怕夸父逐日渴死桃园,哪怕孙猴子最终也没能逃脱佛祖的五指山,对于这些失败者,华夏人也从来没有冷嘲热讽,嘲笑他们自不量力。

  反而更是对于这些悲剧英雄大加赞美,推崇备至。

  这或许就是为什么中华是中华,印度是印度的另外一个原因了。

  当然了,单说这些神话,恐怕中华才是异类,印度人的神话才是全世界的通行风格。

  毕竟古希腊,北欧的神话,大抵也是如此。

  虽然并不欣赏这则神话的寓意,不过朱富贵还是认为三哥说得对。

  湿婆不愧是印度教第一大神,赛高的存在!

  湿婆确实有类朕之处,说朕是湿婆的化身也不无道理……

  见万岁爷微微颔首,索特那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他别的都不怕,就怕万岁爷执意要求鞑宋像南唐、西楚他们那样,在印度部分实行《大明律》,讲究人人平等。

  这必然将会大大增加治理印度的成本。

  更何况,鞑宋所占据的不过是拉贾斯坦邦的一部分,若是真在这里独树一帜,对于鞑宋的进一步扩张只怕也是不利。

  毕竟就像陷入绿教徒汪洋大海的以色列人,鞑宋虽勇,但面对数以亿计的印度教徒,其实还是有点虚的。

  想要不引起大规模的反抗,随波逐流是一个好主意嘛……

  毕竟索特那也好,赵杏贞也好,谁又曾想真要当印度人的天降猛男(女),给他们带来先进的制度和模式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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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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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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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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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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