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被称为朱拉隆功大帝,号称泰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君主之一,现代泰国的缔造者。
只不过,在这封信的落款处,致信人的名字不是拉玛五世,也不是朱拉隆功。
而是用正楷写的“郑隆”两字。
没错,曼谷王朝的缔造者,拉玛一世,自称吞武里王朝郑信大帝之子,获得了中原皇朝的册封,而他的后代,也在中原皇朝的朝贡体系内自称郑信后人。
如果是朱富贵是正儿八经的大明原住民,这会儿可能也和乾隆老儿一样,被这伙欺世盗名之徒骗了。
朱富贵冷笑着,将朱拉隆功的信件撕得粉碎,用力砸在暹罗信使的脸上:“回去告诉你们伪王,就他也配姓郑?当然,更不配姓朱!”m.xiumb.com
说吧,朱富贵一挥手,左右侍卫便将他叉了下去。
“且慢!”
朱富贵突然一抬手,让侍卫停了下来,然后从兜里掏出一个鸡蛋大小的红宝石丢在了暹罗使者的脑门上。
“把这个红宝石拿去给你们伪王,朕富有四海,无所不有,怎么可能看得上他的破宝石,朕这个宝石比他的大多了,但朕不在乎,让他洗好脖子,等着朕的大军吧!”
说罢,朱富贵一挥手,不顾暹罗使者的哭喊,将他赶了出去。
·
朱富贵驱逐暹罗使者,原因有很多。
不仅仅是因怒使然。
拉玛四世朱拉隆功姓不姓郑,这只是一个由头。
历史上,拉玛一世背刺了吞武里大帝,第一个海外称王且国土面积超过10T的广东猛男——郑信。
说实话,作为郑信的妹夫兼侍卫队长,送姐夫上路,然后黄袍加身这种操作,也算是地道的中华传统了。
后来,因为考虑到中原皇朝一直有给小弟“存亡续断”的癖好,拉玛一世才自称郑信的儿子郑华,向带清申请册封。
实际上,拉玛一世只比郑信小三岁,与刘邦和秦始皇的年龄差距一样。
所以他这个郑,非常的不正宗。
拉玛一世其实也有部分华人血统,他娘是华裔,曼谷王朝历代王后也多有华人女子,毕竟比起本土的“暹”人,华人妹子的颜值肯定是要胜上一筹的。
所以后世的泰国王室成员,以及泰国的上流贵族,与其说像是当地人,不如说更像是华人。
但说到底,他们是暹罗人,不是华人。
此外,真正让朱富贵下定决心,要将曼谷王朝消灭的,是因为拉玛五世在信中透露出讨价还价的姿态。
实际上,暹罗国在中南半岛,就像是朝鲜在远东一样,被西面缅甸、东面越南两个大哥反复蹂躏。
甚至就连高棉人和占婆人也有蓄养泰族奴隶的习惯。
当年吞武里大帝郑信就是依靠华人和暹罗人的混合部队,拳打缅甸,脚踢越南,让老挝割地,夜宿柬埔寨金边王宫,这才避免了暹罗支离破碎的命运。
但本身,暹罗人的战斗力乏善可陈,与缅甸人、越南人根本没法比。
武德充沛这个词语,根本用不到他们头上。
唯一难能可贵的是,相比大波波和韩国人,暹罗人倒也知道自己的战力非常拉胯。
实际上,直到后世,不少在网上冲浪的暹罗人还是固执地认为,当年兔子的铁拳落在越南头上,是为了救他们。
如果不是兔子,他们就要被越南吞并了,暹罗自己的部队根本靠不住。
正是有这样的自知之明,导致暹罗人面对西方入侵的时候,没有选择带清、朝鲜、越南、日本那样进行抵抗(虽然因为太菜而都输得很惨),而是直接选择躺平。
比如说拉玛五世的老爹拉玛四世,带清强盛时,他还屁颠屁颠穿满清的官服,以示孝顺。(如图)
结果,太平天国之乱一开始,他便下令停止入贡中国,不再向中原天子朝贡。
紧接着,在1857年,第二次鸦片战争都还没打,中华帝国还没被洋人烧掉皇都,正式拉下神坛的时候,他就派出使团赶赴伦敦觐见英国女王维多利亚了。
之后他还几次派使团觐见拿破仑三世,表示仰慕法兰西的文化。
用英文亲笔信给林肯写信致敬,还赠送给林肯一把日本刀,甚至想要送一些大象帮助美国人对西部进行开发。
拉玛四世表示,暹罗的大象力气很大,适合用来在美国西部的森林里运输木材。
不过暹罗的船太小了,希望林肯大统领能派一艘大船来接这些大象。
林肯复函表示非常感谢暹罗王圣意,只是”美国正在发展机械化,不需要使用大象来做劳动力。”
可以说,拉玛四世的西方朋友遍天下。
与朱富贵正好相反。
至于说拉玛五世朱拉隆功,更是从小接受西方教育,喝着洋墨水长大的,延续了父亲的战略,进一步亲近西方。
根据锦衣卫的报告,朱拉隆功根本就不会写中文,倒是会写一手漂亮的英文。
所以朱富贵撕掉的所谓“亲笔”国书,根本就是请人代写的。
这个朱拉隆功居然敢和自己做一样的事情,真是无耻之尤!
所以,所谓“郑隆”的“郑”字,不仅仅在一百年前拉玛一世背刺郑信的时候是一个笑话,如今更是一个笑话。
实际上,要不是大明的横空出世,拉玛五世也根本不准备用汉名了。
后世泰国王室已经不再公开使用汉名,以汉名为高雅,就是由这个拉玛五世起的头。
按照《清史稿》记载,继位的各个暹罗王都姓郑,即郑昭/郑信、郑华、郑佛、郑福、郑明(这个……咸丰真的不会震怒吗),但到了拉玛五世,则不用汉名了。
而清朝通译也没有客气。
威廉、维多利亚这样的信达雅翻译,是给洋人准备的。
你个“暹罗国夷目”,也配信达雅吗?
所以朱拉隆功被翻译成了“抽拉郎公”……有那么一点点涩涩的味道。
朱富贵已经决定了,带清还是有可取之处的,自己也要这么称呼这位暹罗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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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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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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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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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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