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大明武德充沛但选择文化胜利笔趣阁>第404章 明与清孰大?
  这倒不是朱富贵想要助达尔文一臂之力,或者想要招募这位演化论的前奠基人。

  毕竟这个时空,演化论的奠基人区区不才,正是富贵本贵。

  朱富贵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当然还是为了弄文化值了。

  《大明皇家期刊》已经创刊蛮久了,不过并没有像想象中一样替代《Science》、《nature》、《Cell》,成为全世界科学家争相投稿的科学盛殿,吸引他们趋之如骛地订阅、投稿。

  在后世,把控论文评议的话语权,相当于把控了一个国家科技学者晋升的通道,是科技霸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这些洋人科学家如此不识好歹,不主动献上屁股,让朱富贵非常苦恼。

  当然,科学技术是有国界的。

  在这个时代如此,在未来也是如此。

  也就是说,涉密研究发表论文是很敏感的。

  比如说如今为了应对大明的硝铵火药和法国的硝酸纤维素无烟火药,此项科技落后了的大英帝国正在一边派特务窃取,一边研究自己的压缩黑火药黑科技。

  而这三种火药的研发,都是不可能发表论文的。

  但很多基础理论科学,都是可以发表论文的。

  比如说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中著名的质能公式,与原子弹这样的终极兵器息息相关,但也从来没有人会认为《狭义相对论》是涉密的,是不可发表的。ωωω.χΙυΜЬ.Cǒm

  因为一条E=MC^2绝对不可能让人一拍脑袋就手搓出原子弹。

  后世《Science》、《nature》都是开源的,但后发工业国也绝对不可能照着这些论文造出工业设备,生产出尖端生物制剂。

  这都是天方夜谭。

  不过类似硝化纤维素的化学方程式倒是很容易让人推导出置备的流程。

  总之不管怎么说,《物种演化论》是《大明皇家科学期刊》打响名气最好的突破口。

  一来它实在是人畜无害,不涉及任何需要保密的范畴。

  二来,人类是由猿猴演化而来的学说吸睛效应十足,而且生物学嘛,看上去门槛比较低,谁都能扯上几句,谁还没见过猫猫狗狗了?全民参与感强,民科发挥空间大。

  最近几年人猿演化关系早已经成为从梵蒂冈教堂的神职人员到伦敦街道的贩夫走卒都熟知,且津津乐道的争议话题,大明一旦一锤定音地攻克,凤都就能成为生物学的圣地。

  除此之外,朱富贵觉得将达尔文勾引过来,当着他的面,拿出远比他完善,比他前沿的研究体系,并且有着丰富的化石支持。

  一辈子孜孜追求的女神原来早就是他人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玩物,不知道他的表情会多么的精彩。

  纯爱战神偶尔体会一把牛头人战士的快感,朱富贵觉得一定会特别好玩儿。

  ·

  总而言之,大明科考队丰硕的研究成果,成功的唬住了英国人。

  毕竟想要发掘化石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找到的,这群明人一定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

  而且他们给的实在太多了。

  天灾+贿赂+人畜无害的提督+正儿八经的科研,使得大明在南洋基本没有受到什么监视。

  一份份军事测绘图纸,一张张间谍情报网络,以及一处处椰汁罐头厂都出现在了南洋诸岛上。

  “从小喝到大!”

  这句朗朗上口的广告词,以及俗不可耐,但是广受欢迎的包装风格都被朱富贵无耻的抄袭了。

  各地留下来的东学馆将会被改造成简单的椰汁罐头厂,使用玻璃瓶制作椰肉和椰汁的罐头。

  这既能掩护东学组织的存在,也能以工代赈,帮助因为灾难而失去工作的华工,并将他们组织起来。

  这些罐头厂当然不以盈利为目标。

  不过大明的船队会定期来收购罐头,分销至上海、倭岛都护府、北美各地,应该也不至于赔钱。

  其实在南洋做橡胶贸易是最赚钱的,不过带英已经连同法国、荷兰、西班牙对大明实行了橡胶禁运,老李塞了很多宝石,也才搞来了一两个橡胶园,只能小规模走私。

  所以大明在南洋主要还是以罐头商人的形式扎根下来,一边传播东学,一边等待时机。

  ·

  布朗的橡胶庄园被卖给了一个葡萄牙人,吴鹏不在橡胶园的财产目录之中。

  他已经下定决心,未来要在罐头厂工作,以报答万岁爷和李提督的恩情。

  他和身旁的妹妹全都虔诚地聆听着台上夏志新教授的讲课。

  而另外一侧的辜鸿铭则渐渐皱起了眉头。

  因为他发现,所谓的东学似乎并非是一种宗教,而更像是某种政治宣传。

  按照这位夏先生的说法,西方其实是一个野蛮、无礼、令人作呕的世界。

  而西方殖民者则是一群伪善且残暴的刽子手和恶徒。

  这与他十多年来形成的三观完全不同。

  辜鸿铭觉得自己的布朗教父根本不是这些明人所说的那种人。

  那是一位文明的绅士,对自己非常照顾,有着怜悯和仁慈的高贵品格。

  而西方人将文明和秩序带来东方,并不是所谓的侵略者。

  或者说,就算是侵略,那也是用文明取代野蛮,是为了教化和造福大家的。

  辜鸿铭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如此荒谬了言论,吴鹏和吴小妹却听的如痴如醉。

  而且会堂中除了自己之外几乎所有的聆听者都一副受教的赞同模样。

  终于,台上的那位夏先生合上了讲义,微笑道:“诸位同胞,还有一些时间,如果有什么疑问可以举手提问,我会尽可能作答。”

  辜鸿铭正要举手,却发现身旁的吴鹏却唰地举起了手,完全不似从前那个唯唯诺诺的性子。

  不过举手虽然很积极,但真被点了起来,吴鹏还是很紧张的,他憋了好一会儿,终于鼓起勇气问道:“那个……夏祭酒……我想问一下……大明与大清……谁更大啊?”

  “明与清孰大?”

  夏志新先是一愣,接着哈哈大笑起来。

  夏志新早年在福建候官老家便是教孩子蒙学的。

  他还记得,当时班上也有一个孩子问过自己类似的问题——清与明孰大?清与英孰大?比罗刹国又是如何呢?

  那个孩子叫做严复,也与眼前这个小伙子一般大小。

  也不知道他如今怎样了,是不是还对这个世界保持着好奇心?

  摇摇头,夏志新微笑着说道:“这位小哥,不知你谓之大,是指人口耶?还是指国土耶?亦或是兵舰战车,兵甲钱粮,学士农商?”

  吴鹏哪里懂这个啊,不过夏志新也没有难为他,而是拍拍手,指挥助教将幻灯机搬了上来。

  这位助教之前没有怎么露脸,此时却引起了镇不小的惊呼。

  因为她是一个女子,而且是一个洋人女子。

  苏珊娜的人生轨迹是被一台小小的收音机改变的。

  原本她应该还在南方小镇的农庄上帮助父亲养牛。

  不过随着《大明之声》的开播,以及《圣迭戈小姐》的演出,苏珊娜渐渐意识到,自己的人生不应该局限在那座小小的农场。

  自己的人生也同样不应该在西方男权社会的支配下,循规蹈矩地成为一个家庭主妇,目不识丁,没有任何政治权力。

  她也想象电影和广播中描绘的大明女子一样,接受教育,进入工厂工作,以体面的方式自食其力,不做男人的附庸,甚至还能成为政府官员,官居三品。

  于是,终于有一天,她悄悄离开了小镇,踏上了前往大明的旅途。

  穿越西部荒原的旅途是漫长且危险的,一个独行的女子几乎不可能存活下来。

  很幸运,苏珊娜在俄克拉荷马境内遇到了大明的边防官兵,在他们的帮助下,苏珊娜乘坐火车前往了她梦想中的地方。

  在经历了重重考验,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后,如今苏珊娜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此时她穿着端庄干练的改良汉服,将一台精巧的小仪器安装完毕。

  夏志新又示意将前面的几盏灯关掉,降低明度。

  接着啪地一声,一副世界地图忽然出现在了白色的墙壁上。

  相比见惯了电影的大明公民,这些南洋华人显然还是一群土包子,被这陡然出现的画面吓了一大跳,甚至有人跪拜口乎神仙显灵。

  夏志新费了不少口舌才讲明白这只是一种教学道具。

  明与清孰大?

  当年他告诉严复,清大而明小,明亡清扩其土。

  可如今……

  他转头对吴鹏道:“国之大者,领土、国民、国力,缺一不可。”

  夏志新教鞭一点,点到一张秋海棠叶:“你看这鞑清,康乾二主数征回部,杀得人头滚滚,所纳之版图确实宏伟,然此乃纸龙也!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洋兵又至矣,这鞑清国土虽大,你可知道富贵万岁如何视之?空有体型,却任人宰割的白条猪猡罢了!”

  此时,正在吃椰蓉饭的李某某忽然下意识地抬起了头,环顾左右发现无事发生,便再次低头开始干饭。

  “罗刹国,国大而体弱,乃帝国主义最薄弱一环;法兰西名为欧陆强权,实为非洲雄鸡,我大明之手下败将尔;普鲁士虽君贤臣明,兵精将勇,但底蕴不足,不足以为大国;至于美利坚、奥匈、荷兰、两牙、奥斯曼诸国,此等碌碌小国,不足挂齿。”

  最后,夏志新用教鞭在欧亚大陆自乌拉尔山至孟加拉湾,斜着劈下,道:“陛下早有言:此虽百族天演竞争之局,但棋子千万,起手寥寥,如今天下之强权,唯大明与英吉利国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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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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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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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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