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大明境内,一块纽约黑市上价值上千美金的明制手表只要不到10块钱,但总有一些人舍不得购买。
毕竟储蓄的习惯是镌刻在东方民族的基因之中的,更何况此时这些刚刚摆脱饥荒恐惧的新大明人,将节俭两个字表现的淋漓尽致。
可是在凤都,没有时间观念是寸步难行的,不说上班迟到会扣工资,就是观看文艺表演,不注意时间也会造成遗憾。
因此,富贵百货公司的大钟很显然将会成为数代大明人的共同记忆。
凤都时间上午7时30分,大明皇家博物馆的大门徐徐打开,驻守博物馆,负责保卫文物安全的锦衣卫开始交班。
这时候,已经有一小群孩子等在这里了。
凤都的孩子很少,运输队在购买劳工的标准起码得是13岁以上的少年郎。
这主要是船上的空间是有限的,带太小的孩子回大明,非但不能立刻创造财富,反而要吃要喝要学习,造成财政负担。
但有时候会有华工带着孩子苦苦哀求的情况,水兵们一心软,也会匀出自己的小卧铺,多带几个回来。
积少成多,如今大明小学堂也有了五十多个孩子。
这些孩子背着小书包,站在在博物馆门前等候每天固有的仪式,那是他们百看不厌的表演。
随着一阵悠扬的旋律,由皇帝陛下亲自作曲的《故宫的回忆》悠然响起。
据说这首曲子是皇帝陛下在梦中畅游紫禁城后一口气谱写出来的。
但也有人说,皇帝陛下乃是大明正朔之后,梦思的乃是太祖皇帝在南京的故城。
甚至还有人说,当年富贵陛下的先祖,太祖皇帝的最爱的长子,朱标太子奉命西巡,考察长安府建都一事,最后卒于归途。
所以富贵陛下所思者,乃是汉唐气象,长乐未央的长安故宫。
虽然众说纷纭,但《故宫的回忆》所展现出来的雍容华贵的气度,天朝上邦的豪迈,令每一个听到此曲的人都会心神向往。
在这首曲子的氛围中,守卫博物馆的锦衣卫部队开始交接换岗。
这就是孩子们最爱看的节目了。
其实在凤都城外的也有陆军的换岗仪式,不过在孩子们看来,身穿绿色作战服的叔叔们虽然也很帅气,但还是穿着鸳鸯袄的锦衣卫换岗更精彩一些。琇書蛧
在后世,白金汉宫广场的龙虾兵换岗是伦敦一个富有特色的旅游项目,有着一整套复杂的仪式。
在印度和巴基斯坦,穿着黄色或者黑色鸡冠服饰,高踢腿换岗的士兵也是全世界人民喜闻乐见的欢乐源泉。
而锦衣卫……
怎么说呢,作为二线部队,锦衣卫的训练强度参差不齐。
就算同样是内卫部队,机动支队的训练强度就比较高。
有些锦衣卫的作战功能相对较弱,甚至趋近于维持城市治安,想办法整点新活,以示区别于刑部警务部队也是应有之义。
锦衣卫负责凤都重要部门防护的千户魏栋便按照古礼,开发出了一套迥异于西式操典的换岗仪式。
朱富贵看过几次,别说还挺好看的,多少有些汉唐风骨,不像三哥和小巴的水泥厂斗舞那么雷人。
于是朱富贵顺手点了个赞,还送了一套明锦衣卫大汉将军仪仗甲,令魏栋所部如获至宝。www.bilibili.com/video/BV1KK4y147DV
人嘛,活在世上终归要有一些仪式感,仪式感能够增加归属感,归属感带来忠诚,更何况,这一切都还有文化值可拿,何乐而不为呢?
原本很简单的一个换岗,被锦衣卫们整成了未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精彩古风仪式中徐徐展开。
15分钟后,才在围观众人的一片赞扬声中才结束。
小学生们看完表演,屁颠屁颠去赶去学堂,为了帝国崛起而读书。
而皇家博物馆也开始了一天的对外开放。
凤都的人口勉强十万,放在后世,差不多是一个中大型镇或者一个微小型县了。
加之这个时代文娱活动较少,而且新移民不断涌入,所以博物馆每日的参观者还是不少的。
而这时候,出现了一群身穿素色汉服的女子,引起了行人们的围观。
她们排着整齐的队伍,小步而行,低着头欲语还休,正是即将完成培训的和女。
今天,她们将来博物院学习何为中华,何为大明天朝,以及倭国、朝鲜、琉球、安南等国,是如何众星拱月,为华夏藩篱的历史。
这些女子是下一代大明公民的母亲,必须具备正确的历史观和价值观,才能确保德武一代大明青年的健康成长。
带队的是礼部归化司的副司长,专门负责女性工作的云母。
云母虽然只是一名十七岁的姑娘,但也是大明体制内的老同志了。
早在富贵陛下征讨天花瘟神的时候,云母便自告奋勇成为了临时医疗队中的一员。
那是大明帝国最困难的日子,天花也是帝国崛起路上遇到最凶险的敌人之一。
云母在那个时候主动站了出来,可以说是相当纯粹的帝国战士了。
包括她在内,凡是参加了那次征讨行动的,如今至少也已经成为了六品的官员。
反之,逃避责任,在困难面前不勇为,不担当的那一位,如今已经在前往阿留申群岛种土豆的轮船上了。
这是帝国崛起必然存在的亲疏之别。
当然,过去的成绩只是敲门砖,决定一个人未来发展的,还是得看当下的努力。
云母就是在平凡岗位上默默工作,为帝国奉献青春的典型。
对于这样有觉悟,有前途的女孩子,夏志新夏馆长一向是乐于交好的。
倒不是他对于这些年轻小姑娘有什么想法,他家中180斤的娇妻也不答应,夏馆长交好女孩子,自然是为了自己的莫白小老弟物色对象了。
夏志新也没有想到,自己当年随手用半个饼结识的小老弟居然不是池中之物。
十七岁啊,十七岁的旅级干部,相当于半步万户的高位啊!
而且他还深受皇帝陛下的信赖,还获得了驻守南疆的大任。
可以说,这位莫白小老弟的未来前途不可限量,夏志新非常为他高兴。
只不过这小子整天领兵在外,一点都没有操心自己人伦大事的意思,完全不像我的儿子,求学都能勾搭个洋婆子……
等等!
我特么还有个儿子?
夏志新手中的茶杯摔碎在地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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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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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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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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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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