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当夏志新换了一种说法,试探着小声问道:“明尊降世?”
小姑娘就一个劲地点头。
她的汉语在殷人中算是拔尖了,知道尊是尊敬,尊崇的意思。
明尊可不就是朱富贵这位万岁爷吗?
“这白莲左教都开到花旗国来了?”夏志新心里惊讶不小,这花旗国果然是群魔乱舞,绝非善地啊!
想到这里,夏志新又想到自己那个为了个洋婆子跑来花旗国的苦命儿子,不禁悲从中来。
啊地叫了一声,夏志新两眼一黑,又陷入了昏迷之中。
……
白莲教是唐、宋以来流传民间的一种秘密宗教结社。
其源头是佛教的一个支系。
不过在后来的发展中,白莲教又与道教、摩尼教、明教、拜火教等等本土或者西来的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到了最后,已经说不清弥勒、明尊、无生老母这些救世主到底是怎么个排序了。
大明的“明”字,其实就是源自明教,老朱家也算是明教的教众。
只不过坐稳天下之后,对这种神神叨叨,宣扬末世理论的邪教自然是痛下杀手。
可只要这天下还有前路无光的穷苦人,这种草根宗教的生机就不可能完全斩断。
在十全老人禅位,当上太上皇的那一年,四川、陕西、河南和湖北等地就接连爆发了白莲教的起义,连绵九载,差点断了满清的根基。
可以说,爱新觉罗·弘历这老兄,走的时候一定不太安详。
……
莫白没有听说过白莲教,他老家佛山信奉的都是妈祖娘娘。
但他能感觉得到夏先生的激动。
难怪他一个有秀才功名在身的读书人,也委身在猪猡船来到这花旗国。
原来他是为了寻找组织啊!
这一刻,莫白觉得这个这个白莲教一下子变得高大上起来。
夏先生不远万里寻找的组织,一定是相当高尚的!
这时候,李老太监的养子李复明也穿着白大褂走了过来,让莫白将夏志新放在临检床上。
莫白哪里敢迟疑,连忙照做。
李复明年纪轻轻,看上去毫无经验。
实际上也确实没有什么经验。
他按照《赤脚医生手册》上面的指南,一会按按病人的左季肋区,一会翻翻病人的眼皮子,一会儿拿出听诊器听听心音。
波特在一旁,双手抱胸,冷笑着看这个中国人的表演。
除了那支双耳听诊器看上去做工精良,让人眼馋之外,波特觉得这个中国医生一无是处。
他的动作生疏而笨拙,似乎毫无章法。
还有他身上洁白如新的大褂更是说明了他的经验浅薄。
现在这个时期,西方世界的医生们都穿灰袍子,护士们都穿修女服。
目的是避免给自己的衣服蹭上血,选择灰色和黑色,是想让它们看起来没那么脏,因为这些衣服是从来是不洗的。
尽管说医生不会主动让衣服接触患者的血液、呕吐物,甚至是排泄物。
但在漫长的医疗工作中,这些事情都是难免的。
这个中国医生的白大褂如此干净,只能说明他是一个完完全全的菜鸟。
“你们这儿没有老资格一点的医生吗?”
波特通过翻译问话道。
“今天不是家父出诊的日子……而雄老先生那边又很忙。”
李复明回答了一句,又转身从桌子的口缸里取出了一支水银温度计。
这个时代温度计是有的,不过都是庞大的大家伙,也不是用来检测体温的。
这种便携式水银温度计还是第一次出现。
波特看到年轻的中国医生将一个细细的棒子插入了患者的口腔,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这次没等李复明回答,翻译就直接回答了:
“波特先生,这叫针灸!”
“在我老家,大夫都会用银针扎病人的穴位,从而治疗疾病,非常神奇。这个小大夫拿的银针虽然外面包裹了一层玻璃,但肯定是银针不会错的!”
“针灸?穴位?”波特有了点兴趣,“嘴巴里也有穴位吗?”
“应该有吧?”
那个翻译不置可否地答道,“好像有一种叫做‘阿是’穴的穴位,会到处乱跑……”
看着眼前这支插入患者口腔的,做工精良的“银针”,波特第一次表情认真了起来。
《科学怪人》是英国作家玛丽·雪莱在1818年创作的长篇小说。
故事讲的是一个疯狂的医生,利用电击拼接尸体的方法,创造出了一个可怕怪物的事件。
可以说,自从1786年科学家从青蛙腿上发现生物电现象,针刺、电击等手段用于人体试验不胜枚举。
整个医学界掀起了长盛不衰的电击、针扎实验的狂潮。
《科学怪人》反应的就是这样一个时代的剪影。
与那些半吊子医生或者科幻发烧友不同,波特确确实实是瓦尔哈拉医学院的毕业生。
瓦尔哈拉医学院是纽约医学院的前身,虽然不能和欧洲那些老牌医学院相比,但在新大陆上绝对是数一数二的高等学府了。
波特在医学院度过了八年时光,其中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尝试使用电击和针刺,试图治愈自己那难言之隐。m.xiumb.com
是的,即便是当年风华正茂,广受女孩子们欢迎的实习医生波特·蒂姆先生,其实也是一个患有不可描述疾病的男人。
得了这种病,哪怕前途再光明,收入再丰厚,社会地位再崇高,波特永远都不可能俘获一个女孩子的真心。
这也是为什么他在毕业后选择进入联邦陆军谋职的原因之一。
因为波特相信,在陆军这样充满男性荷尔蒙的地方,自己的不举之症或许能够不药自愈。
当然,最后的结果还是失败了。
甚至波特连行医的资格都被联邦政府没收了。
看着眼前这个使用“银针”的中国医生,波特一时之间想起了那段青葱少年躲在实验室里绝望地电击自己那不可描述之物的岁月。
就在这时,李复明将体温计从患者的口腔中拿了出来,放在光线下一看,连忙对木芽道:
“糟了,是高烧,快去乙字诊间请雄凤山老前辈一起来会诊!”
……
雄凤山是宝芝堂新聘请的一位医生,是一个殷人。
其实他也没啥特长,就是岁数比较大,精力比较好,模样比较唬人,演技比较逼真,于是就被朱富贵挖掘了出来,经过组织决定,成为了一代名医。。
对外的身份是“大内御医”李春发的师弟,七代单传的老殷医。
至于为什么中国大内御医会有一个印第安师弟,这就无可奉告了。
说起来,这个雄老头也是朱富贵的熟人了。
当初建工厂时来打零工,与负责打饭的赵阿千发生冲突的就是这位。
如今这位老当益壮的殷人老头,又利用自己硬朗的身子骨继续发光发热。
雄凤山是朱富贵给他取的名字,他原名叫山鸡。
其实也都是差不多的意思,属于信达雅的翻译。
雄凤山岁数大了,学汉话比较吃力,所以配了一个殷人小伙子作为助手。
其实这个殷人小伙才是真正的医生,算是李复明的师弟。
雄凤山只负责摆摆pose,宝相庄严即可。
真正诊断、开药的都是殷人小伙,小凤山。
但病人就吃这一套,熊老爷子现在是医馆内受欢迎程度仅次于李御医的老专家。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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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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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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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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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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