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大明武德充沛但选择文化胜利笔趣阁>第四十章 《朱大帅劝兵歌》
  虽然觉得万岁爷这钱花得冤枉,但张长贵为人向来沉稳,自是不会把这些话说出口。

  相反的,万岁爷既然委以重任,他就一定要把军训训好。

  之所以拖了一个多星期才开始第一次训军,就是因为在这一个星期里,张长贵一直跟着万岁爷,以及参考万岁爷所著的《富贵兵书》,学习这一套军事动作。

  其实张长贵是知道的,万岁爷的《富贵兵书》里头似乎参考了不少洋人的操练法。

  当时不少洋鬼子都找上过东王府,有的甚至混到了教习。

  张长贵跟在后头看过新鲜。

  但万岁爷给出的训练法又与洋人多有不同,似乎更加精简高效。

  兴许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了。

  这样想着,张长贵深吸一口气,吹响了挂在脖子上的哨子。

  “停!休息五分钟,之后学习们停止间转法。”

  停止间转法就是俗称的“向左转,向右转”。

  只要稍微了解些历史的,或者看过几部穿越小说的,都知道这是招收苦哈哈当兵中最难的一步。

  因为近代的普通老百姓文盲率高得惊人,甚至根本分不清左右,自然也无法理解军官的口令。

  解决的办法也很简单。

  无论是北洋军、革命军,都用了一个非常简单实用的办法。

  那就是让这些泥腿子们脱掉一只鞋。

  然后直接下“草鞋转”、“光脚转”的口令。

  这么好的办法,朱富贵当然要好好效仿。

  只不过朱富贵觉得自己这班底已经这么土了,总不能还穷吧?

  什么“草鞋转”、“光脚转”的,也太倒咱们大明军威了!

  于是,校场上张长贵最后喊出的口令是“金表转”,“金笔转”……

  武装工人右手戴着“金”表,左胸口袋插着“金”笔。

  两样东西都是命一样的宝贝。

  教官一喊,工人们哪里还分不清左右。

  ……

  听着这充满土豪气息的口令,朱富贵非常满意。

  军人嘛,要有骨气!

  骨气从哪儿来?

  自己是大明皇帝,忠君爱国的那套洗脑是应有之义。

  朱富贵总不能自己跳出来大呼人民军队为人民吧?

  自己革自己的命吗?

  作为一个前朝余孽,封建残党,朱富贵思想觉悟还没那么高。

  除了提倡忠君爱国、华夷之辩、救国保种之外,朱富贵认为想要提升军人的骨气,最好的办法就是加钱。

  当然,这里的钱不是特指货币,而是指物质待遇和社会待遇。

  要让大家觉得,为皇帝陛下当兵吃粮是一种福报。

  当皇帝陛下的兵就是出人头地。

  嫁给皇帝陛下的兵就是衣食无忧。

  只有形成这样的信念,手下的兄弟们才为自己这个过气皇帝甘洒热血。

  当然,朱富贵也不会让这些男儿流血又流泪。

  无论是重伤还是战亡,朱富贵也希望自己能够理直气壮地喊出“勿忧,汝妻子朕养之!”

  所以,从一开始,朱富贵就愿意提高武装工人的待遇。

  手表和钢笔就是再合适不过的小礼物了。

  哪怕是印第安人,这点见识还是有的。

  手表和钢笔在这个时代不是一般的值钱。

  在前工业时代,时间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一个没有意义的概念。

  直到按点发出的火车出现,时间才成为了每一个人生活的必需品。

  但有一个例外,某一类人古往今来对于精确计时总是有着变态的执念。

  那就是军人。

  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想要成功实现合围、佯攻配合等战术目标,需要足够精确的时间,而且越精确也好。

  因此朱富贵想都没想,将手表定为了大明军中各级军官的必需品。

  而这第一波军训的男丁,只要能活到以后,大小也是个班长,手表自然人人有份。

  这些在工人们看来足以作为传家重宝的东西,其实成本并不高。

  在电商平台上,一两百块钱足以购买一块不算拉胯的防水手表了。

  至于那个钢笔就更加便宜,十五块钱一支,朱富贵一口买了两千只,店家直接给打了八折。

  ……

  随着此起彼伏的“金表转”、“金笔转”,今天的训练也落下了帷幕。

  当值的大明东厂副提督牛婶领着两个后勤女工,用一个推车推来了一只大铁桶。

  其中一个女工就是一个多礼拜前断了手指的那个。

  如果在后世,这种手指还是有希望接回来的。

  只不过因为是电锯,不少组织和骨头成了渣渣,接出来的手指肯定会短一截。

  这个年代,这种神术是别想了。

  在老李太监的治疗下,女工伤口没有化脓感染已是万分感激。

  殷人们也很淳朴,没人提工伤赔偿的事情。

  但朱富贵还是给她家送了几袋米面,还送了布和镜子,把她们一家感动坏了。

  结果昨天伤口稍稍愈合,她就被阿爸赶回了工厂上班,说是要报答皇帝。

  ……

  大铁桶里装的是排骨玉米汤,盖子尚未掀开,一股浓香便飘了过来。

  正在分组训练的武装工人中,有几人忍不住想要转头看去。

  迎接他们自然是劈头盖脸的鞭子,还有五十次蛙跳。

  伸出右手看了看时间,张长贵集合队伍:

  “立正,稍息,立正!”

  “报数!”

  “整理着装!”

  一连串命令下达完毕,张长贵一个不算特别标准的后转身,然后小跑至朱富贵面前,伸出右手敬礼:

  “大帅同志,队伍操课完毕,是否吃饭,请指示,指挥员张长贵!”

  “吃饭!”朱富贵回礼。

  “是!”

  张长贵又一个后转身,这次就稳当多了。

  他再次小跑回到队伍前立定:“稍息,饭前一支歌,殷鼬出列!”

  殷鼬闻言先是一愣,然后想起了今日操课所立下的规矩,立刻双脚并拢道:“是!”

  接着他小跑出队伍。

  这一刻,饶是曾经击毙过两个白人民兵的殷鼬心里也砰砰打鼓。

  站在队列中还不觉得,等到出列之后,他才发现,当五十个人站得整整齐齐,居然是这么有压迫感。

  当然了,如果朱富贵知道殷鼬的想法,肯定会不屑一顾。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什么叫整整齐齐?

  人人如龙,气压山河,三军齐至,长剑引弓,那才叫整整齐齐!

  当然,殷鼬自然是想象不出来那种震撼的场面的。

  他努力定了定心神,却听到张长贵喊道:“下面由你领唱!”

  众所周知,张长贵等人与殷鼬关系不算好,不少人都为殷鼬捏了一把汗。

  觉得这是张长贵是在为兄弟报仇,给殷鼬穿小鞋。

  然而殷鼬却知道,这是张教官在给自己表现的机会。

  因为上午在学歌的时候,张教官明明就在巡视的时候发现了自己擅长唱歌的事实。

  想到这里,殷鼬不再迟疑。

  他清清了嗓子,开始领唱。

  就和许多外国人虽然中文讲得很差,但是唱起歌来却很不错一样,殷鼬的歌声同样慷锵有力。

  紧接着,便是五十个饥肠辘辘的汉子强压住肉汤香味的诱惑,大声齐唱:

  “我为人子当尽孝,我为人臣当尽忠。

  万岁殚精建工厂,耗费内帑来养兵。

  一兵吃穿几万两,堪比美帝大统领。

  如不为国多出力,天地鬼神必不容。

  自古将相多行伍,我等他日皆公卿!

  ……”

  袁大头亲自填词的《袁宫保劝兵歌》要说思想高度是没有多少的。

  但胜在简单直白,最适合给文化程度不高的新兵洗脑。

  历史已经证明了,袁世凯对这支部队的掌控力相当之强。

  至少比清廷和南方革命党对部队的掌控力强。

  这就够了。

  反正朱富贵已经登基了,不存在复辟这回事,身上没有老袁共和英雄的偶像包袱。xiumb.com

  所以朱富贵将这首歌稍微修改了一下,作成了《朱大帅劝兵歌》。

  随着这歌声,一股看不见的凝聚力正在慢慢产生,充满着勃勃朝气。

  与此同时,朱大帅的系统中,文明值也在缓缓上升中。

  不过他的脸色并没有缓和。

  “哎,又买了这么多军购,单单靠唱歌,文明值好像快要跟不上了啊……”

  朱富贵摇了摇头,转身朝办公室走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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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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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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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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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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