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邦土人的跳大神仪式他是没有兴趣参加的。
他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
昨天万岁爷宠幸了一个番邦女子。
勉强算是胡姬吧。
不过从今往后就是殷妃了。
这可是大事。
李老太监连肉松饼都来不及吃,一大早就候在门外。
等到万岁爷和殷妃洗漱完毕用过早膳离开后,李老太监就悄悄溜进了万岁爷的寝宫。
他从怀中摸出了炭笔和小本子。
作为内臣的第一要务,不是伺候皇上开心,也不是为天子掌笔控印。
而是详实地记录皇上与嫔妃们的私生活。
这可是关系到皇室血脉续存的天大之事。
作为皇帝,不仅仅是一言一行要被大臣们写成《起居注》,自己的私生活更是要被记录在案。
当某个妃子有了身孕,太监们就会查对记录,确保妃子肚子里的是货真价实的龙种。
李老太监虽然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但毕竟家学渊源,牢记着自己的使命。
他小心翼翼地将龙榻上的毯子拿了起来。
这一看,便勃然色变。
这条他之前特意垫下的浅色毯子,居然没有任何血迹!
“呸,真个不知廉耻的番邦狐女!”
李老太监痛心疾首。
万岁爷的第一股龙精居然给了这么一个不守妇道的女子!
实在是……
实在是……
深呼一口气,冷静下来,李老太监也知道,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现实。
万岁爷这是为了祖宗基业而以色侍人啊!
罢了罢了,当初太祖爷爷就是靠着大脚的马娘娘起家的,说不得如今……
……
就在李老太监胡思乱想的时候,外头忽然爆发出一阵巨大的欢呼声。
“万岁!”
“万岁!”
“弯水!”
不仅仅有华工们的欢呼,居然殷人也绕着舌头,跟着一起山呼万岁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
李老太监一肚子问号,连忙钻出了屋子。
这不看不要紧,一看,李老太监被吓得一个屁股蹲坐在了地上。
只见十几个殷人,十几名华工,一起抬着抬着一条巨大的土石块走向祭坛。
而在那土石块中,居然镶嵌着一具清晰的巨龙骸骨。
嘶——
老李太监倒吸一口凉气。
此刻他总算知道叶公好龙这个成语是什么意思了。
虽然他常伴真龙天子身侧,可不代表他不怕眼前这十多米的巨型生物。
好在此时大家的目光都被这具“龙骨”吸引,没有人注意到李老太监的失态。
等到殷人的老阿嬷终于想起他这位法力高强的巫师的时候,李老太监已经调整好了心态。
“大巫师,请和我一起主持祭祀吧,祭祀我们共同的祖先,也庆祝我们两个部落再次合二为一。”
老阿嬷呜哩哇啦说了一堆,李老太监没有听懂,但也猜到了部分意思。
他昂头挺胸,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尘,阔步走上了祭坛。
而朱富贵则牵着殷素素的手,一早坐在了最高处的王座之上,俯视着众人。
“李伴伴,此次龙骨现世,乃是天降祥瑞,我大明与殷人三千年后再次携手,当大贺!”
说着,朱富贵举起了殷素素的小手,两人一同起身。
其实也不用李老太监和老阿嬷主持,被巨物崇拜的本能刺激到的殷人和华工们,全都再次沸腾。
殷人们学着华工的模样,跪倒拜服,山呼万岁。
仅仅只有几百人,场面却不可谓不震撼。
朱富贵不禁感慨,难怪人们都说,权力的滋味使人上瘾呢。
在这样的气氛中,人很难不迷失本心。
朱富贵要打造的是一个现代化的大明,而不是一个沙特、泰国似的特权国家。
不过在历史的关键节点上,英雄人物的作用性会被无限放大。
适当的个人崇拜无可避免。
朱富贵虽然不觉得自己是英雄,但身负朱明的血脉,且拥有系统的能力。
我虽非英雄,但也愿为了苦难的东亚文明豪赌一把!
……
热烈的祭祀和庆祝活动一直持续到深夜。
朱富贵也顾不得藏私,从系统仓库里弄了一些烈酒出来。
殷人最爱烈酒,即便女子也是一样。
而来自两广浙闽的华工,压抑了太久,居然酒量也涨了起来。
这一夜,大家围着篝火纵情放歌,“恭喜恭喜”的歌声响彻山谷。
这一夜,举着酒杯的殷人和华工,鸡同鸭讲却开怀对饮。
这一夜,列强的枪炮,艰辛的生活,全都抛诸脑后。
只有朱富贵没有醉。
作为参加过十三场婚礼,当过七次伴郎的他,早已经学会了用雪碧作假的技巧。
坐在台阶上,朱富贵看着昏黄的篝火渐渐熄灭,听着广场上鼾声渐渐响起。
“朱哥哥,你在想什么?”
殷素素小脸带着酡红,轻轻坐在了朱富贵身旁,“我们融合在了一起,你不开心吗?”
朱富贵捏了捏她的脸蛋,笑道:“当然开心,我们走过那么多苦难,才能最终彼此携手合一。”
“但我觉得你有心事。”殷素素就如另一个同名的女子一样,心思玲珑。
想了想,朱富贵决定实话实说。
“素素,其实这并不是龙,或者羽蛇神的骸骨,而是一种动物的化石。”
朱富贵知道,美国西部是化石的高产地区,随着越来越多的化石出土,殷人们迟早会发现,所谓的龙骨只不过是化石而已。
“化石?那是什么?什么动物能长得这样庞大?而且它不是和你画的五爪金龙一模一样吗?”
殷素素歪着脑袋,靠在朱富贵的肩膀上,她有些喝多了,头有点沉。
其实是不是龙,对于殷素素来说根本无所谓。
反正她已经决定了,要和身边的男人一起管理部落,一起在这片土地上寻找栖身之地。
殷素素的疑问,只是出于少女正常的好奇罢了。
“这应该是一种蛟鼍,或者你也能称之为鳄鱼。”
朱富贵已经知道这是什么了。
当然不是他自己查资料得知的。
而是在系统中搜索到了一家化石商店,将拍摄的照片发在了讨论区中。
光顾这家商店的买家很多都是古生物爱好者。
在朱富贵补充了化石出土的地点等细节之后,很快有大佬得出结论,这应该是产自北美,有着“暴龙猎杀者”之称的帝鳄。
这种鳄鱼生活在七千万年以前的白垩纪晚期,有着不逊于霸王龙的巨大颅骨,体长可达十米以上。
虽然比大型霸王龙还是有所逊色,但其他小型的暴龙类,只是这种鳄鱼的常规食物。
朱富贵原本理所当然的以为这是恐龙化石。
没想到却是一种以恐龙为食的巨大鳄鱼。
也难怪会被大家一致误认为龙骨了,毕竟很多学者认为,龙的主要原型就是鳄鱼。琇書網
而且在七千万年前,北美洲中部是被海道隔开的。
那时候,朱富贵脚下的这篇山峦还是河流湖沼密布的地区。
这种巨型的鳄鱼高度水栖,巡游在淡水河流与海道之间,捕食恐龙和海龟。
比起现代的鳄鱼,它体态更长,四肢更短,这令他更像是传说中的龙。
但朱富贵还是决定将真相告诉殷素素,至于她信不信,就不管自己的事情了。
少女嘴里念念有词,“世界上不可能有这么大的鳄鱼”,缓缓在朱富贵肩膀上睡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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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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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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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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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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