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大明武德充沛但选择文化胜利燃文>第666章 明乡师团
  “Fuck!”

  霍华德终于失去了耐心,将香烟夹在耳朵上,举起手朝着印度人的脸上扇去,想要给他一个教训。

  没想到,那个阿三居然还挺灵活,一个矮身就躲了过去。

  “居然还敢躲?”

  霍华德和许多英国军官一样,都学过几年拳击。

  自认为是一个拳击高手的他,居然被一个猪狗不如的印度人给躲开了,绝对是巨大的耻辱。

  霍华德摆出了拳击的姿势,唰唰两个刺拳,却依然被这个印度人躲了过去。

  第三拳,是一个右手重拳,终于中了,正中阿三的胸口。

  然而……

  霍华德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声,“雪特!你在胸口放了什么鬼东西?”

  阿三依旧摇着头,从脖子上摘下了一个带子,带子上挂着一块精美的金属圆盘。

  “这是什么鬼东西?印度教的法器吗?”霍华德捂着拳头,痛苦地问道。

  “不不不,这可不是什么法器!”

  阿三摇着头,将金属圆盘放在嘴里用牙一咬,出现了一个淡淡的牙印。

  别误会,这可不是黄金,更不是大明奥运会的金牌。

  大明奥运会的金牌是金包银,可咬不动。

  这块金属牌……它是铅的!

  阿三骄傲的举着这块铅牌,认真的说道:“这是我在三年前参加新沪奥运会男子撑杆跳高项目时,大明皇帝朱富贵亲自为我颁发的,独一无二的铅牌,用以奖励我的聪明才智。”

  聪明才智?

  霍华德表示完全没有看出来。

  不过这家伙原来是奥运运动员,难怪身手这么灵活,这已经不是一般的阿三了,必须重拳出击。

  霍华德摆出拳击架势,准备再好好修理这个阿三一顿。

  可就在这时,那个阿三缓缓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手枪,对准了他。

  霍华德:???

  “印度人,你是不是玩不起?”

  霍华德不依不饶,“你怎么能对主人举起手枪?你想吓唬我?我赌你枪里没有子……”

  砰!

  一声枪响,霍华德的脑袋如同熟透了的西瓜,从中间爆裂开来。

  阿三拿着冒烟的手枪,左右摇晃着脑袋:“哎呀哎呀,赌输了呀!”

  随着这一声枪响,埋伏在码头四周,以及躲在木壳船上的大明士兵立刻鱼跃而出,对码头上的英马军警进行毫不留情地打击。

  如同莫白所部一贯的作风,这场战斗将没有俘虏。

  沙滩上会死很多人。

  那些被绑在地上,已经绝望了的华人,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些与自己同样肤色,同样长相的年轻军人,如龙如虎,将英国大兵和马来伪军如砍瓜切菜般放倒。

  陈老爷子更是被吓了一大跳。

  因为他刚才被丢到地上,就在他身边不到10米远的树丛里,就猛地钻出了三个大明战士。

  而在他们跳出来之前,自己根本没有发现近在咫尺有人存在。

  ·

  站在法兰西老式风帆战舰“赫敏”号的舰首上,麦肯不由地赞叹:“沙捞越的树会说话啊!”

  “没错,这些小伙子们证明了他们的信仰,更没有辜负他们先辈200年来的等待!”

  莫白点点头,很满意这支丛林轻步兵师的隐蔽能力和战斗能力,并由衷地感慨道:

  “难怪万岁爷说,交趾人在丛林地带,战斗力会有加成。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我们万岁爷真是太厉害了!”

  “他们是越南人?”麦肯好奇的问道。

  “不,他们是大明人,最正统不过的大明人!”莫白肯定的道,“说起来,这支部队的组建,麦肯总督也有你一份功劳……”

  ·

  和之前在五大湖战役中展露头角的北殷都指挥使司第27师一样,这支南洋都指挥使司15师,也是一支在第二轮扩军中新组建的部队。

  除了番号之外,这支部队还有一个非常特殊的名字,叫做“明乡师”。

  明乡,明乡,便是以大明为故乡之意。

  这是一支有着古老传承的部队,兵源来自于一个特殊的族群。

  那就是位于西贡总督府,南越与柬埔寨地区的明乡人。

  西元1679年,中国大陆的”三藩之乱”接近尾声,满清军队胜利在望,趁”三藩之乱”之机反攻大陆的郑经部队也节节败退,在大陆已无法立足,郑氏南海舰队的基地广东雷州半岛岌岌可危。

  三千多忠于明朝的遗民迫于无奈,在南明将领陈上川、杨彦迪、郑怀仁以及鄚玖等率领下,搭乘五十艘战船迁入当时由高棉人所控制的下高棉地区。

  随着南明复辟无望,这些移民于是在此定居。

  明乡原称明香,意指明朝香火,1827年才被所谓的阮圣祖明命帝下令改称“明乡”。

  数年前,麦肯还不是西贡总督,而只是西贡总督助理的时候,就曾经邀请过下南洋的大明靖海提督,郑和的精神传人,南洋的定海神针,挎刀负箭的厂公李春发,前往明乡访问。

  在李公公的《南洋美食宝鉴》中,记录了他在明乡的见闻。

  除了肥美多汁的明乡鸡之外,他还记录了明乡祖庙的情景,那些身着大明衣冠的明乡民众,拉着他厂公衣衫,泪如雨下,如同找到母亲的稚童,痛哭不止。

  说起来,我大明振臂一呼而东亚诸民族云集景从,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东亚共荣的事情,日本人费尽心力却竹篮打水,大明却能轻易做到日本人做不到的事情,就是因为中华正朔这块金字招牌。

  甲申天变之后,大明声威虽然早已不存,但无论是朝鲜还是越南,都有人在默默为大明存续香火。

  在明乡的祖庙之中,有明命帝(此乃伪帝,但明命二字,不由让人浮想联翩)赐匾,正门口一副对联这样写着:“明王治南天,天光日化;乡里居越地,地利人和。”

  而祖庙之中,正殿供奉着大明历代皇帝,从明太祖至崇祯皇帝的神位。

  并有楹联:“明圣先王,越国亦闻声教;乡党宗族,万里同此冠裳。”

  只可惜,此对联写作的时候,越南朝鲜倒是同此冠裳,中华故土却早已不见大明衣冠了。

  不过,随着朱富贵陛下在北殷重拾旧部,大明与法兰西在扶桑一战声振山河,那个古老的帝国再一次向世人宣誓,这片土地,这片大海,你们真正的主人——回来了!

琇書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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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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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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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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