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倭人秘书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这段时间,真正榨干朱富贵陛下精力的不是什么女人,而是男人,而且是一大帮男人。
纯爷们当然要干男人!
而咱万岁爷正是纯爷们中的纯爷们!
“怎么样,这就是朕组建的【皇家卫士队】!”
第二日,在一片被修葺得十分平整的草地上,朱富贵指着一群精壮的小伙子,向老李等人介绍道。
老李眯着眼睛一看,嘿,还真都是熟人!
在颠球的是接替江烨的,万岁爷的新司机,
在弯腰热身的那几个是万岁爷的御前带枪侍卫,xǐυmь.℃òm
那个站在门框里,带着古怪手套,做着各种侧身飞扑动作的,不是御膳房的伙夫范大伟还是谁?
老李本来以为范大伟和自己是一路人,毕竟后者的体重少说也有一百八十斤,而且脖子粗脑袋大。
但看着此时范大伟敏捷如飞猪的身影,老李尝试着跳了跳,却依然还是五公分的离地高度。
他感觉受到了背叛。
“万岁爷,这是要组织蹴鞠比赛吗?”
很早之前,老李太监就听朱富贵提过这件事情,现在一看这架势,立刻就猜到了。
“没错!正是筹划已久的大力牛魔王杯赛。”
朱富贵点点头,道:“自从一年半前,《明式足球规范》发表在《名侦探诸葛华生》初卷以来,这项大明国粹又再次兴盛起来。
不仅仅是各厂矿企业的工人们在空余时间喜欢找一荒地较量一番,足球在军中更是广受欢迎。
故而是时候召集大明全境的各路英豪来凤都开展一次切磋了,而且朕也要与民同乐!”
这时候,殷素素想到了什么,问道:“之前有一期《大明时报》中有写,说是礼部成立了一个叫做‘大明足协’的部门,莫非就是为了调度这项赛事的?”
朱富贵点点头,道:“朕一向是不信晦气一说的,朕的大明足协必不会翻车!”
说了一句老李和殷素素等人全都听不懂的话,朱富贵三下五除而将身上的外套脱掉,露出里面的【皇家侍卫队】比赛服。
大明如今的军装、工装,以及百姓日常的便服,基本都是皇家织造厂、皇家成衣厂制作的。
在不久的未来,等到南方州的棉花能够源源不断运来之后,大明也会陆续开放纺织业、成衣业的民办口子。
届时,大明不但纺织面料与成衣能够自给自足,必然还能大量出口。
但这不意味着朱富贵与【织里小百合童装厂】的老板娘张百合的合作关系走向尽头。
实际上,双方将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依然保持着紧密的联系。
这是因为,如今这个时代缺少化纤产品,服装工艺也十分落后,更别说各种混纺技术了,朱富贵还是需要向后世定期采购不少特种面料和服装。
甚至就是朱富贵本人的龙裤衩也是从后世买的,以保持清凉舒爽。
什么“纯棉时代”的外宣根本不靠谱,他们也根本不是纯棉的。
习惯了后世的优质混纺面料,再穿真正的纯棉衣物,舒适度相差太大。
眼下这套【皇家侍卫队】的球衣也是从后世买的,散热透汗,又不怕拉扯。
这可不是地摊货,一百多一套呢!
队员们脚下踩的也是世界名牌,【回力足球鞋】。
【皇家侍卫队】的队员们每人都发了4套队服、球鞋,算是给朱老板打工的福利。
朱富贵本人在场上的位置是前锋兼任教练。
这年头足球战术基本上等同于无,各种位置划分也还是朱富贵率先提出的。
一开始大家玩的是十人全攻全守……
不过就算没有朱富贵,这些简单的前中后场的概念还是会很快诞生的,毕竟陆军不少将领都是足球爱好者,他们迟早会意识到,球场如战场的道理。
这些足球知识也是朱富贵慢慢自学的,实际上他原先根本就不是一个足球迷。
前世作为一个95后,朱富贵成长那会中国足球已经从拉胯走向彻底拉胯,所以篮球才是这一代年轻人当中的第一运动。
但不可否认,从世界范围来说,足球始终是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运动,魅力无限。
按照朱富贵的估计,如果未来大明能够承办第一届世界杯,或者将【大力牛魔王杯】的规格提升成为【大力神杯】,那么自己恐怕能够得到一笔丰厚到爆炸的文化值。
甚至从比例上来说,还有可能超过08年奥运会的文化产出。
毕竟从吸金能力和影响力上来说,足球不是针对谁,奥运大家庭内的各位都是乐色。
而且之所以朱富贵从一开始就决定扶植足球而不是扶植篮球,除了如今篮球远没有诞生,而足球已经在欧洲有了相当不错的群众基础外,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人种的天赋是客观存在的,黑人在科学研发上有多菜,他们在篮球上就有多强。
当然,这个时代黑人是不可能参加比赛的,但这终归是个隐患。
篮球太强调身高和弹跳了。
而足球则不同,总得来说,在各种体育赛事中,足球算是包容性最强的一种了。
无论是高大缓慢的维京人,还是瘦小灵活的拉美人,都能依靠各自特点在足球上取得成功。
也常有人说,中国足球拉胯是人种问题,但随着日韩球员成就越来越好,这种声音也渐渐小了。
不提韩国人不要碧莲拿到的世界杯第四,只说日韩出现的世界级球员,实在令国内球迷羡慕。
中国的人口是韩国的28倍,哪怕只能出20个孙兴慜,世界杯豪强中也该有个黄种人的身影了。
然而嘛……
归化是不可能归化的,这一世大明足球可不会去归化什么外籍球员,而是要从一开始就走在前列,为万岁爷挣大把大把的文化值。
至于说日韩球员?
那本来就是大明的故土嘛,有什么归化不归化的。
只不过华夏子民二十亿,到时候轮不轮得到他们出头就不知道了。
砰——
随着一脚大力抽射,朱富贵命中了本次训练赛的第十粒入球。
殷素素高兴地拍起了手。
这可不是侍卫们放水,好吧,确实放了一点水。
但朱富贵一米八几的运动男孩,本身实力就很不俗,这些进球起码有10%都是靠朱富贵自身的实力命中的。
如果说两年前朱富贵还是一个瘦弱的江南地主家的傻儿子的话,那么经过两年时间的食补和锻炼,再加上每天晚上与身材劲爆、体力充沛的殷妃娘娘对练,如今的朱富贵已经拥有了强健的体魄。
朱大炮之名,名副其实!
随着一声哨响,朱富贵所在的主力方以10比0获得了胜利,他回到场边,坐在石墩子上大汗淋漓。
飞鸟和雅美给万岁爷送上了擦汗巾和佳得乐。
殷素素也忍不住问道:“陛下,天天都这么练,那你晚上……我是说,那‘大力牛魔王杯’足球赛,究竟什么时候开始呢?以妾身之见,不如趁早……”
“嘿嘿嘿!”
朱富贵伸手刮了殷素素的鼻子,道:“之前是打基础嘛,训练量大一些,以后不会了……至于说什么时候比赛嘛……”
朱富贵下意识地抬头眺望远方,“应该还得再等几天,我们还有几位朋友没有到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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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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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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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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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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