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富贵先是一愣,接着连忙命令道:
“诸位先退下,朕与白姑娘有要事相商,朕若不招,不可靠近!违令者开革!”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是军人的天职。
天子御前的锦衣卫近卫们自然更是如此。
上一刻还在对白夏儿虎视眈眈,准备辣手摧花的近卫们,包括北川在内全都二话不说消失在了朱富贵的视野范围之内。
一句不多问,不折不扣的执行命令。
而朱富贵则连鞋子都来不及穿,上前一把捉住了白夏儿柔荑小手,火急火燎地扒开她的衣襟。
这不是朱富贵色令智昏,而是有正事。
白夏儿咬着下唇,任由他施为,白皙的脸蛋此刻已经酡红一片。
梅好惟嫌淡伫,天教薄与胭脂。真妃初出华清池。酒入琼姬半醉。
东阁诗情易动,高楼玉管休吹。北人浑作可花疑。惟有青枝不似。
此时此刻的美人不输千年之前,可朱富贵却没有被高楼吹玉管的想法,至少在事情明朗前没有这个想法。
他紧紧抓着白夏儿胸口的一只玉坠子,放在眼前端详。
“交颈凤凰佩!”
朱富贵一口喊出了这枚玉佩的名字。
要说玉石古玩这些东西,这些年朱富贵也经手了不少了,不管是真的还是高仿的,也算是见多识广了。
但说句实话,这里头水有够深的,朱富贵始终没有玩明白,眼力劲约等于逛地摊的退休老干部。
然而,这件玉佩朱富贵是绝对不会搞错的。
因为这是先帝朱有财陛下殉国前,交给朱富贵一包裹传国至宝中的一件。
用他的说法,这是证明天家血脉最关键的证据!
如今见到了其中一件,朱富贵自然格外重视。
当年朱富贵便是以假文物哄骗殷人起的家,当然也伪造了这些记忆中的“传国至宝”。
所谓至宝,当然不能出现两份。
所以朱富贵屏退了左右。
其实与当年那个需要朱明正统作为招揽人心的大旗的时期相比,如今朱富贵已经不用靠这些东西拉大旗作虎皮了。
便真是白板皇帝,乃至是伪称的朱明后人,那又咋地?
天子,兵强马壮者当为之,宁有种耶?
不过吧,话虽如此,但也说出这句话的安重荣,生活在五代乱世的,而他的天子是石敬瑭。
只讲兵强马壮,不讲大义,不讲正朔,不讲民心得失,这样得来的所谓“天子”,自然一文不值,被走马灯似的替换也就不足为奇了。
尤其是石敬瑭这个儿皇帝,更是天子之耻。
所以,朱富贵虽然相信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兵强马壮当天子,同样也相信文化与强宣的力量。
如无必要,不可自毁根基。
故而,见到交颈凤凰佩,朱富贵心中的弦立刻绷紧了。
这时候,朱富贵才想起之前白夏儿说去钱塘府拿东西,莫非便是这枚玉佩?
那么说来岂不是……
朱富贵记得这块玉佩当年好像也交给智信和尚父女了。
好像还是自己亲手给那个流鼻涕的小丫头戴上去的。
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是一拳打下去嘤嘤嘤太久也停不下来,为了不被她那个和狗熊似的老爹发现,所以才给她的。
而且之后她爹见着了,果然非常高兴。
不光她爹高兴,就连李老太监也在一旁抹泪叫好,说什么“万岁爷终于懂事了”。
总之,这段记忆已经非常久远,很多细节都已经丢失了。
但这块玉佩朱富贵却一直记得。
特别是随着年龄增长而知道它价值后,就记得更清楚了。
不过如今朱富贵已经富有四海,区区一枚玉佩,哪怕可能是朱允炆时代遗留下来的玉佩,都不足以让朱富贵心动了。
他的眼中只有眼前这个明亮胜玉的姑娘。
这个踏过千山万水来找自己的姑娘。
如今倾国姿容的面庞在朱富贵的脑海中渐渐变短,变圆,变成一张稚嫩女童的圆脸蛋,再加上因为换牙而丢失的乳牙,配合着一边流鼻涕,一边嘤嘤嘤的样子……
两个形象完全重叠起来!
我怎么早没有发现?
朱富贵顾不得感慨女大十八变的神奇,连忙确认道:“白姑娘,你……你是西子湖畔……流鼻涕的白嘤嘤?”
“讨厌!”
白夏儿白了他一眼,“你不是早就猜出来了吗?你的《从前慢》我可都保存得很好呢!”
朱富贵:???
不等朱富贵思考清楚里头的因果关系,白夏儿又从怀中取出了两个包裹。
这就是白夏儿的优势了。
如果是殷素素或者朱莉的话,胸前绝对藏不了那么多东西。
但是白夏儿可以,而且很轻松。
“这些就是奴家要还给朱郎你的宝贝了。”
白夏儿打开第一个包裹,里面赫然正是两方印章。
一枚是朱有财自己私刻的印章,倒也没有什么稀奇,典型的村夫工艺。
可另外一枚就大有来头了。
这正是当年建文帝的御玺。
它并非玉质,而是镶金象牙制成,上书“天子行宝”四个大字。
这是几经辗转之后,雁荡朱氏手中最后一枚正牌御玺,是大明天子封赏外夷所用的。
此外,在另一个包裹中,也放着林林总总的古董,正是朱有财留下的“传国至宝”。
将东西交出,白夏儿也拍着小胸脯如释重负。
“万岁爷,朱氏重宝小女子可全都完璧归赵哩,昔年西子湖畔之托总算完成啦!”
说着说着,白夏儿却又幽幽道,“只可惜,妾不负朱郎,朱郎却夜夜笙歌,处处红颜,早将与妾的昔年之约忘得一干二净了吧……”
老实说,什么昔年之托昔年之约的,朱富贵根本不清楚啊!
当年他还只是一个十岁的孩纸!
后来老李也没有和他具体说过啊!
不过老话说得好,男女之间对话,凡是听不懂的话一律当做表白准没错。
朱富贵握住白夏儿的小手,半是真情,半是假意地道:“夏儿,你也知朕不是一般的男子,朕有朕的难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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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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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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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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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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