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大明武德充沛但选择文化胜利起点中文网>第一章 建文遗脉,允炆后人
  西元1864,崇祯237年,3月。

  此时此刻,中华大地上,湘军合围南京城,洪秀全重病不起,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终于走到了穷途末路。

  此时此刻,北美大陆上,来自欧洲的殖民强盗们,因为分赃不均,同样进行着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史称南北战争。

  遥想挂在煤山歪脖子老树上的崇祯皇帝,时间已经不知不觉过去了两百多年。

  在这两百多年间,沧海变成桑田,日月几经变迁。

  曾经有章服之美的华夏,如今也成了长衫马褂和辫子的天下。

  只是如此也就罢了,说到底,华夏陆沉也不是第一次了。

  但随着二十年前的一场鸦片战争,以及七年前的二鸦战争,拉开了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

  整个中华文明,哦不,应该说整个东方文明,整个黄种人的世界,都在野蛮血腥的殖民侵略者面前,变得摇摇欲坠起来。

  若是开了上帝视角,就能知道,再过一百年,日本将沦为盎撒的殖民地,被予取予求;南朝鲜则拜倒在耶稣脚下,从儒学的国度,变成耶教的狂信徒之国。

  至于东方世界天然的领袖,东亚众国理所当然的慈父,老大的中华帝国也在这一百年中不断沉沦,甚至还被逆子暴揍一顿。

  …………

  眼前油灯的光线昏黄,朱富贵心里回忆着未来一百年的历史变化,耳边絮絮叨叨的念书声,也变得愈发索然无味起来。

  “万岁爷,是不是白天上工挖煤乏了?让老奴给您捏捏肩吧?”

  读书声戛然而止,朱富贵回过神来,却看见一个满脸褶子,褶子里还嵌着煤灰,但没有一丁点胡子的老男人,正要伸手给自己揉肩。

  “不用不用,李伯...你继续给我念书。”朱富贵连忙喝止。

  “万岁爷,怎可乱了长幼尊卑,万万不可如此唤老奴啊......”老男人忧心忡忡的说道。

  确切的说,这位叫做李春发的老伯,很早前就不是男人了。

  “李伯不必拘泥,我等既然困于这花旗国,自然需要多做变通,若是让人知道你......恐怕会生出许多事端,要知道那些鬼佬可都变态得很!”xiumb.com

  一听朱富贵提起鬼佬,李伯顿觉胯下再次一凉,知道此事非同小可。

  听矿上的工友说,之前就有一个从东王府逃出来的老太监,被卖来花旗国做苦工。

  结果不知怎地,被鬼佬发现了身子的不同,结果......

  总之一想起这件事,李春发就不自觉地寒毛直竖。

  “万岁爷,您说得是,咱们还是小心为好,不过今日上工了六七个时辰,老奴还是给您揉揉腿吧!”

  “不用!”

  朱富贵再次连连挥手。

  李伯虽然没了下面,念书的声音不算好听,但好歹也有催眠安神的功效。

  但这按摩……

  开玩笑,虽然白天挖了十几个小时的矿,肌肉早就酸痛得不行,但朱富贵是个讲原则的人。

  不是异性的按摩,他可不接受。

  好吧,其实主要是李伯那指甲缝里满是泥垢的手指,手掌上覆盖着粗黑的茧子,实在让朱富贵有些抗拒。

  脱离劳动人民了,真是脱离劳动人民了。

  朱富贵忍不住摇头,这其实就是一双朴实无华的劳动人民的手啊!

  再过几天自己的手也会变成这个样子吧?

  摊开自己的手掌,原本白白净净的手掌上多了好几个水泡。

  这水泡明显是刚刚磨出来的,还没有破皮,一碰就钻心的疼。

  砰!

  “万岁爷受苦了!”

  李春发跪了下来,痛哭流涕道:“老奴对不起先帝,对不起大明的列祖列宗啊!万岁爷金枝玉叶,万金之体,老奴却……”

  “人都快饿死了,万金之体又不能换饭吃……呃……”

  朱富贵忽然想起今天第一次去拉普什的矿区上工,那个华人工头看着自己吞口水的样子。

  或许……

  这副身子还是能换一口饭吃的?

  呸呸呸!

  朱富贵摇摇头,连忙把这可怕的想法抛出脑海。

  ……

  朱富贵已经不是原来的朱富贵了,他的灵魂来自于二十一世纪,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毕业生。

  而朱富贵甚至不是这具身体真正的名字。

  作为大明朝第二位皇帝朱允炆的后人,甚至是如今法理上的大明皇帝,朱富贵自然有一个正儿八经的大名。

  但……

  打工是必须打工的。

  只有打工才能维系得了生活这样子。

  所以如今,朱富贵只用这个充满乡土气息的名字了。

  事情究竟是怎么变成这个样子的呢?

  这就说来话长了。

  ……

  当年朱棣靖难,建文皇帝一把火把自己烧了。

  很多人都认为,他是借助火遁扬帆出海当起了海贼王。

  朱棣命令三宝太监七下西洋,为的就是寻找自己的大侄子,以求消灭这个心头之患。

  不过三宝太监最终也没有找到朱允炆,只找到了长脖子的异兽“麒麟”,当做祥瑞送回了北京。

  非洲,印度,阿拉伯,到处都没有他孜孜找寻的东西。

  那是当然的。

  因为朱富贵的老祖宗们,并没有一路向西逃到索马里。

  所谓建文皇帝逃往西洋只是放出的烟雾弹而已。

  实际上,朱富贵的老祖宗们去的是东洋。

  具体来说是当时还是遍地生藩的大冤。

  甚至,等到嘉靖年间,朱富贵的曾曾曾曾祖父,还成功反攻大陆,王师上岸,回到浙南做起了小买卖。

  原本如此,这一支朱家人早就断了坐天下的念想。

  可紧接着,甲申天变,华夏陆沉。

  自此之后,朱富贵的曾曾曾祖父,就私下恢复了帝号。

  再然后,大明皇帝这位置一路传到了朱富贵老爹这一代。

  一场太平之乱,朱富贵的老爹,脑子一热就想起兵反清,学老祖宗驱逐鞑虏、再造中华。

  不过很可惜,他的水平差朱八八不是一星半点。

  这场由朱富贵老爹领导的农民武装起义,划掉,前明余孽复辟运动,被当地地方治安力量三天就完全剿灭了。

  一顿毒打之后,朱富贵的老父亲被砍了头,朱富贵和“大内侍卫”们也踏上了逃亡的旅途。

  不过好消息是,如今已不是一个朱三太子就搞得天下风声鹤唳的时代了。

  大概是因为这年头假托前明搞叛乱的事情实在太多,因此朱富贵的老爹虽然声称是明皇后裔,但大清的村支书显然不相信他的鬼话。

  更何况,衙役和团练也是要恰饭的。

  差遣他们干活得花银子,得管肚子。

  既然贼酋已然伏诛,对于小朱太子的抓捕也就不太上心了。

  毕竟他们是奔着北边去的。

  浙南的北边就是浙北苏南,正是长毛的大本营。

  这贼人大抵是想去和长毛贼合流。

  彼时太平军兵戎正盛,上海小刀会也打出了大明的旗帜。

  有着这漫天神佛,遍地妖魔的庇佑,朱富贵一行就像是大象身上的小苍蝇,根本不引人注目,也就有惊无险地一路向北。

  不过他们的目标并不是南京,而是上海。

  朱老爷,哦不,先帝爷当年经商的时候来过上海,认识了几个酒肉朋友。

  听闻松江府光复,日月重开大明天,毫无政治嗅觉的老太监李春发领着几个忠仆,带着在杭州府登基的小万岁爷,打算去上海投奔先帝的旧友。

  结果嘛……

  众所周知,一百多年后,老朱家的另外一位朱总也认识一个酒肉朋友。

  他的爱好是送人去支援非洲人民的建设。

  而这位十九世纪的朱皇帝的酒肉朋友,他的爱好是送人去建设还是蛮荒处女地的美利坚西海岸。

  说人话就是,这货是个卖猪仔的。

  在上海辗转数载,将携带的金银细软用得一干二净之后,朱富贵等人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被酒肉朋友塞进了驶向花旗国的猪猡船里。

  而在海船的颠簸中,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灵魂穿越而来,好巧不巧,砸中了蜷缩在底舱的这位朱家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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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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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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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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