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刘辅仁摇头,他得到的消息并没有这些具体内容。
金杰陷入沉默,双眼浮现一丝思索之色,不知道思考什么。琇書網
见到金杰反应,刘辅仁关心道:“老金,怎么了?”
“没什么,我看书了。”金杰轻轻摇头,并未强求,重新坐下,打开英语教科书,默默背诵单词。
既然不知,那便算了,他不能让外界影响到此次小考。
当下,最重要的事情是复习功课。
……
“你说什么?!算学满分?我的娘,真的假的,是哪个神仙干的,这次算学试卷竟然能考算学满分,我靠!”二甲二号房内,周远一副震惊表情,双眼瞪如铜铃,眼神深处蕴含不可思议之色,有些无法接受这个情况。
算学满分!
娘的,这是什么鬼?
“不知道。”刘韬摇了摇头,他也是才得到这个消息。
“咚!”下一秒,房门猛地打开,传出一阵剧烈的撞击声。
只见曹伟气喘吁吁站在门口,来不及歇息,踏入寝室,朝着寝室内的众人喊道:“诸位兄弟,咱们学校出了大事,有人考了算学满分!”
“老曹,今天你的消息慢了,刚刚文宇告诉我们了。”周远回应道。
曹伟脸上微微尴尬:“呃……已经知道了吗?”
“自然,幼平和季涵呢?”刘韬朝着曹伟微微一笑,接着询问道。
曹伟摇头:“幼平去通知其他寝室了,季涵暂时没看到人影。”
“我在图书馆看到他了,在复习英语。”这时,坐在书桌旁正在练字的余华说道。
今天中午没去图书馆,主要是被先生罗文广叫出去谈话耽搁了时间,到图书馆的时候已经没了位置,季涵运气好,占了一个座位,跟季涵打了一个眼神交流过后,余华便回到宿舍练字。
字如其人,一手漂亮优美的文字,很多时候可以加分。
如今年代,对于各方面较为讲究,闲来无事,余华正好练字,提升自己的书法水平。
“唉……凭什么啊,这次算学考试这个人凭什么能考满分啊?是安元同学,还是林婉?不会啊,安元上学期期末85分,林婉同学勉强过了八十分,80分和满分的差距我想大家都懂,完全没道理,方玉也不可能,究竟是谁考了满分?”
周远稍稍恢复冷静,叹了一口气,想起自己上午算学考试面对最后四道题时候的无助和绝望,对于这个算学满分的成绩充满怨念,嘴巴如同机关枪射个不停,细数学校名人,说完过后,话锋一转,直指余华:“老余,你说说。”
“呃……如果我说这个人是我,你相信吗?”余华听闻,抬起头,看着犹如怨妇般充满怨念的周远,思索一番,还是不忍心欺骗他。
此话一出,寝室内顿时安静。
周远:“……”
刘韬:“……”
曹伟:“……”
众人脸上的表情一致,意思相同,那就是——完全不相信余华的话。
“那我没辙了。”余华耸了耸肩,说真话没人信,他能怎么办?
余华可没有强行解释的不良习惯,有些事情,到了时候便知晓。
低头,继续练字。
寝室内周远仰天长叹,刘韬和曹伟互相感慨,难度如此之高的算学试卷,竟还能有人考取算学满分,互相对比下来,他们真的感觉自愧不如,自己这一年到头简直学到猪的身上去了。
简直枉为北平四中之学生。
“不行!等首月小考过后,我一定要更加努力,不谈超过这位神仙大佬,也要努力追赶!”周远充满斗志的呐喊,响彻二甲二寝室狭窄空间。
你加油。
默默练字的余华,抬头看了一眼周远,心中送上由衷的祝福,希望周远真的能够追赶他的脚步。
周远在火炮研究领域存在极高天赋,是一个潜在的顶级人才,若是真的成长起来,对国家和民族的帮助简直不要太大。
此时此刻,整个四中已经被这个消息刷屏,不,是轰动。
获得这个消息的所有学生,尤其是即将毕业的第三学年级学生,无不为之惊讶和震撼,高二和高一学生或许不懂这个算学满分的含金量,但第三学年级的学生懂。
他们太懂了。
本次首月小考的算学试卷,简直就不是人做的。
试卷难度高,这是其一。
其次,就算正常难度的算学试卷,考取满分照样不易。
满分!
这得有多高的数学水平,才能做到?
没人知道。
震惊之余,一众学生也对这个考取算学满分的学生身份好奇,想要了解究竟是哪位神仙大佬。
……
图书馆内。
往日安静的图书馆满是喧嚣,一众学生小声议论,讨论是谁考了算学满分,有人说是赵安元,有人说是方玉,有人说是理学一班的李凡。
不过,二楼阅览室内绝大多数的目光,基本聚集于林婉身上。
“考算学满分的可不是我……”察觉到四周同学投来的目光,惊叹,羡慕,甚至带有一丝敬畏,正捧着英语书默记单词的林婉,心中无奈,不得不放下书本收拾个人物品,选择暂时回避。
这个图书馆,没法儿待了。
余华考的算学满分,结果被同学按在了自己头上。
我林婉像是能考算学满分的人吗?
还有,那种带有敬畏的目光是怎么回事?
起身离去,林婉准备回寝室学习,见到林婉的动作,阅览室内的同学纷纷行以注目礼,待林婉离开阅览室之后,空出来的位置,竟是没有人敢去坐。
这是,对满分大佬的尊敬。
“满分……不知道这次我算学能考多少分,试卷虽然难了很多,但还能应对。”人群之中,长期以来如同小透明般的谭清,坐在最角落的书桌里,望着林婉离去的背影,轻声呢喃,眼神深处流露出一丝艳羡。
经过这么久的题海战术洗礼,谭清对于懵懂而纯真的美好感情已经完全淡了,当初喜欢林婉,只是林婉身为级任主席,男生大多都喜欢。
但是,自从发现了数学题的魅力之后,谭清便完全沉浸于数学海洋之中,无法自拔。
这次算学试卷,难度虽然高,但谭清却意外发现自己做得起。
满分他不去想,谭清只想期待晚上的晚自习尽快到来,好让他知道这次算学小考的成绩。
……
咚……
咚咚……
阳光明媚,下午时分,象征着开始考试的钟声贯穿整片校园,所有高三学生待在教室内,应对下午的英语和四门次课考试。
英语小考难度不高,主要由选择题和填空题构成,附带类似国文默写古诗词题型的默写单词,以及阅读理解和作文。
阅读理解,在后世各科之中难以理解的题型,放到现在,跨越近百年时光,还是那么的熟悉。
一如既往的难以理解。
对于阅读理解,不论国文,还是英语,余华从不期待满分。
这玩意儿真没办法满分。
鬼知道作者的真实想法是什么?
最神奇的是,很多时候作者自己都不知道当初写文章的时候,还有这种想法存在,让人不得不佩服出题老师的奇思妙想。
快速做完各类型题目,到了阅读理解环节,草草写了两句,符合主要意思便算应付过去,试卷末尾是要求写一片英文作文,主题关于思念家乡。
家乡?
余华下意识想起盛世华夏,想起了自己的被窝,自己用了那么久还没换的华为nova,想起了肆意挥洒的青春,车水马龙的城市,电视上播放的辽宁号航母,001号航母,翱翔于苍穹的歼-20战机。
百年之后的华夏,才是自己的家乡。
但,没有一名名先驱者们前仆后继的付出和牺牲,自己的家乡,又在哪里?
正如同那西南边陲流淌着的鲜血,余华忘不了那段让自己在被窝里默默流泪的话——
黄昏将至,
我吃着白米饭,喝着快乐水。
想不通为什么这些身强体壮的士兵会死,
我在深夜惊醒,
突然想起,他们是为我而死。
“家乡啊……盛世华夏是我的家乡,这里,也是我的家乡,能成为先驱者,这是何等的幸运,我会一直努力下去的。”余华思绪泛着,深邃如星空般浩瀚的眼眸,透出一抹光彩,右手握笔,写下开头。
思念,属于中华人的家乡。——
泱泱中华,乃每一名中华人永远之家乡,曾经之中华,屹立于世界之巅。
那时,我们穿着美丽的汉服,吃着几个蛮夷羡慕的美食,用双手引领着世界,用勤劳和汗水拼博下了那大好河山。
我等先祖手握长剑,用数千年的征战岁月,庇佑华夏大地之安康。
戎狄,匈奴,鲜卑,突厥,契丹,蒙古,莫不泯灭于历史长河之中,但,神器被窃,满清误我中华三百年,使我中华未赶上工业革命,山河颠倒,神州覆辙,中华自此积弱。
学生思念大秦之风,想着若是能够回到大秦,必定铲除蛮夷及腐儒,纵使背负万世骂名,亦无怨无悔。
学生思念大汉之武,时常做梦回到那片草原,追随霍去病,千里追击匈奴,封狼居胥不再是终点,而是起始,必北上今俄国最北边,在那垂钓。
学生思念大唐之大,每每看到大唐之舆图,心生向往,那一千多万平方公里之土地,何等辽阔,何等浩瀚,若今我中华如此,又怎会积弱到如此程度?
学生思念大明之气,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立国三百年,不和亲,不纳贡,不割地,不称臣,国之气节,国之傲骨,非我今积弱中华能够比拟。
学生不思繁华宋朝,偏安一隅不可谓大,不思辽阔蒙元,不思旧日满清,因为这些朝代不配。
学生日日夜夜思念的是强大的中华,盛世的中华,统一的中华,充满希望的中华。
学生不才,今考取算学满分,国文高分,党义高分,英语高分,其余三门理学次课满分,誓要以科学之路,解学生日思夜想之思念。
一篇全以英文的作文结束,由于英语作文区域不够,余华还特地用了一张草稿纸,附加在了上面。
收笔,二次检查试卷,确认无误。
检查完毕,余华右手拖着下巴,闭上双目,静静养神。
今天小考是他为数不多可以放松的机会,必须珍惜。
……
时间缓缓流逝,天色渐渐暗淡,傍晚时分已到。
“余华,出来一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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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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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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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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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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