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诗很清楚,遇鬼这个事肯定不能说,说了也没人信,除非李闲云配合。
但李闲云肯定是不会配合的,谁也不知道鬼存在的事一旦传出去会捅出什么后果。李闲云之所以让孙诗知道,是因为孙诗本来就已经遭遇了鬼,他又必须洗清自己的嫌疑,顺便也测试一下这个丢失记忆的问题。
私底下其实还有个小心思:孙警花颜值够,虽然有点中二,都至少养眼。
而且李闲云也知道,自己今后的人生多半也因为幽浮鬼箓出现变化了。搞创作的最擅长发散思维,要是和个妹子相亲,只要妹子颜值管够,十分钟后就能连孩子取什么名字都想好。
既然能抓鬼了,以后少不得还要多抓,有个警察自己人也是好的。
所以结合以上种种情况,李闲云才让孙诗知道这事。
换个牛高马大的猛男过来,李闲云多半就会觉得还是让对方不知道为好。毕竟不知道了,才好用来当诱饵,做炮灰。
这些话不能跟孙诗明说,所以李闲云只说华国百年未见鬼踪,这种事还是不要传扬得好,话里意思,你说出去我也不会承认的。
孙诗表示,姐也是看过网络小说的,懂这思路。m.xiumb.com
于是一番商讨,一致认为甩锅顾成杰父子最合适——就让他们自己去解释吧,反正他们也说不清自己遇到的是什么状况。
半个小时后,桂大勇带着警员过来,知道孙诗已经破获了金贵的案子,也是大喜过望。
事情交给孙诗处理,李闲云潇洒回家睡觉。
或许是因为解决了一桩旧案的缘故,李闲云这一觉睡得格外香。
下午孙诗打电话过来。
电话里,孙诗道:“父子俩认罪了。顾晓辉过去这些天一直被关着,就没出去过。”
“到没饿死?”
“是老太太不想他死,要为儿子翻案嘛。我查过了,老太太之前其实一直有叫外卖送到老屋。这老俩口,一个负责行动,一个负责策划。一人一鬼合作的天衣无缝。其实金贵也是个意外,张妍说的没错,老爷子也只是困住他,没想让他死,想让他受点教训,没想到这小子自己犯糊涂,也可能是受到了严重的精神刺激,反正就是怕食物有毒,死活不敢吃,自己把自己饿死的。”
李闲云恍然大悟:“还真是这样啊……问题是警方那边怎么解释?”
“头儿本来认为可能朱爱英是老太太的帮手,但朱爱英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和她无关。所以目前判定,顾晓辉在害死张妍后,因为害怕就躲在老屋里。他被关得久了,精神有点错乱,被警方一通逼问后,自己都觉得是这样。所以这事差不多就这么糊弄过去了。”
“这案子到时候会怎么处理?”
“顾晓辉多半是过失杀人,至于顾成杰,他承认了食品厂贪腐的案子,贪污受贿收买证人谋杀未遂一连串罪名,死估计不会死,但是下半辈子就在牢里度过吧。”
“谋杀未遂?”
“嗯,老太太不是他杀的,她是自己服药。”
李闲云到也不奇怪这个答案了。
或许老太太是觉得死在老屋里,可以和丈夫永远的在一起吧。
但是她不知道,不是所有人死后都会成为鬼。
老太太走的安详,没有怨念,所以也没有化鬼。
她就这么去了,消散于这片天地间。
电话里,孙诗又道:“不管怎么说,这次多谢你了。”
说着利落挂断电话。
结束了通话,李闲云没来由的有些失落。
这几天的日子过得跌宕起伏,生活一下子变得精彩起来。
不过生活精彩了,写作就受影响了。
作家的生活是不能太精彩的,太精彩了就无法专注内心的世界。
从床上起来,李闲云努力想写点什么,却终究什么也写不出来,看着日渐消瘦的存稿,他也只能哀叹一声。
“这日子再这么过下去,不出半个月,必定自宫啊。”李闲云叹息。
还好这已经是记忆里最后一本小说,结束了这本,就算是把六年的记忆给耗完了。
看看评论区,读者们还不知道他们即将面临的“厄运”,还在神采奕奕兴致勃勃的讨论着今天发出的新章节,纷纷大呼“过瘾,爽!”“浪子终于高潮了一把”。
李闲云为他们即将面临的命运默哀了一把,顺手将寄屋鬼唤出。
老爷子一出现,满屋子飞了一圈,砰的一下消散无踪。
李闲云被这情况弄得莫名:“你人呢?哦不对,你鬼呢?去哪儿了?”
没有回应,只是李闲云床上的枕头突然飞起,对着李闲云砸了一下。
我、操!
你寄到我房间里了?
李闲云心里猛地一惊。
这寄屋鬼和饿死鬼极乐鬼都不一样,竟然收到鬼箓之后依然可以寄身在任何一幢建筑里。
等等!
我这是楼房啊!
所有的房子都属于一栋楼。
李闲云意识到这点,叫道:“你现在是能控制整栋楼还是就我的房间?”
漂浮的枕头现出两只眼睛,咕溜溜一阵乱转,但是不会说话,显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干!
这货不会说话,不能回答选择题,只能回答是非题。
“你能控制整栋楼?”他问。
枕头点了点头。
得,这下没跑了。
不过下一刻,老爷子砰的一下又出现了。
他迷茫的看四周,似乎是在奇怪什么?
李闲云看出他的迷茫:“怎么?不好控制?”
老爷子点头。
“是因为楼房太大?”根据小说作者的经验和质量守衡定律,楼房大了,应该不那么好控制。
老爷子摇头。
“不是?”
老爷子继续摇头。
李闲云明白了:“不知道?”
老爷子点头。
得。
这也是个迷糊的。
根据过往经验,李闲云大致明白,这些鬼其实和自己一样,没去过鬼府,不懂规矩,所以也是什么都不了解,做什么其实全凭本能。
而且因为是秉执念而生,无论记忆,能力还是性格也都相应出现了一定变化。
不过想想这老头生前也是脾气火爆,自己就敢往推土机下面钻,估计这脾气不属于变异,而属于继承。
就连李闲云问他是怎么让别人失去记忆的,他也不知道,甚至表示自己后面也做不到,大有与我无关的架势。
操,与你无关,难道还与我有关?
想想还真有可能,莫名心虚中。
反正这事总结如下:一群糊涂鬼再加一个稀里糊涂的捉鬼人凑到了一块儿。
意识到这点,李闲云指指他:“没我允许,你别乱钻人家屋子。”
老头对着李闲云竖起小拇指。
那意思你个小字辈还教训我?
李闲云冷笑:“我至少能让你回书里。”
没想到老头立刻愁眉苦脸耷拉下表情,看样子竟是极不希望回到书里。
“所以还是个不甘寂寞的?”李闲云笑道:“行,知道你有害怕的,我就知道该怎么对付你了。”
就在这时,电话再响。
是任志打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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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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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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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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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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