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的亮剑生涯全文>第一百七十二章 杀还是不杀
  黄建华艰难的从坦克的逃生爬了出来,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才感到自己又重新活了过来,原本昏昏沉沉的脑袋这才清醒了点。

  缓过神来的他趴在地上观察了一下四周,没有在附近发现日军,又重新爬回了坦克,过了一会坦克的顶盖也被打开,里面的人一个接一个的爬了出来。

  这些人爬出坦克后做得第一个动作跟黄建华一模一样,全都是大口的呼吸着空气。

  孙有福一边剧烈的咳嗽一边道:“他奶奶的,刚才发动机被炸坏的时候老子以为要死了,没曾想居然这四爷还挺争气,居然没有爆炸,这回算是捡回一条小命。”

  周围几个人也连连点头,四号坦克用的是汽油,一旦被引燃后果不堪设想,今天他们几个运气还真不是一般的好。

  “好了,都别废话了,既然没有人受伤,那就赶紧拿上家伙去参加战斗。咱们装甲兵就算离开了坦克那也一样能打仗。”

  “好!”

  一行五个人,虽然只有三支冲锋枪,不过不要紧,另外两人在附近几名日军的尸体上捡了两支三八大盖,虽然不大趁手,但总比空着手好。

  此时的日军早已陷入了混乱当中,战场上到处都是枪声和喊杀声。

  一名中尉仓皇的问村田修三:“少佐阁下,我们要怎么办?”

  暂时躲在一个土坡后面的村田修三看着周围豕突狼奔的日军士兵,悲呛的摇了摇头:“我们已经走不出去了小野君,看来这里就是我们今天玉碎的地方,我就不再做无谓的挣扎了,只是让我感到难堪的是我的指挥刀刚才遗失了,连最后的体面都没有,实在是遗憾啊。”

  “少佐阁下。”中尉大悲,哽咽道:“这次的战败错不在你,咱们是被太田联队长当成了弃子,否则咱们大队是不会失败的。”

  村田修三摇摇头:“你不要怪太田联队长,他也是为了保全四十一师团最后的一点种子。

  这次支那人是有备而来,连战车部队都出动了,在无法抵挡的情况下当机立断的撤退,这是一名合格的指挥官的基本素质,换做我是联队长也会这么做的。”m.xiumb.com

  中尉何尝不知道村田修三说的有道理,只是事关自身生死,又有几个人能看得开。

  看着眉宇间依旧带着愤愤不平的中尉,村田修三轻叹了口气,转头看了眼斜挂在天上的太阳,鼻尖似乎传来了青草的芬芳,其实若非到了这个地步,他又何尝舍得死呢。

  他转身面向东方,恍惚中似乎看到了正朝着他小跑而来的女儿,女儿的身后还跟着自己面带微笑的妻子。

  他掏出了自己的南部手枪对着自己的头部扣动了扳机,伴随着碰的一声闷响,村田修三的身体摇晃了几下后轰然倒在了地上。

  中尉看着倒在地上,鲜血从头部不断流出的村田修三,发出了一声如同野兽临死前的大吼,抽出了腰间的指挥刀,朝着不远处一队穿着土灰色军装的士兵冲了过去,只是当他在距离对方数十米的时候,一串机枪子弹打中了他的胸口,一声不吭的倒在了地上……

  “快……跟上来……”

  随手拿着一把MP40施迈瑟冲锋枪的黄建华带着四名弟兄小心的穿梭在荒野中走着,荒野中不时

  还能看到身穿土灰色和土黄色军装的尸体,偶尔还能看到极少数的灰绿色军服的尸体。

  从军服的尸体上可以分辨出他们的阵营,土灰色的是新一团的战士,土黄色的是日军,而灰绿色的则

  PS:请各位老爷十分钟后观看

  防盗……防盗……

  看着被吓得睁大眼睛的大宝,高洪明很是无奈的撇撇嘴,现在的他已经很肯定,自己已经成为了众多穿越大军的中的一员,而且还穿越到了一个同名同姓的年轻人身上。

  但是对于这个结果,他并不感到高兴,人家穿越都是到异界,或是穿到十年八年以前,凭借着自己先知先觉的优势大杀四方吃香喝辣,可自己却传到八十多年前的抗战时期。

  这算怎么回事?

  虽然高洪明在现代社会里不是什么官二代富二代,但起码在市区里有两套房子,银行里的存款也是七位数,一个刚泡到手的漂亮女友,如果不出意外这辈子应该能够无忧无虑的过下去,怎么到酒吧跟朋友喝醉后一觉醒来就变成这个样子。

  在他看来,打日本鬼子这种这么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交给革命先烈做去就好了,让他这个连枪都没摸过几次的普通青做这种高难度的事是不是太难为自己了。

  不过高洪明最大的优点就是看得开,根据穿越定律,百分之九十九的九九九的人穿越之后都是回不去的,既然如此再伤心也没用,还是先顾着眼前吧。

  想到这里,高洪明叹了口气道:“大宝,你哭啥,少爷我还没死呢,不就是失忆了么?你再告诉我一遍不就得了,你这么哭天抹泪的有意思么?”

  听了高洪明的话,大宝惊异的望了他一眼:“少爷,看来你真是得了失魂症了,连性子都有些不一样了。”

  “你这不废话么?赶紧的,把少爷我的来历给我说一遍!”高洪明一阵腻味,虽然他对这具身体的前任不认识,但从他居然还有下人来看,这具身体的出身估计也不怎么简单。

  “少爷,是这样的.......”

  大宝抹了把眼泪,才将他的身份娓娓道来.......

  高洪明听后这才明白,原来这具身体的前任名字确实犹如毕业证上所说的那样跟自己同名同姓,今年二十五岁,山西莲台县人,出身于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户人家。

  而高家的千顷地里就只有他这么一颗独苗,高洪明的母亲生下他没多久就撒手人寰,高洪明的父亲,高家老爷从小就将把宝贝得不行,说是含在嘴里怕化了那还是轻的。

  再加上高家的权势,于是就养成了高洪明的纨绔性子,虽然不至于做出欺男霸女的事情,但平日里总喜欢和一些狐朋狗友一起横向乡里,顺带着调戏一下大姑娘小媳妇,不过高洪明虽然为人纨绔,但也不是不可救药,那就是他从不用强,所以又得了一个不强人所难高洪明的绰号。

  就这样,高洪明用了十多年的时间,在五台里混出了不小的名号,而大宝就是从小被高家收养的一个孤儿,从小就跟着高洪明一起长大,无论是对他还是高家都是忠心耿耿。

  后来高家老爷看到自己的宝贝儿子再这样下去估计就得毁了,思绪再三后,于三年前将其送到了外地一所师范学校念书,直到今年才毕业返乡。

  只是刚回到家,就获悉了惊天噩耗,高老爷居然在前些日子出去收租的时候遇到了一队巡逻的日本鬼子,被日本人给打死了,高家的几名护院拼死抵抗,这才将高老爷的尸体给抢了回来。

  得知噩耗的高洪明如同五雷轰顶,当场立下誓言,和日本鬼子势不两立。

  高家在莲台县也算是大户人家,有权有势,家里甚至还养了几十名护院和二十多条枪。

  受到刺激的高家少爷不顾旁人的劝阻,在短短半个月之内就拉起了一支三百多人的队伍,对外则打出了莲台县民团的称号。

  只是队伍拉起来容易,但武器的问题却是个大问题,你一个无权无势的地主,想要一下子弄几百条枪谈何容易。

  为了武器,高家少爷急得都上火了,四处联系人购买军火,前两天好不容易联系上一名军火贩子,对方说有一批军火要出手。

  高家少爷不疑有他就凑了一笔钱,带着大宝和二十多名民团士兵去了,只是没曾想却是对方设下的一个陷阱,他们刚来到约定的交易地点就遭到了对方的伏击,高少爷当场受了伤,要不是大宝带着民团士兵拼死将他救回来,恐怕这家伙早就死透了。

  不过也正是因为高少爷受了伤,这才有了高洪明的穿越。

  听到这里,高洪明算是大致明白了自己这具身体的基本情况。

  简单的说,就是一个被宠坏的熊孩子性格,急躁、易冲动、经常会做出一些比较中二的事情来,否则也不会这么轻易的相信别人了。

  高洪明随即又想起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对了,大宝,现在咱们在哪?”

  “少爷,咱们现在在县郊外的小曹村,您不是说在城里编练民团动静太大,容易引起晋绥军和鬼子的注意吗,所以才将练兵的地方放在这里。”

  “唔……我知道了……”

  高洪明所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随口又问道:“对了大宝,刚才那位谢医生是哪的人,成亲了吗?”

  过了半天,却没有听到大宝的回答,他眉头一皱,“大宝,我问你话呢。”

  大宝犹豫了半天,这才有些别扭的说了句:“少爷,我知道您喜欢谢医生,可您别忘了,您可是有媳妇的人,而且少奶奶为人那么好,您可不能为了谢医生就休了少奶奶啊!”

  “什么……我有老婆了?”

  一道闪电划过钱洪明的脑海。

  看到高洪明的模样,大宝一拍脑袋:“您看我这记性,刚才忘了跟您说了……”

  随着大宝的叙述,高洪明这才明白,原来他那死去的便宜老爹得知儿子准备毕业回家后,生怕他又恢复往日的纨绔脾气,于是便做主给他定了门亲事。

  而且最绝的是,高老爷子为了怕儿子反对,居然在四方邻居和亲朋好友的见证下,让女方抱着一只写了高家少爷生辰八字的公鸡拜了堂,根据当地的风俗,俩人便算是正式成了亲。

  回家得知这个消息的高家少爷一时也傻了眼,他也没想到自家老子居然做得这么绝,只是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他就算想反悔也不可能了,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下来。

  而且他之所以带着新建的民团跑到郊外练兵,估计也有多着那位新婚老婆的意思。

  “行了,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已经不知该怎么形容此刻心情的高洪明无力的摆了摆手,大宝见状会意的退了出去

  长吐了口气,今天发生的事情实在是让高洪明感到有些心神疲惫,同时一股无力的感觉涌上心头。

  就在昨天,他只是现代社会里一名无忧无虑的年轻人,可现在他却要背负着沉重的压力。

  家里那还未见过面的媳妇,还有大宝这些跟着他讨生活的下人以及民团那刚招募几百名士兵,所有人的吃喝拉撒都压在了他的肩膀上。

  以前看到抗战史时,他的心里或许有位那些浴血奋战的前辈先烈感到景仰,也为那些再如此恶劣条件下依然拼死抵抗的勇士而感动,但对于他这个95后而言那也仅是一段历史而已。

  可现在不一样了,他要亲身经历这段历史,试问他心里如何不紧张?压力如何不大?

  他努力回想了良久,想要提取这具身体的记忆,但却没有任何头绪。

  一直想到脑袋发胀,一股昏昏沉沉的睡意袭来,他习惯性的抬起了左手朝着手腕看去,随即整个人就怔住了。

  此时他的手腕上凛然戴着一支手表。

  好吧,即便是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手表也不是什么稀罕玩意,但这块手表不同,他是高洪明上大学时,他的父将他戴了几十年的上海牌手表送给了他。

  发黄的镜面,陈旧的框架和那条褐色的人造革的表带无不表示这块表就是那块伴随了他四年大学生涯的老古董。

  怎么也想不到,这块据说是爷爷传下来的手表居然也跟着穿越到了这个时代,不是说好了魂穿的么,这玩意是怎么跟过来的。

  “咦……等等……

  就在高洪明盯着手表发愣的时候,原本因为岁月而变得发黄模糊的表面开始发生了变化,居然变得光洁白净,好像新出厂的一样?”

  正当高洪明聚精会神的查看手表时,一股莫名的信息突然从手表传到了他的脑海里。

  这股要钱来购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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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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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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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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