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夏无且也算是孟瑾唯一的长辈和亲人。
孟瑾一直将夏无且当做自己的父亲对待,因此在后来,夏无且也算是正式将孟瑾收为了自己的女儿。
今日是孟瑾的大喜日子,夏无且自然作为孟瑾的娘家人出席此处。
“岳父……你瞎说什么呢。”
孟瑾听到赵彻的话,顿时有些羞恼,他们两个还没有拜堂成亲呢,怎么这岳父就喊上了。
“哈哈哈,别慌,我和夏无且已经商量过了,你们二人的婚期就定在了两天之后,今日便是你们的定亲仪式,这亲都定了,莫非你还想反悔不成?”
嬴政大笑了一声,然后给孟瑾解释了一句。
“不是,陛下我……”
“嗯?”
孟瑾刚要解释,嬴政却眼睛一眯。
孟瑾见状,这才脸红着改口。
“父皇!”
“哈哈哈,好儿媳!”
嬴政说完,一旁的扶苏连忙凑了上来,手中还拿着一道圣旨。
“秦二世皇帝诏:赐冠军侯嬴彻与孟瑾为夫妻,封孟瑾为大秦冠军侯正宫夫人,赐号玉屏!”
“民女孟瑾,谢陛下旨意!”
孟瑾双手接过扶苏的旨意,从今天开始,他就是大秦皇帝陛下钦定的冠军侯正宫夫人了。
孟瑾并不在乎这个正宫夫人的头衔,也不在乎那个玉屏夫人的赐号,她只在乎自己,终于能和赵彻在一起了。
“臣等,拜见玉屏夫人!”
这时,周边的一众人等,纷纷拱手向孟瑾行礼。
“免礼,平身!”
孟瑾虽然不喜欢摆架子,但是如今她已经身为冠军侯夫人,就算自己不在意,也不能失了冠军侯的威望,当即摆手示意众人起身。
“好了,今天的定亲仪式到此结束,后天便是我大秦冠军侯大婚之期,诸位记得到时候来参加!”
扶苏笑着宣布了定亲仪式的结束。
众人这才拱了拱手,离开了府邸各自回去了。
按照规矩,定亲之后,在正式成亲之前,新郎和新娘是不能互相见面的。
因此,夏无且作为孟瑾的父亲,自然也将她带了回去。
……
《大秦冠军侯订婚!》
《大秦文圣与大秦医圣喜结连理!》
《秦二世陛下圣旨,赐封孟瑾为玉屏夫人!》
……
大秦日报以及各地方日报的头版头条,这几天所报道的消息都是几乎一样的。
赵彻和孟瑾即将大婚的消息,就像是长了翅膀一样,迅速的传遍了大秦的每一个角落。
对于这个消息,自然是无数人弹冠相庆。
大秦冠军侯的优秀深入人心,甚至在所有人看来,他就是天上的神仙下凡,也不知道到底是何等出色的女子才能配得上。
现在,这个人终于出现了,那就是在民间有医圣之名的孟瑾。
作为大秦除了赵彻之外的医道第一人,孟瑾在民间的威望也绝对不低。
所以,在大秦的黔首们听到她和赵彻喜结连理的时候,除了羡慕的同时,也不由得感叹,只有孟瑾这样的奇女子才配得上赵彻。
……
赵彻大婚前一天晚上。
咸阳泾阳两地,甚至是整个大秦,都热闹非凡,家家户户张灯结彩,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过年了。
不过,相较于大秦冠军侯终于成婚了这件事,说起来跟过年也差不多。
春节好歹还年年过一次呢,但是冠军侯大婚,这一辈子可只有这么一次啊!
当然,赵彻的婚礼不是所有人都能去参加的,不过大秦的黔首们,还是用自己的方式,为赵彻送上了他们的祝福。
咸阳和泾阳两地的黔首们是最为激动的,其一是因为婚礼就在咸阳举行,其二则是以为赵彻作为泾阳长大的人,尤其是泾水亭的那些黔首们,更是一直将其当做自己的亲人来对待。
现在赵彻终于成婚了,泾阳的黔首们自然为其激动不已。
大秦现在的律法十分完善,因此宵禁也早就取消了。
这就导致,咸阳城一直到了后半夜都还是十分热闹。
而孟瑾此刻也坐在自己的房间里,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
或许是以为心中情绪过于激动,她只要一闭上眼睛,就仿佛看到了自己穿着大红嫁衣嫁给赵彻的场景。
就这么一直折腾到了后半夜,孟瑾依旧是没有一点困意,干脆就起床来到了窗边坐下。
窗子外面,明月皎洁,挥洒着微光。
孟瑾看着看着,那明月似乎也变成了赵彻的脸。
“不行不行!”
“孟瑾你要矜持一些,好歹是个女儿家,怎么跟个花痴一样!”
“可是一想到马上要和阿彻成婚了,心里就好激动啊!”
……
孟瑾感觉脑子里十分混乱,但犹豫了许久,还是强迫着自己躺在了床上。
毕竟明天就是大婚的时间,怎么着都得养好精神,不然的话,在婚礼上丢了礼数可就真的丢大人了。
于是,在半强迫的状态下,孟瑾总算是缓缓睡了过去。
可惜的是,孟瑾并没有睡多久,天还没亮,扶苏派来的一众侍女便敲响了房门,准备给她沐浴更衣,梳妆打扮!
当鲜红的嫁衣穿在身上的时候,孟瑾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一时间都有些痴呆。
“难怪大家都说,这天下间只有孟医师能配得上冠军侯,我总算是明白了!”
“是啊,孟医师不仅身为我大秦医圣,名望满天下,就连姿色都堪称国色天香。”
“我给那么多人梳妆打扮过,即便是大秦的那些娘娘们我都伺候过许多,但面对孟医师,我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下手,感觉好像我做什么都是多余的。”
……
孟瑾的姿色,本来就堪称人间绝色。
但孟瑾更出名的,从来都是她的医术,以及她为大秦医道所做出的贡献。
于是,在这样耀眼的光环下,孟瑾的美丽,只不过是锦上添花而已。
再加上孟瑾自己也从来不注重外貌这些,所以从来没有好好打扮过,甚至连她自己都没好好看过这张让上天都赶到嫉妒的美丽面孔。
直到今天,孟瑾穿上了嫁衣,带上了华丽的凤冠,每一根头发都仔仔细细的梳的整齐。
那张隐藏在耀眼光环下面的美丽面孔,终于展露了出来。
“原来,我有这么好看吗?”
wWW.ΧìǔΜЬ.Cǒ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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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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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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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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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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