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黔首苦寒,每年冬天都得冻死不少人,若是这酒能便宜一些,冬天让黔首们冷的时候喝上一杯,倒也能暖和不少!”
嬴政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砸吧了一下嘴。
“这白酒成本又不高,除了用粮食之外,也可以用其他的植物来酿造,比如和土豆产量差不多的地瓜!”
“地瓜?产量和土豆差不多?”
嬴政听到这话,顿时惊喜了起来。
他最近就像是变成了一个老农一般,但凡听到赵彻嘴里提出什么没听过的农作物的名字,瞬间就来了兴趣。
尤其是这地瓜的产量居然和土豆差不多,那不是成了神物?
“地瓜不仅产量和土豆差不多,而且也可以当做粮食,而且吃起来十分绵甜。”
“有这好东西怎么不和土豆一起拿出来呢?”
嬴政听到这话瞬间兴奋起来。
赵彻无奈,他倒是想拿出来,关键自己也是才签到得到的红薯种子。
“你手上有多少红薯种子,回头多种一点,不管是当做粮食还是酿酒,反正作用绝对不小。”
“行,不过得等明年了,最近的天气太冷了,种下去也不会发芽。”
“这事彻儿你看着办就行,这花生有多余的吗?等会儿走的时候给我带点!”
“行!”
赵彻一头黑线,人家富二代,天天仗着自己老爹的威名,在外面到处装杯。
自家老爹呢?六国余孽一个,别说仗着他的威名在外面吹嘘了,要是不小心传出去了,指不定还得被抓起来喝茶。
而且赵彻也发现,自家老爹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每次过来,要么就是一大堆问题,走的时候,还得从自己手里搜刮不少宝贝。
赵彻心中默念了几声,随即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
“彻哥儿,猪头肉弄好了!”
这时,小牛又端上来最后一个下酒菜放在了桌子上。
“来,尝尝这凉拌猪头肉,配上花生米下酒简直绝了!”
赵彻招呼一声。
“凉拌猪头肉?”
听到这话,嬴政忍不住蹙眉。
猪,也就是他们常说的豕,这玩意哪怕是一般的黔首都不屑于吃,赵彻居然用这个招待他们,而且还是猪头。
“怎么了老爹,咋不动筷子啊?”
赵彻看到嬴政脸色不对,出言问了一句。
“彻儿,你是不是对为父有什么意见?”
“啊?你看出来了?”
“你还真有?”
赵彻脸色一红,自己刚才表现的有那么明显吗?不过是心里随便吐槽了几句就被看穿了?
“咳咳咳……老爹你想什么呢,你可是我亲爹,我能对你有什么意见?”
赵彻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两声,试图将这件事敷衍过去。
“哼,既然你对我没意见,那上这一盘猪头肉是什么意思?”
“猪头肉怎么了?这可是美味啊!”
赵彻这才明白过来。
也是,自家老爹虽然现在落魄了,但当年好歹也是一国之君,自然没尝过这种看似下贱的食物。
“老爹,这猪头肉可是好东西,你要是没吃过真的太亏了,你尝尝就知道了!”
说着,赵彻夹了一筷子,放进嘴巴里有滋有味的嚼了起来。
“这玩意,当真能吃?”
众人看到赵彻的动作,忍不住一愣。
看着情况,赵彻好像也没有诓骗他们。
“老蒙,不如你先试试?”
哪怕现在摆在眼前的,是已经切好的肉片,但嬴政只要一想到,这玩意是面目狰狞的猪头,就有些难以下嘴,于是便看向了蒙毅。
蒙毅:“……”
我特么也不想吃啊,猪头那东西能吃吗?
嬴政心里吐槽了一句,不过嬴政都发话了,不吃还能咋地,尝尝吧,反正看赵彻吃的那么爽,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Χiυmъ.cοΜ
想着,蒙毅便带着赴死的神情,夹了一小片猪肉,然后缓缓放在嘴巴里嚼了起来。
“嗯?”
猪肉刚一入口,一股子酸辣的味道便在舌尖迸发出来。
这猪头肉也不想其他地方的肉,非但没有一点肥肉的腻歪和瘦肉的柴,反倒是十分的有嚼劲,嫩滑q弹。
当然,最关键的是,这猪肉没有一点酸臭腥臊味。
猪肉之所以难以被人接受,自然是因为猪肉本身所带的腥臊酸臭味,根本难以下咽,所以即便是最基层的黔首,也很少会吃猪肉这种东西。
但赵彻这里的猪肉可是一点不同,十分的香甜可口。
很快,蒙毅就被这盘猪头肉给征服了,眼前一亮,没等嬴政说话,又夹了几筷子嚼了起来。
凉拌猪头肉还带着酸辣的调料味,吃进嘴里,很快再喝上一杯酒,配合着这种滋味,别提多爽了。
李斯作为在场众人,唯一一个亲眼见过赵彻养殖的那些猪的人,对这猪头肉自然是最容易接受的那一个。
根本用不到别人说,李斯已经自顾自的夹起了一筷子猪头肉吃了起来。
“咳咳……老蒙,这东西真的好吃吗?”
嬴政看到蒙毅和李斯有吃有喝,连忙咳嗽了一声询问道。
“先生,这猪头肉简直是人间美味啊,怎么我们以前就没发现呢,就像公子说的那样,这东西下酒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蒙毅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对嬴政解释了一句。
“人间美味?”
嬴政嘴角一抽,随后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学着众人的样子,夹了一筷子猪头肉,带着赴死的神情,放进嘴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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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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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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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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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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