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是一个远房亲戚,这个女孩本来是在餐厅当服务员,客人看到了这边的招聘马上把人叫过来面试了。
客人也是从开店就在这买衣服,这次来买夏装刚好看到王美华准备贴招聘启事,被她拦下了,说这个女孩肯定特别合适。
王美华给她面子,答应先看看这个女孩。
新来的女孩姓孙,叫招娣,一听这个名字就知道家里是什么情况。
又是一个想生儿子的,这个女孩家里排行老三,前面也都是姐姐,第四个终于是个男孩了,父母还不死心,第五个又是个女孩,家里实在困难才决定不生了,有一个儿子就烧高香了。
四个姐妹在家不受重视,孙招娣是个清醒的,没有被父母洗脑,要为弟弟奉献一生。
她只上了小学,但是三年级时候来了一个支教的老师,会跟她们讲讲外面的世界,虽然老师只教了她们两年就走了,但是给小孙招娣的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
她渐渐长大,种子也慢慢发芽,终于让她在15岁这一年找到机会到城市来了。
本来爹娘是不愿意让她出来的,想让她嫁人,拿彩礼。
但是孙招娣聪明,她给父母画了个大饼,她说你看彩礼才多少钱,弟弟还小,以后用钱的地方还多,我出去挣钱,把钱都给你们,一年两年挣不到,五年十年的不比彩礼多吗。
父母被说服了,孙招娣也争气,手脚麻利,渐渐在城里安顿下来,往家寄钱。
她父母收到了钱就不再说什么嫁人的话,三年了,今年孙招娣十八岁。
她没有学历,刚开始没人用她,只能小商品街给服装店做拉客的,拉一个人来给你几毛钱,没有客人的时候就捡垃圾去卖,早上和晚上去厨房洗盘子洗碗洗菜,一人同时做好几份工作。
她省吃俭用,把大部分钱寄回家,如果不这样她爹娘可能不会让她在外面。
后面长大了,饭店才愿意让她做服务员,这算是一个稳定工作,但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总会遇到喝醉酒客人的骚扰,他们不敢过分,为难下你,说点脏话也让人不好受,为了钱孙招娣都咬牙忍了。
客人是孙招娣表姑,早就出了五服,只是看她可怜偶尔照顾下她。
这次看到燕伊坊招聘赶紧把她叫来了,这个店客人都是女人,安全肯定是没问题的,给的钱也比当服务员多。
孙招娣跟着表姑来到燕伊坊,她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里,这里比她之前拉客人的小商品街不知道高级多少倍,店里还香香的,人的眼神都是温暖的。
她想留下,孙招娣内心第一次这么渴望得到一份工作。ωωω.χΙυΜЬ.Cǒm
比她刚开始来城里吃不上饭渴望找到工作的心情还要渴望。
王美华看到的就是一个眼睛闪闪发光,坚定的跟她说我想留下来的孙招娣。
虽然她的身世很让人同情,但是王美华还是照例问了她一些问题。
孙招娣在外面待了三年,很会察言观色,好听的话也会说,在小商品街拉客人的经历为她积累了很多经验,一句衣服合适她能变着法的说出好几句夸奖。
“好,可以留下来试工。”王美华点了头,把人带给崔锦绣。
孙招娣肉眼可见的高兴,把表姑送出门,跟她说一定会好好表现争取留下来的。
崔锦绣下班前来跟她说,小姑娘人很不错,只是有一点,手太粗糙了,有些真丝的衣服怕是不能拿。
在王美华眼里这些都是小事,手养养就好了,把人叫了进来。
“店长,我可以留下来吗?”孙招娣试工了一下午,更坚定她想留下来的心。
“锦绣姐说你很棒,可以留下。”王美华笑着跟她说。
“谢谢店长,谢谢锦绣姐。”孙招娣开心的露出雪白的牙齿,连连感谢。
“但是有一点,店里的衣服有些比较难伺候,你的手要好好擦护手霜。”
“护手霜?”孙招娣疑惑。
“就是凡士林油。”
“嗯,好。”孙招娣犹豫了一下,答应下来。
她平常都不舍得买擦脸擦手的,但是店里的衣服确实娇贵,她晚些去买一个吧。
“我这个比较有效,你今天晚上回去,温水泡泡手,厚厚抹一层,好好按摩一下。”王美华从抽屉拿了一个去年燕玉珠带回来的雪花膏,给了孙招娣。
“这,很贵吧,我不能要。”孙招娣摇头,看着精致的包装,得好几块钱吧,她还没上班,怎么能白拿人家的东西。
“不贵,快过期了,你拿去赶紧用了。”王美华故意说,然后站起来把雪花膏塞到了她手里。
“薪资是这样…这里需要你签字…”没等她反驳把薪资和合同,保密协议拿出来给她签字。
孙招娣赶紧认真记下店长的话,把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牢牢记住。
签字的时候王美华看了一眼,孙招娣字写得很好,一笔一划,很端正。
签好字,王美华就让她回家了,临走前叮嘱:“一定要厚厚涂一层,不要省。”
孙招娣认真点头,开心的拿着雪花膏出去了。
出去后又去谢了崔锦绣,谢谢她帮自己说话。
“我没有帮你说话,你确实很好。”崔锦绣笑着说。
今天是孙招娣活了十八年最开心的一天,她破天荒的多给自己买了一个馒头,拿着走回住的地方。
她住的是小商品市场后面的群租房,一个屋十平左右,住了八个人,上下铺,活动空间非常小。
但是便宜,这里住的都是苦命的女人,有像她这么大的,也是三四十岁的,五十多岁的也有,大家抱团取暖。
见到她拿了两个馒头回来,有个上铺的大姐跟她说:“招娣今天发财了,吃两个馒头。”
“嘿嘿,有好事。”孙招娣并不多说,拿出自己腌制的萝卜和一碟咸菜,吃了起来。
吃完之后,她就准备去饭店了,她之前是白天当服务员,晚上去洗碗,把一天的碗和第二天的菜都洗干净才回来睡觉。
所以她的手才会粗糙干裂。
现在找到新工作了,要求手要光滑,她就不能来洗碗了,今天洗完跟老板说明天就不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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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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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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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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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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