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九零:远离渣男后我心想事成>第1章 重回九零1
  “姐,你就不应该答应跟他离婚,臭不要脸的男人,你这些年赚的钱全都给他了,现在竟然让你净身出户!”

  “姐,我们去找他,你们一起买的房子就应该分你一半,凭什么他住大房子,把你赶出来!”

  “姐,当年你就不应该跟他结婚,就他那个样子还没你高,根本就配不上你!现在还这么没良心。”

  “姐,你就是太傻了,他年轻时候打你,骂你,你都不跟他离婚,现在年纪大了,竟然…”

  “姐…”

  “姐姐…姐姐快起床”

  美芳…

  王美华猛的睁开眼睛,头好痛,嗓子像火烧一样。

  “姐姐,你怎么还在睡懒觉,快起床吃饭了。”王美芳趴在床边,一边去扯她的被子一边嘟着嘴抱怨,“姥娘都煮好早饭了,爹娘也起来了,我都洗好脸了,咱家的猪都起来吃饭了,你还在睡觉,姐姐大懒猪。”

  “美芳”王美华出声嗓子沙哑的厉害,“我有些难受”一边说着一边想坐起来。

  忽然她感觉到不对,瞪大眼睛望着床边扎着麻花辫,圆圆眼睛,神情天真的小女孩,这是哪里,为什么美芳还是个小孩子,姥娘不是很多年前就去世了吗,连娘也车祸…琇書蛧

  这是在做梦吗?暗暗掐了自己一把,好疼,不是梦吗?

  “姐姐,你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美芳看着姐姐难看的脸色,怔愣的表情,爬到床上伸手摸了摸姐姐的额头,“你好烫”美芳一边说着一边往外跑,“娘,姐姐好烫,声音都哑了,你快来…”

  “这里是…”王美华看着小美芳跑出房间,转头打量这个陌生又熟悉的房间,这是她没出嫁之前乡下王家村的房间,窗边有一台缝纫机,没出嫁前她用这个缝纫机给一家人做过衣服,包括她出嫁时候的喜服,喜被,也都是她娘用这个缝纫机给她做的。

  后来,她出嫁了,出嫁一年左右王家村就拆迁了,全家搬到了镇上。

  为什么自己在这里,自己只记得感冒昏睡了,醒来怎么在年轻时候的房间,王美华又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依旧好疼,这是重生?为什么…

  “美华,你咋生病了,昨天让你不要在外面疯玩,你不听,现在起不来了吧。”伴随着熟悉的声音,门外快步走进来一个妇人,小巧的脸上都是焦急的神情,及肩的短发整齐的梳到耳后,身上穿着一套蓝灰色布衣,腰间系着一块灰扑扑的围裙,上面还打了两块补丁。妇人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坐到床边,伸手去摸王美华的额头。

  “娘,对不起”王美华看着年轻了很多的母亲泪水瞬间流了下来。

  心脏揪揪的疼,她始终觉得是因为自己,母亲才出车祸的,上辈子她离婚在家母亲是出去给她买爱吃的菜,没想到遇到了醉酒的司机,等他们赶到医院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躺在太平间冰冷的尸体。

  想到这里,王美华的眼泪流的更凶了。

  “都二十多岁的大妮子了,怎么生个病还要哭,你妹妹要笑话你了”美华娘看着泪流满面的女儿,有些哭笑不得,这个爱哭鬼。

  “娘”王美华深吸了一口气,情绪太激动,一下子有些收不住眼泪,被这么一说,赶忙把头靠到母亲的肩膀上,用手捂住脸,但是眼泪还是止不住的留下来,熟悉的语气,温热的,活生生的娘。

  王美华悄悄蹭了蹭她娘的肩膀,怕她察觉不对,悄悄调整了一下呼吸,努力把眼泪收回去。

  放开手,抬头努力对她笑了一下,娘还在真是太好了,而且娘这么年轻,不管因为什么回到过去,她都感谢有这样的机会让她弥补遗憾。

  “快起来吃饭吧,吃好饭再吃药,今天就在家歇歇,明天不烧了再去上班。”美华娘理了理王美华乱糟糟的头发,拿过旁边的毛巾给王美华擦了擦脸,内心无奈又好笑,这孩子,泪窝子太浅,从小就爱哭,这么大了也改不了。

  “姐姐,你怎么又哭,我上次感冒都没有哭,羞羞。”王美芳踮起脚从母亲身后探着身子对床上的王美华做了个鬼脸。

  “臭丫头,快去吃你的饭,上学又要迟到了。”美华娘拍了拍美芳的脑袋,带着她先出去吃饭。

  王美华深呼吸了几次,平息了一下激动的心情,抹了下眼睛,起床走到日历旁边,1990年4月19日。

  1990年,她20岁,还没有遇到丈夫褚新山,这个时候她还在镇上的纺织厂上班。

  太好了,她重生回到了九零年,这可能是老天给她的一次机会,这一次她一定要远离那个喜怒无常的男人。

  王美华眼睛一热,眼泪又忍不住的掉下来,她快步走到屋外,从水缸舀了水快速洗了一把脸,冰凉的水扑在脸上有些舒服,发烧有些混沌的头脑也清醒了不少。

  一定要远离他,这样就没有离婚这个事情,母亲也不会出意外…

  今天的早饭很简单,红薯粥、粗粮饼,一碟咸菜,一盘青椒炒鸡蛋。

  王家条件还算可以,不至于饿肚子,但是也没有阔气到能顿顿大鱼大肉,王美华兄弟姐妹4人,她是老大,读书只读到初中,就上班了。

  大弟弟王广财是家里唯一的大学生,今年18岁,在省城大学读大一。

  二弟弟王广源从小不好好上学,读到初中一年级就不愿意再上学,今年15岁,跟着老爹做建筑队。

  小妹王美芳今年10岁,是一名小学三年级学生。

  今天在家里吃饭的就只有美华姥娘,美华娘,王美华和小妹。

  姥娘是他们这里的叫法,其实是美华娘的娘,有些地方是叫外婆或者姥姥。

  姥娘一直跟他们生活在一起,也是他们那个时代无奈的结果。

  美华有时候听到姥娘感叹,在那个战乱年代,她爹娘能安全活到成婚生子也算幸运。

  美华姥爷和爷爷奶奶都没有走出那个战乱饥荒的年代。

  匆匆吃了早饭,各自去做自己的事情。

  姥娘要出去给家里养的猪、羊、鸡、鸭打草吃。

  娘要去地里给种的粮食、蔬菜拔草,松土。

  小妹王美芳去上学,学校就在村东头,小美芳每天和一群住在附近的同学自己走过去。

  王家主要收入就是美华爹、二弟弟在建筑队赚的钱,美华纺织厂工资,姥娘养的猪、羊、鸡、鸭,以及地里的庄稼收成。

  美华吃了药,迷迷糊糊的又睡了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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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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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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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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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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