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首的三只狼,虎视眈眈,目光紧紧跟随着刘振华的身形而移动,寸步不离。后面一圈,围着中间的狼王。狼王稳稳的端坐着,没有任何表情。
刘振华的目光越过前面三只龇牙咧嘴,极为凶狠的狼,径直和被群狼簇拥在当中的狼王对视着。狼王注意到刘振华的目光,微微抬了抬头,表示出自己的高傲和不屑。
面对这样的态度,刘振华没有任何轻敌的想法。
即便他手里有枪,有子弹,也不能轻视一个在这片广袤天地下纵横了一代又一代的狼群。
耳边想起的一声“噼啪”忽然提醒刘振华。
野兽都怕火!
或许这群狼迟迟没有扑上来的原因,正是因为这堆熊熊燃烧的篝火。
刘振华缓缓蹲下身子,不让自己动静过大,以免激怒了它们。
按照打仗的说法,现在的状况就叫做敌我相持。
谁都不肯先动手,比拼的是耐心和毅力。
在这群不怕死的野兽面前,目前营地清醒的人就只有刘振华和机枪手。算上手中的枪和子弹,仍然是出于劣势。
刘振华想要从旁边的篝火中抽出一根柴火来,当做火把,以此来逼退这群嗜血的野狼。
不到万不得已的关头,他不想开枪。
机枪手显然没能理解刘振华的用意。
在他看来,这群野狼要是自己扛着机枪,一梭子子弹下去,全都能打翻。纵然现在自己手里是步枪,他和营长两个人只要不慌乱,也能做到无法让任何一只野狼近身。
狼这种聪明的动物,不会做毫无意义的事情。当狼王发现冲锋就只是送死的时候,定然会下令撤退。
毕竟冲锋是为了食物,食物能发展一个族群,使之得到长久的繁衍。要是都死了,最根本的目的也保不住,得不偿失。
刘振华不想开枪的原因并不是他对自己和机枪手的枪法不够有信心。
事实上,在这个距离,无论是他还是机枪手几乎都是百发百中的特等射手。
战场上练就的特等射手和靶场上的不一样。
靶场上的靶值,十环就在正中间。死死地架在那里,一动不动。然而狼是活物,是野兽。但凡不能一枪毙命,它就还有挣扎的余地。
刘振华和机枪手的枪法都是在战场上练出来的。
他们俩在靶场上不一定能枪枪十环,但面对敌人,即使不能一枪毙命,也绝对能只用一颗子弹就让他丧失反抗的能力。
刘振华已经看准了狼的弱点。
就是眼睛!
一双冒着绿光的眼睛,就像两盏小灯笼似的,极好瞄准。
而且子弹自眼睛打进去,从脑后飞出来所造成的贯穿伤,足以让狼登时毙命。
他之所以没有行动,是因为枪声还会引来别的麻烦。
这座山,除了本地的牧民老乡外,从来没有人进来过。谁都不知道里面藏这些什么。
若是只有野兽的话,用子弹足以应付。但万一遇上躲藏在其中的叛匪,那他们就有全军覆没的危险……
权衡之下,后者的损失刘振华这个营长都承担不起。尤其是营地中除了两名女兵外,还有团作战参谋。
“刘营长,千万不要开枪,也不要抽柴火。你压着枪口,挺直身子,朝右便偏一点,挡住我,慢慢朝前走!”
徐参谋的声音传来。
原来他早就醒了,没有睡着。躺在那一动不动,是为了不让狼群注意到自己,算是留了个后手。
“枪口压低,让它们觉得你没有那那么强的威胁。站直身子又能让他们觉得你高大,不可战胜。等你挡住我上半身,腾出空荡来,我就立马翻身起来抽出几根柴火,咱们三人齐头并进,它们定然就退了!”
徐参谋压低声音解释道。
刘振华点点头。
然后朝机枪手打出一连串手势。
也让他放低了枪口,同时挺直了身形。
刘振华向右边横着挪出了两步。
最前面的三只狼,立马警觉地转头。
脑袋伏地,后端翘起,准备随时扑上来。
刘振华连忙站定身形,继续目不转睛的和它们对视。
身后的徐参谋慢慢的把身上盖着的被子掀开,做好了起身的准备。
那三只狼观察了好一阵,觉得刘振华没有下一步的动作,而它们又没得到狼王的指令,便也重新安静下来。
刘振华半步半步的朝前压去,给身后的徐参谋留出空当。
千钧一发之际,赵明霞却是提着枪,从棚子里走了出来。wWW.ΧìǔΜЬ.CǒΜ
算算时间,还有半个小时才轮到她站岗值哨!
刘振华心道一声:“完了……这姑奶奶早不起,晚不起……偏偏这个时候出来!”
果然,狼王第一个转过头,定住赵明霞。随即整个狼群除了前面三只仍旧保持着队形,看牢刘振华和机枪手以外,其余的也全部跟着狼王转过了头。
赵明霞还没睡醒。
打着哈欠,搓着手。
外面的凉气吸进来,进入肺部,立马让她精神了许多。
模模糊糊看到前方不远处有几颗绿油油的东西,她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赵明霞的眼睛慢慢适应了外面的光线。
月光下,狼王用睥睨的眼神盯着她不放!
赵明霞一声惊呼!
举枪拉动枪栓,就将子弹顶上了膛!
枪栓的清脆响打破了彼此之间微妙的平衡。
狼王高高的扬起脖子,在月光下,朝天“嗷呜……”一声嚎叫!
这是狼群的冲锋号。
等同于战争年代,刘振华喊出一句“全体上刺刀,准备白刃战。”
嚎叫声刚停下来,簇拥在狼王身边的几只狼直接跳起,越过前面的三只,向赵明霞冲去。
刘振华也顾不得许多,直接大喊道:
“开枪,快开枪!”
他和机枪手同时开枪,两颗子弹飚射而出,当场打死了两只冲向赵宁霞的野狼。
但和他们俩对峙三只狼,也顿时扑了上来。
刘振华一把将身上的棉被扯下,朝前方一扔。
一只狼正好撞在棉被里,被包裹住。
刘振华举起枪托,狠狠地砸下去,这只狼还顾不上嚎叫,身子便软了……托着棉被躺在地下,后腿直抽抽。
另外两只眼见同伴受伤,更是凶性大发!
一左一右的扑上来。
因为距离太近,机枪手不敢开枪,害怕误伤连长。
关键时刻,徐参谋翻身而起,从篝火堆中抽出一根柴火,当头向右边那头狼打去。
看到熊熊火光,本能的恐惧让这头狼的动作慢了几分。
火棍打在了它身上。
皮毛的焦糊味,立马散发出来。
另一只狼看到刘振华已经腾出手来对付自己,当即绕道他后面。
这里是刘振华枪托的死角。
如此近的距离,子弹反而没有了优势。
另一边的赵明霞,就要被野狼团团围住。
情急之下,她开了两枪,但一发子弹都没有命中发,反而更激发了野狼的凶性!
赵明霞只得快速后退……
但她身后的棚子里,还有李秀英。
所以她便往相反的方向退去,试图把狼群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自己这边。
匆忙之间,她的脚被一处石头缝卡住,差点跌倒。
为了保持住平衡,赵明霞只得把枪身驻在地上。
结果却被一只狼冲上来压住。
狼牙把坚硬的枪托都咬出来两排交错的压印,吓的赵明霞立马丢掉手里的枪,拔出卡在石缝中间的脚,继续朝后腿。
手往后一撑,摸到了个冰凉的东西,有棱有角的,似是快铁疙瘩。
赵明霞忽然想起,这是徐参谋带的勘探测量仪器。里面有个大三角架,足有半棵树那么高。
她记得徐参谋说过这些仪器的用法。
别的太复杂,她没有记住。
这个三脚架的组装极为简单。
主要竖起来,插在地上,把中间的支撑用力一踩,就能问稳稳当当的立着。
赵明霞双手搬起三脚架,朝身前挥了半圈,画出一个扇形。
野狼不知这是什么,减缓了攻势,暂时停顿下来观察。
趁着这个档口,赵明霞把三脚架取出来,用力在地上一插。
金属和石头互相碰撞的声音,在空旷的山脚下显得很大。野狼一时间分不清这是枪声还是什么,在原地没敢动。
这让赵明霞有了组装好三脚架的时间。
农村长大的孩子,小时候没有什么玩的。不论男女,都是下水摸鱼,上树掏鸟窝。赵明霞很是利索,噌噌两下就爬到了三脚架顶端。
最上面刚好有个原型的衬子,正是用来登高望远勘探用的。
在这上面,她才稍稍安心了些。
但野狼认清了这铁家伙不是枪,对它们无法造成伤害后,立马接二连三的向上跳。
赵明霞左躲有躲,裤脚还是被一只狼的狼牙挂住,撕拦了一大块。
刘振华这边还在和另外两头狼周旋,看到赵明霞那边的情况,心急如焚,却又有劲儿使不上。
“徐参谋,机枪手,我现在往赵明霞那边跑,这两只狼说不定会跟着我。只要我跑的快,就能和他们拉开距离,你们来立马开枪把它们打死!”
说完也不等徐参谋和机枪手回答,他的身子就已经蹿了出去。
这个计划太冒险了!
先不说刘振华能不能跑的过野狼,把背后露个敌人就是大忌!
只要这两只了野狼反应迅速,尤其是靠近他的那只,立马就能扑在他背上,把他扑倒。这样一来,无论是谁都不敢开枪,一枪下去狼和刘振华两条命都没了。
刘振华很清楚自己是在赌。
用自己的命当做赌注。
赌赢了,不但自己没事,还能救下赵明霞。
他脑子里自嘲着想的:“战场上牺牲了算是烈士……被狼咬死,估计算不上吧?说不定还会让沙梁子垦区丢人丢到全新疆!”
三脚架上的赵明霞看到刘振华不顾一切的向自己冲来,登时红了眼睛,嘶声裂肺的喊道:
“营长!别过来!”
但刘振华的耳边只有急速奔跑时的呼呼风声,她说的话一个字都听不到。
身后“砰砰!”响起两枪。
巨大的回升打破风声,传进他的耳朵。
刘振华知道自己赌赢了!
那两只狼根本没有想到,刘振华竟然会转身跑走。
这一瞬的迟疑,便让刘振华和他们之间拉开了几米的距离。
徐参谋和机枪手的子弹射穿了这两只狼脑袋,将头骨都击碎了大半,当场断气。
围攻赵明霞的野狼,看到刘振华冲过来,也调转身形,准备应战。
一直在后方督战的狼王,再度朝天发出一声嚎叫!
这些野狼收到了命令,战意消退,开始从旁侧退却。
刘振华也站在原地,黑洞洞的枪口径直冲向它们。待他们退远了,刘振华发现狼王深深的看了自己一眼。
他毫无惧怕的与之对视。
待收拢了自己的族群,狼王才收回目光,带着剩下的狼,朝着山上的密林里飞奔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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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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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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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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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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