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梅抬眼四顾,见周围僻静无人,再也忍受不住,抢前一步与施世轩走成并排,扬眉问道:“世轩,你究竟是何身份,居然连海澄公府都要卖你面子?”
不知不觉中,她把施贤弟改成了世轩,自己也不晓得其中的莫名情感变化。
施世轩边行走边思索是否要向刘雪梅吐露真实身份。
施琅位高权重人人畏惧,但在讲究礼义廉耻的读书人中风评极差,认为只重私仇罔顾民族大义,是害得国姓爷放弃大陆迁往海外不毛之地的罪魁祸首,与吴三桂耿精忠尚可喜等知名汉奸相提并论,特别是施琅奉旨担任福建水师提督,秣兵厉马预备攻破台湾占据大明最后一块海外江山,处心积虑帮助满清鞑子灭除华夏衣冠,更被心怀故国痛恨鞑子的遗老遗少口诛笔伐,痛骂不休。
南京是江南文人荟萃之地,多的是感古伤怀的遗老遗少,施世轩担心刘雪梅受读书人影响,对施琅存在负面看法。
听到质问施世轩慢慢停住脚步,扶着栏杆望向浑浊漳江,半晌轻声问道:“雪梅,你觉得当今大清天下如何?”
施世轩顺势改了称呼,两人都没觉得有何不妥。
刘雪梅有些诧异望了望施世轩,不知怎会突然发问,见他神情郑重,目光炯炯盯住自己,想了想答道:“老百姓日子马马虎虎还过得去。只是旗人权力太大,处处欺侮我们汉人,还有——”
望向施世轩拖在后颈的粗长黑辫,目光现出嫌恶神态,“堂堂男儿跟女人一样留长辫,前面脑门剃得精光,实在蛮夷丑态难看之极。”
听到这话施世轩已明白刘雪梅看法,心里一片冰凉,勉强微笑道:“你说得不错,男儿拖着长辫是不太好看。当年顺治皇爷率兵入关,摄政王多尔衮下令剃发易服,扬言‘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把那些有骨气不肯留发的汉人全都杀光,剩下的自然都是胆小顺民,只能跟女人一样拖长辫,俯眉低眼任由旗人随意欺侮。”
这些“乱语”都是施世轩从侦缉处搜抄的排满书籍中阅得,平时只在脑海深处留连,绝不敢对外人言语,这时面对刘雪梅的纯真目光,不知不觉说将出来,内心反而感觉轻松异常,恍若放下块憋闷许久的巨石。
刘雪梅目光一亮,喜道:“世轩,想不到你居然有如此高明见识。我爹也说过,崇祯末年满清鞑子趁乱入关,席卷江南占据大明江山,制造了扬州七日,嘉定三屠等血腥惨案,把有骨气的汉人屠杀殆尽,强逼着剃发易服,就是担心汉人穿着华夏衣冠始终记牢汉人身份,有朝一日终将举兵造反把旗人赶出关外。”
目光炯炯落在粗长黑辫上面,轻声道:“世轩,你拖着长辫跟女人一样甩来甩去,我看了很不喜欢,哪天能换回汉人衣裳,跟我永远在一起就——好了。”
说到后来刘雪梅俏面微红,感觉有些火烫,声音也如蚊蚋越来越低。
对着侦缉处统领劝说易换汉人衣裳,施世轩又好气又好笑,不期然想起老爹施安临终殷殷嘱付以汉人衣裳下葬,免得死后无颜面对祖宗的旧事,心里莫名有些黯然。
这时他已确定刘雪梅老爹必是隐居不肯仕清的明末遗老,心里感觉失望,叹息道:“雪梅,满清入关三十多年早已坐稳江山,江南江北到处都是剃发易服的顺民,哪里还可见到汉人衣裳。”
转头瞧向刘雪梅,目光充满关切,柔声道:“以后切莫鞑子鞑子乱叫,也不可随意说出反清言语,否则被官差探事听见,谁也保不了你,还要引来抄家灭族的大祸,害已害人。”
刘雪梅轻嗯一声,感受施世轩的柔情蜜意,芳心甜滋滋甚是受用。
用眼角余光瞄向施世轩脑后拖着的长辫和剃得精光的前额,刘雪梅始终觉得碍眼,沉默了会鼓足勇气道:“世轩,其实世上还有不受鞑子管辖的世外桃源,那里的人穿汉服说汉语,用不着拖长辫——”
“你说的可是明郑台湾?”施世轩苦笑道:“过不了多久就会与漳州一样剃发易服——”
见刘雪梅似信非信,脱口道:“顶多三个月,施提督就要发兵攻台,灭了明郑天下。”
听到这话刘雪梅俏面惨白,猛地退开一步,用惊疑目光打量施世轩,“你是谁?从哪里得到消息?是不是——”
想到施世轩的姓氏,脑海忽然天旋地转,摇摇欲坠险些一头栽入滚滚洪涛。
施世轩急忙抢上抱住,感受刘雪梅的软玉温香,低声道:“雅云,我确是施氏族人,与施琅——”
嘴巴不停张合,终于还是长叹一声,面色黯然避开目光再也说不下去。
眼里现出浓浓失望神色,刘雪梅用力挣开施世轩怀抱,恨声道:“施世轩,我恨你——你不该姓施!”
扬掌欲打,望着施世轩肩上的油痕掌印,想起他舍身救护自己,心肠一软再也打不下去,用力顿了顿脚,呜咽着急步跑开,微风过处留下处女淡雅体香。
施世轩提步想要追赶,最终还是无力停下脚步,成年后不再流淌的泪水顺着面颊滚落下来,与滚滚江水融为一体。
望着浊浪急流奔腾不息,施世轩站在漳江边痴立了好长一会,慢慢转身向侦缉处方向走去,一步一顿似乎极为沉重。
远处阁楼高处有少女正在抚弄管弦,清脆歌声隐隐随风飘来,字字句句落入施世轩耳中。
“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琇書蛧
“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词曲出自北宋词人苏轼的《蝶恋花·春景》,道的是恋人间的刻骨相思,歌声却是欢欣愉悦娇媚蚀骨,显是浑然不解相思真意。
施世轩脚步顿了顿,旋即加快脚步不再回头,渐渐消失在樟柳林丛深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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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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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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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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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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