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九零之玉兰花开小说>第51章 亲事
  玉书对厂里面几个突然热情起来往他跟前凑的女工头疼不已。

  以前在村里的时候,因为家里穷,每次去同学家里的时候,那些有女儿的都防他跟防贼一样。阿娘也总是告诫他,让他和人家保持距离。

  他至今还记得当时阿娘脸上的苦涩与无奈,那时候他就想,他就想,总有一天他会找到一个不嫌他家贫真心爱他这个人的女子结婚。他会一生爱她,敬她,保护她,与她相携到老。

  也许是心底的自卑心作怪,他即使有了心仪的姑娘,也不敢表露爱意,唯恐人家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又害得家里人跟着受辱。

  他总想等一等,再等一等,等自己有底气了,再向她吐露心声。

  可是现在,厂里的这些未婚女工就跟提前约好了似的,一股脑儿往他跟前凑。

  他很困惑,自己什么时候如此受欢迎了?

  电话铃声响了两下,玉书接了起来。电话里传来李爱华欢快的声音:“老大,二丫说你有对象了?是哪里人?姑娘性格可好?家里人好不好相处?有时间带回家看看不?”

  玉书哭笑不得,他心知二妹不会无的放矢,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阻止阿娘做一些过火的事。

  听老娘这连珠炮一样的问法,他再猜不出缘由就是傻了。

  玉书轻咳一声,拳头抵着唇,笑道:“怎么突然想起问这个问题了?”

  李爱华并没有隐瞒儿子的打算,实话实说:“你都22了,村里像你这么大的人孩子都生了,你还一个人,我这不着急嘛!再说,找对象这事为急不来,我不得多看看嘛。”

  玉书吓出来一身冷汗,幸好二妹说自己有对象了,不然阿娘这样乱找一通,到时候不知道多麻烦。

  不是他看不起自家老娘,实在是她看人的眼光很有问题。

  玉书赶紧制止继续往下说:“阿娘,可别找了。我看上了一个姑娘,不过人家还不知道我的心意……”

  李爱华顿时急了:“谁呀?为什么不说?儿子,我跟你说啊,这事下手就要快准狠,说不定你这一犹豫一拖拉,好姑娘都被别人抢走了知道不?”

  玉书啼笑皆非,以前被人看不起,阿娘就说:“好饭不怕晚,晚一点再相人也不迟。”现在又换了一种论调,可见现在日子过得舒心了,这就好。

  李爱华好奇地很:“那姑娘多大?长得怎么样?性格好不好?”

  玉书脑海浮现一个短发姑娘的身影,沉静,干练,做事一丝不苟的样子。不过这话不能说,一说阿娘就会猜到自己喜欢的是谁了。

  他敷衍地说了几句:“她跟大丫差不多大,初中毕业,很能干,家里人都很老实,很容易相处。”

  李爱华听说对方能干,家里人又老实,顿时满意了,她们这样的人家,都是老实本分的人,自然更中意同样老实本分的人家。

  待要再问更详细的东西,玉书却怎么都不肯多说了。

  李爱华只好意犹未尽地挂了电话。

  玉书看着面前的文件发呆,有人敲门进来都没发现。

  何喜梅把文件往玉书的面前一放,玉书回过神来,看见自己心仪的姑娘就俏生生的站在自己面前,想起刚才自己和阿娘说的话,顿时耳根微红。

  何喜梅看看玉书的样子有点纳闷,这房间里并不热,厂长怎么脸红了?

  不过这跟她没关系,何喜梅也不是好奇心很重的人。她一板一眼地把自己手上的工作汇报了一遍,等着玉书答复。

  玉梅开始上学以后,她手上的事大部分都移交给了何喜梅。

  何喜梅往厂长办公室跑的次数就多了起来,每次汇报工作的时候玉书厂长都很专注地听,然后给出意见。

  她觉得,认真工作的玉书厂长真是帅呆了。

  再比较一下过去印象中青涩毛燥的少年,何喜梅感叹不已,社会大学真能锻炼人呀。

  何喜梅每次往厂长办公室跑,与她同一个办公室的何招弟最清楚了。不过,都是工作上的事,何喜梅是负责人,何招弟也没觉得奇怪。

  某天一起吃饭的时候,何阿秀装作不经意的样子,对何招弟说:“喜梅……是不是和厂长在处对象?”

  何招弟莫名其妙,男未婚女未嫁,就算处对象又怎么样?碍着谁了,你管这么宽?

  大约是何招弟看她的目光意味不明,何阿秀有些不自在地解释道:“我只是有点好奇而已。”

  可是何招弟却留了心,小心观察何喜梅每次从厂长办公室回来的神色,并没有任何不妥,顿时对捕风捉影的何阿秀有了微辞。

  刚开始,她并不知道何阿秀为什么要散布谣言说厂长和喜梅出对象。等看到何阿秀每次看到厂长就含羞带怯,眼带春光的神情,何招弟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这是看中了玉书,把何喜梅当成劲敌了,想让喜梅迫于谣言自己站出来承认与厂长没关系。

  何招弟以为自己猜中真相,对何阿秀就冷淡了许多,等她再来打探喜梅的情况,何招弟都以不知道,不清楚来搪塞她。

  何阿秀顿时郁闷了。

  自从大嫂打电话跟她说玉书有对象了,她的心就乱了。可是她把厂里所有的未婚女性过滤了一遍,也没看出玉书对谁另眼相看。

  大嫂告诉她,喜欢就赶紧下手,免得被别人捷足先登了,可问题是不管她怎么努力,玉书总是一副疏离的样子,对村里来的这些人都是不远不近的。这让何阿秀有点挫败,不过,玉书对谁都是不冷不热,并不是针对她一个人,这让她的心情好了一点了。

  有道是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成纱,何阿秀有心多做一些事情,又怕做多错多,只好按捺住自己,想等年底再说。

  另一边,玉书却仔细考虑了李爱华的提议,觉得自己也许该拿出点行动来。他想起早上阿娘说的一句话:“那你得抓紧咯,跟大丫差不多大,现在说亲正好。已经有两三拨人跟我打听大丫有没有说了人家。你再拖下去,万一人家姑娘家里人给说了亲事,那你后悔都来不及了。”xiumb.com

  农村的孩子普遍说亲说的早,很多人由于没到法定年龄,一般都是先摆了酒席就算结婚了,等到了法定年龄领证了,孩子已经几岁了的情况并不少见。

  玉书本来想直接跟何喜梅说的,但后来一想又觉得唐突了,万一人家不接受,那以后还在一起共事不是很尴尬么。他一晚上翻来覆去地想,到天明的时候,才顶着黑眼圈给李爱华打了电话。

  自从家里装了电话,这电话基本上就成了村里公用的了,李爱华觉得没什么,村里那么多人外出打工,偶尔打电话回家,反正不碍什么事,李爱华都会帮忙叫人。

  玉梅几个却颇有微辞,她们自己家里人好几次打电话回家都占线,事后一问才知道,人家霸占着电话说闲话呢。后来玉梅就告诫李爱华,打电话可以,有事长话短说,要是长时间霸占电话聊天,以后都不准她帮忙传话喊人了。怕李爱华不上心,玉梅又把玉兰受伤的事情拉出来当了一个反例。

  李爱华好歹听进去了,帮人家接电话的时候都会提醒一句。村里人慢慢就知道了规定就很少违反了,毕竟有电话比起没电话方便了不是一点点。他们也不愿意因为违反规定,跑大老远地去打电话接电话。

  玉书大清早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李爱华还奇怪,谁家这么着急这么早打电话。等玉书把酝酿了一个晚上的话说完,李爱华懵圈了。

  她仔细想了想何喜梅的样子,可不就是玉书说的那样吗?再一想何喜梅家里就一双父母加一个小弟,人口也简单,顿时心里有数了。

  以前经常发愁家里两个孩子的婚事,李爱华对村里适龄的闺女小伙子都有过了解的。

  她最早特别喜欢何欣雅,主要是何欣雅是高中生,人家说她可能会成为村里第二个大学生,气质好,人也漂亮,不过因为何欣雅的阿娘一双势利眼,自己家又债台高筑,有些事根本不必提起,,她就歇了心思。

  后来她又觉得何招弟也不错,虽然人长得一般,但是很能干,虽然家里父母重男轻女,不过孩子本身没长歪,差就差在文化程度低了一点,性格也闷了一点。她怕两个文化程度不一样说不到一块儿去也不敢提起。

  现在再看何喜梅,她阿娘虽然冲动了一点,但是好歹听女儿的话,她阿爹也很老实巴交的,唯一的弟弟虽然淘气,但也很懂事。

  最重要的一点是:玉书喜欢呀。

  挂了电话,李爱华都笑得合不拢嘴了,搞的餐桌上两个人都奇怪地看着她。李爱华心里也藏不住话,就把玉书让她去探何喜梅阿娘的口风的事情说了。

  何喜梅有一段时间来家里做手工,老太太对她的印象很好,对何喜梅的父母也了解一点,听见媳妇说孙子看上人家了,顿时自豪的很:“我孙子的眼光真不错,你可比不上她。”催促李爱华赶紧去办事。

  陈力没说话,他相信老娘的眼光,也点点头。

  李爱华性子急,吃过饭就迫不及待地找到何喜梅家去了。

  何喜梅家只有她娘在家,李爱华心中一喜,一个人说话太方便了。她说话不爱拐弯抹角,与喜梅阿娘闲聊了几句就迫不及待地进去正题。

  “你家喜梅……可说了人家?”

  喜梅阿娘看了李爱华一眼,不知道她的来意,不敢贸然回答。

  她斟酌了一下,说了个保守的答案:“现在的孩子,主意大的很,我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相中的人,不敢轻易给她介绍人。你家玉梅呢,听说已经找好人家了?”

  李爱华脸上的笑容一滞,自从上次严禄来过家里一次,村里就有人说玉梅找了个有钱的对象。她辩解过,可人家只以为她说的是客气话,根本没人信她。李爱华微微扯了扯嘴角,说:“人家乱说的,玉梅上高中了,她毕业之前可能都不会找对象的。”

  喜梅阿娘符合着笑了笑,两个人又闲聊了几句,最后,李爱华先绷不住了,把来意说了。

  喜梅阿娘心里松了一口气。女儿虽然放假都有回家,不过她一般很少说自己的事情,她也拿不准女儿在外面有没有谈了对象,因此对李爱华说的事,她也不敢立刻答复,只说要先问过女儿。

  李爱华只好耐着性子回家等答复。

  喜梅阿娘送走了李爱华,抽空去了一趟宏光村。她要说的事情与玉书有关,跑到李爱华家打电话不方便。

  何喜梅接到电话还一愣一愣的。她虽然对玉书有好感,但是还没到情根深种的地步,因此最初的慌乱过去以后,理智回笼,对她阿娘说道:“阿娘,这事您别管了,我晚点再给你打电话。”

  喜梅阿娘忐忑地挂了电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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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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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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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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