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书与蓝成林是多年的好朋友,又是合伙人,两个人的关系自不必说,早早携家带口地到了酒店。
蓝成林再玉书胸口轻飘飘地打了一拳,说道:“兄弟,够意思。”
陈安媛笑着叫了何喜梅一声老板娘,何喜梅摆摆手,说道:“今天只有朋友,没有什么老板老板娘,恭喜了。”
新饰界在C市也算个角色,一些商场的朋友看见玉书就上来打招呼。何喜梅站在他身边,右手稳稳地扣在玉书的手臂上,中指上一个造型别致的心型钻石戒指在灯光的照射下闪着耀眼的光。
过来和夫妻俩打招呼的都是商场上经常打交道的人,也知道何喜梅当着新饰界半个家,因此恭维的话不要钱似的往外冒。
何喜梅笑语晏晏,应对得宜,这情形,仿佛他们夫妻是在参加一场商务晚宴,而不是来参加婚礼的。
安蕊忙活了半天,好不容易松了一口,偶然看见何喜梅在众人之间游刃有余的样子,语气无限感慨:“老陈家这个媳妇真是娶对了,又能干又旺家。以前玉书拖到二十多岁了还没说亲,大家都以为他婚事困难了,谁能想到一直被大家看不起的人最后娶了个好媳妇!”
旁边有人凑趣道:“可见好饭不怕晚啊。你看你以前老担心自己女儿成老姑娘,现在不是也找了个好女婿嘛!谁家有你女婿这么大手笔,结婚直接把整个酒店包下来了,这得花多少钱啊?”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艳羡。
安蕊说道:“这孩子也真的,说什么结婚一辈子就这一次,一定要给媛媛一个盛大的婚礼。这样样都要挑好的,花的钱海去了,我和媛媛她爸都觉得太过铺张浪费了。”安蕊嘴里埋怨着,可是旁人很容易就能听出对方语气里隐晦的炫耀。
福气这种东西别人羡慕不来,酸成柠檬精了,也不过徒增困扰。
很快安蕊就没空和别人说闲话了,宾客陆陆续续到来,她都忙不过来了。
玉梅和玉兰晚来一步,走到门口就见蓝成林穿着笔挺的西装春风满面地给几个长辈模样的人递烟。
陈安媛穿着红色的旗袍,肩上搭着红色的貂绒披肩,和几个女性长辈寒暄。她五官本就出色,又化了新娘妆,头发上撒了金粉,灯光下整个人像披着星光,耀眼得很。
玉梅停好车,和玉兰并肩朝门口迎客的一对新人走去。
“大伯和伯娘不来吗?”陈安媛没看到李爱华夫妻就问玉梅。
“外婆身体有点不舒服,我阿爹阿娘走不开,阿娘让替她道歉。恭喜你们呀,百年好合哦!”
陈安媛关心地道:“外婆身体要不要紧吧?当然是照顾老人家更重要了,我阿娘肯定理解的。”
玉兰把两个红包递给安媛,这是收到结婚请帖必须要随的礼,说了声:“百年好合。”
安媛接过红包顺手递给身旁的伴娘,玉兰看见伴娘把红包上的名字和金额亮给文书看,等对方记录好了,才把红包丢进皮包里。皮包很大,包袋鼓鼓的,可见收了不少红包。当地的风俗是红包的多寡能够反映出主家的排面,红包收得越多,面子越大,演变到后来,但凡红白喜事,红包就了互相攀比的道具,且标准越来越高。
什么礼轻情意重,什么量力而行,都是虚的。你若红包给的少了,收礼的一方心里就容易起疙瘩,哟,咱们的关系,这么点钱你也好意思出手,可见就是话说得好听,心里完全没把咱们当回事啊,算了,以后远着点吧。
隔阂就此产生。
有些人迫于无奈只好打肿脸充胖子,借钱也得把礼随上,心里却恨恨地想:“没关系,等我买了新房子,等我孩子结婚了,这礼就能收回来了!”发完狠却发现,房子遥遥无期,至于孩子,还在孩子他妈肚子里。
至于孩子他妈在什么地方?抱歉,我也不知道哇!
然而按照标准包完红包就够了吗?
非也,得按照发请帖的对象,分别随礼。
这次陈安媛与蓝成林结婚,玉兰家一共收到三张喜帖。
第一张请帖是陈振国夫妻发给本家兄弟陈力夫妻俩的,女儿结婚了,作为堂兄弟,你总得来吧?就算人来不了,礼总得到吧?琇書蛧
这也是玉兰出现在婚宴现场的缘故,她是代替自家爹娘来坐席的。
第二张请帖则是陈安媛发给玉梅,她们既是初中同学,又是好闺蜜,敢空手来参加婚礼,你是打算和我决交了?
玉兰给的两个红包随的是这两张请帖的李。
第三张请帖是蓝成林发给玉书夫妻的。玉书与蓝成林是同学、朋友、合伙人,好兄弟结婚你敢不来?
因为玉书与何喜梅来的早,红包早就给过了,也就没有玉兰什么事了。
当初玉书与何喜梅结婚的时候,婚宴是当地最高规格的,因为玉兰不差钱,所以请帖是发了,不过红包一分没收,参加的人一分钱没出反而赚了吃喝玩乐,所以这一场婚礼才被人津津乐道很多年。
然而毕竟都是普通人,很多人没有玉兰这样的底气,也没有玉兰一掷千金的豪气,所以随礼红包限定标准的陋习还继续存在且攀比之风越盛。
如果家里兄弟姐妹多且都已成年,本家堂兄弟姐妹也多在适婚的年龄,恭喜你,请时刻准备迎接红色炸弹的洗礼。
话题扯远了,回到婚宴现场来。
玉兰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等阿姐和新娘寒暄,完了玉梅才带着玉兰往大堂里走去。
玉梅目光大堂转了一圈,拉着玉兰的手径直走到何喜梅身边坐下来。
姑嫂三人,何喜梅稳重,玉梅干练,玉兰沉静,三个人坐在一块,顿时吸引了大部分人的眼光。
今天来参加蓝陈二人婚礼的宾客有很多是C市商场上的人,似锦作为C市的龙头企业,玉梅在这个圈子里也算小有名气,宴席还没开始,过来和玉梅打招呼的人络绎不绝。
有人悄声问:“那姑娘是谁啊?又漂亮又气派,人缘可真好!那也是安蕊家的客人?”
被问的那个人顺着对方的目光忘去,就看见低头说话的姑嫂仨。她不认识玉梅姐妹,却对何喜梅印象深刻。概因玉书与何喜梅结婚所办的婚礼豪奢程度超乎她们的想象,让她们大开眼界,因此就算几年过去了,她还是印象深刻。
此时听见人问起,她颇有些自豪地说:“那个啊,应该是南坪老陈家的人,我认识说话的那个是南坪村陈家的儿媳妇。”玉书办的厂带富了南坪村整个村子,也让周边村庄人的生活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村里人提起玉书一家人都说是“咱们老陈家”,久而久之,一提起南坪村老陈家,别人就知道是指玉书一家人了。
“老陈家啊?难怪。那个是她家的姑娘了?听说年纪不小了,还没说亲,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
“别胡扯!人家那是忙着事业,没空考虑个人的事呢。你看她多标致,听说手底下管着大公司呢。有钱又漂亮,不知道多少人虎视眈眈,想给那姑娘说亲呢。”
说话的人因为自己小姑子是新饰界的骨干成员,因此添油加醋把玉梅好一通吹捧。
然而很快冒出不和谐的声音:“嗤!蒙谁呢!真要那么好怎么没人要?别是自吹自擂往自个儿脸上贴金吧?看这妖妖娆娆的样子,恐怕是不好生养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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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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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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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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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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