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彩云没再嫁之前,老陈家算的上她的避风港。
每次挨了欺负,李彩云只会找李爱华诉苦。
其实玉兰觉得用祥林嫂来形容李彩云是很贴切的。
一件事情反复的说,在她嘴里,她家的婆婆就是旧社会的恶婆婆,专门以磋磨媳妇为乐的。
但是玉兰见过那个老太太,多开明算不上,但是至少要比村里一大半的老人睿智,与李彩云嘴里的糊涂恶毒的老太太南辕北辙。
玉兰也想过,人都有两张脸,人前人后不一样也很正常。
但是,再怎么样,一个豁达明朗的老太太绝对不会突然变得糊涂执拗不可理喻。
反观李彩云,用一个词语来形容就是移动的负能量装载器。
不过,以前李爱华家里债台高筑,对人情冷暖的感受比别人深刻那么一点点。
因此和李彩云也算志同道合。
李爱华不厌其烦地宽慰她,以前家里穷的时候,没什么好给的,一把青菜,一筐土豆,只要李彩云想要,李爱华都给。
后来玉兰家的条件好了,李彩云每次拿走的东西越来越多,价值也相应提高。
家里人都知道李彩云的尿性,不过,谁也没有制止李爱华与她往来。
一来他们家不缺这些东西,二来,谁还能没有个有缺点的朋友呢。xǐυmь.℃òm
只要李爱华开心就行。
所以,也没人在李爱华面前说一句不是。
之前李彩云给玉梅说亲,李爱华还觉得自己的付出没白费。
你看,你是顺手而为,人家却感念在心,马上就投桃报李了。
所以李爱华是抱着极大的诚意去对待那个徐良一家子的。
后来被玉兰点了两句,李爱华慎重起来,特地去找人打听了徐良的为人。
虽然传回来的消息都说徐良这个人风评挺不错的,李爱华还怕传言不实,自己特地往徐家村去了一趟。
也是这一行,让她知道什么叫传言不可信。
她和村里几个妇女一起去的徐家村,借口也简单,是组团去收山货的。
徐家山因为背靠深山,野菌菇很多。
当地的人家家户户都有自制野菌菇干。
这东西在当地人眼里不值钱,价格还不如一斤红薯来的高。
知道有人来收,而且价格还不低,大部分人都痛快得卖了。
当时去徐良家里收货物的,是村里另外一个女的,据说和徐良家是拐弯抹角的亲戚。
估计也是亲戚,徐良家的干货是包装在蛇皮袋里的。
那女的看包装的挺好,也没拆包,就直接过秤付钱了。
中午的时候,几个人没找地方吃饭,直接在徐良的超市里面买了方便面当午餐。
李爱华是付钱的人,徐良收钱的时候却每一桶面都多收了两块钱。
李爱华虽然有钱,却不是冤大头。
几个人跑到超市和徐良理论,结果对方振振有词:“我从外面批货回来不要运费吗?当然要比外面的贵。多的一块钱是你们买开水的钱。”
李爱华都气乐了,水房里面买一瓶开水也才五毛钱,一桶两块的面,直接翻倍了,开水还要另外付一块钱,李爱华简直无语了。
待到村里其他人来买,却是原价。
李爱华才知道徐良最常做的事就是宰生客。
而且徐良一张嘴能说会道,狡狯更让她不喜。
李爱华觉得这个心不正。
她本来抱着极大的热情去相人的。
结果徐良的表现实在让她失望。
然而更失望的还在后头。
几个人分了山货,李爱华直接拿了徐良家收上来的那一袋。
别人虽然颇有微词,不过李爱华给的钱多,别人也无话可说。
等回到家拆开一看,发现那一袋子五六斤干货,挑挑拣拣只有一斤多点是能用的,大部分都是潮掉发霉二次晒干的。
李爱华直接把东西丢了,她还以为李彩云是被人骗了,并没有怪她。
那一次去徐家村的时候,徐良脸上过敏,密密麻麻起了疹子。
因此今天看见徐良的时候,徐良一张脸干干净净,算得上眉目清秀。
李爱华只觉得这个人声音挺耳熟的,并没有把他和那个满脸疹子的超市老板联系起来。
而且李爱华也没想到,她已经明确拒绝李彩云了,李彩云还把人带到家里来。
李爱华知道,倘若此时她直接发作,虽然一时痛快了,但是李彩云只要在村里稍一宣传,她的这嫌贫爱富的帽子就戴定了,到时候就面子里子都没有了。
因此忍着怒气,尽量保持着平稳的语气说道:“我们家都是城市户口,所以我们家闺女肯定要嫁个城里人的,没道理我们辛辛苦苦成了城里人,还把闺女往农村嫁。都是当父母的,我这点小心思你应该能理解吧?”
马春梅有些疑惑,刚才不是聊得挺好的嘛,怎么说翻脸就翻脸?
不过,她对自己的口才有信心,再加上,李彩云说了很多李爱华的事,马春梅觉得,以她的手段,想要说服一个耳根子软的人,简直不要太容易了。
所以也不管李爱华面色不虞,笑容满面地道:“理解理解,我太理解了。我要是有女儿,肯定也想她嫁的好。不过,咱们都是泥腿子出身,就算转了户口,那也算不上真正的城里人,人家还是会看低你的。有句话不是这么说的嘛?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土生土长的乡下人再怎么转变和那些土生土长的城里人肯定是不一样的,冒牌货终究是冒牌货。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嫁个殷实的乡下人了。”
楼梯上传来噗嗤一声笑。
玉梅刚换了件衣服下来,就听见对方在那里大放厥词,一时没忍住就笑出声来了。
徐良抬头就看见玉梅换了灰色的职业套装,短袖长裤,纤合有度,将她的身材完美的勾勒出来。
徐良顿时看直了眼。
李爱华抬头看见徐良的神色,脸上阴沉地能滴出水来。
马春梅看见李爱华的脸色,顿时知道李爱华变脸的缘故了。
脚轻轻踢了踢儿子,示意他收敛。
等娶了回家,随你怎么看,事情没成之前,别搞那么多事。
玉梅没搭理几个人,对李爱华说:“阿娘,我下午还有事,咱们先吃饭吧,我一会还要出去。”
她没问李爱华叫她回家什么事,看这几个人她就明白了。阿娘顾虑面子不好赶人,就让她来做这个恶人好了。
李彩云欢欣鼓舞地站起来,她每次来,李爱华都会请她吃饭,菜品丰盛得很,她吃一次就忘不了。
想必这次也不例外了。
然而玉梅下一句话就让打破她的幻想:“我们家保姆不知道来客人了,没准备你们的饭,这可真是失礼了,我带你们去外面饭店吃点可好?招待不周,见笑了。”
李彩云顿时觉得受到了侮辱,正想发飙,马春梅急忙接过话头:“啊,不用不用,我们还有别的事,就先不打扰了。”
真让人家送他们去外面吃饭,她们就真成了来蹭饭的了,以后还怎么打交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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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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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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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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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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