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道变化,又是再大一点,恐怕就会影响洪荒世界的大势了!
为何会发生如此大的变化?
“跟那林轩有关吗?”
“此子为人皇,绝不是前三任所谓人皇可以比的,但又不是三皇果位……”
“他会陨落在巫妖量劫中吗?”
女娲想起自己之前,一道意志降临到人族祖地中心的女娲石像上,旁观的那位新人皇,心中情绪十分复杂。
那位身穿冰蓝色衣衫的少年,无论是对仙道百艺的研究,还是个人的才情天赋,放在整个洪荒中,都足以称绝世天骄。
最重要的,是那超凡脱俗的容貌。
当初意志降临下去的女娲,只见到少年人皇如月辉般灿烂,如晨光般明媚,冰蓝色衣衫披在他纤细的身子上,如同天合之作。
偶然露出的白玉般肩膀,以及那一双似能传达心意的眼眸,都可以让任何女性修行者为之疯狂。
再加上人皇身份带来的特有魅力,纵然是女娲这种天道圣人,心神也被撼动了些许,生出了把他抱在怀里的念头。
毫无疑问,女娲是一点都不想见到这少年人皇陨落在巫妖量劫中的。
所以——女娲于三十三天外,一指点出。
在圣人看来,三十三天外与洪荒世界任何一处,几乎可转瞬而至。
随着女娲手指点出,片刻后,一丝隐蔽的印记,被印在了林轩的身上。
此乃圣人手段,平时不激发,到真正威胁性命时,便能显化而出。
到了那个时候,无论是谁,见到了这个印记,都会明白林轩是她女娲的人。
若是敢对林轩下杀手,就要和她女娲做对!
见到了这等印记,哪怕是帝俊,太一,也不敢跨越雷池一步……圣人女娲看似温和,其实身为圣境强者,一路走来自然持霸道,杀伐果断风格。
若是帝俊,太一敢挑衅女娲的威严,圣人之下皆为蝼蚁,女娲哪能够容两只蝼蚁闹腾?
因此,有此印在,就可保林轩无恙!
在女娲一旁的随时侍女彩凤,在看到女娲这么重视林轩时,暗中心惊。
她可是知道,女娲对人族的态度是如何的。
昔日女娲创造人族时,只是下了一道娲皇法旨,护佑新诞生的人族万年,就直接撒手不管了,前往三十三天外,开辟娲皇天。
至于后来人族怎么发展,女娲从来就没有过问。
彩凤服侍女娲多年,更是知道,女娲曾演算天机,得知那炼制屠巫剑,人族浩劫之事情。
但女娲却也不打算去阻止这件事情。
当时彩凤和女娲闲聊时,曾聊到此事。
女娲给出三个理由。
一:人族是她所造,但对妖庭她的出力也极多,地位也极尊贵,她哥哥伏羲在妖庭中,地位更是能够和帝俊,太一平起平坐。
所以如果妖庭和人族起冲突,她应该帮谁?
二:玉不琢不成器,炼制屠巫剑虽然是人族浩劫,但真的只有坏处吗?却也未必。
这场浩劫会让活下来的人族,心中有了复仇的对象,更加努力的修炼,从客观上起到了激励人族的作用。
若是没有屠巫剑的炼制,没有万族的压迫,她女娲护佑人族一辈子,这不就是把人族变成了温室中的花朵吗?这也不是正道。
温室中的花朵没有用,温室中的人族,又有何用?
三:天道中早已经注定一切,屠巫剑影响到妖庭准圣杀伤祖巫的能力,影响到洪荒大势。
圣人明了天数,从不逆天,为何要为了人族逆了天数?不怕失去圣位吗?
这三个理由,个个都可以说的通,但以彩凤对女娲的了解,可以肯定无论是人族还是妖族,在女娲看来都没有顺从天意重要。
所以,第三个理由才是真相。
无论人族还是妖族,在女娲眼中都比不上圣位重要。
但是如今,女娲为什么打算要在这巫妖量劫中,救下那少年人皇呢?
这跟之前,女娲不管人族的态度,似乎是倒转过来的。
莫非……
意识到了林轩的绝世容颜,彩凤心中,有着浓浓的震惊之色。
娘娘,这是——心动了吗?琇書蛧
为了他,甘愿付出跌落圣位的代价?
不是为了人族,而是为了他?
“别多想。”
女娲的声音传来。
“我只打算,假如他在巫妖量劫时,被十大妖圣,帝俊太一追杀到穷途末路时,救下他一命而已。”
“本圣不逆天数,不逆洪荒大势,不代表本圣还无法护住一个看重的人,哪怕他是人皇!”
“整个人族,才算洪荒大势,一个人族中的人皇,救了下来,哪里会影响到洪荒大势?哪里会对我的圣位有任何影响?”
“大势不可改,小势自然任我改变……圣人与道合真,明了天数后,才知天道对各种行为的最高容忍度……明了天数,才能改变天道允许改变的天数……只会比那些不知天数的准圣活的更加肆意!”
彩凤瞳孔一缩。
女娲此话一出,她就知道,她猜的是对的。
娘娘不想管人族,但他,是不同的!
纵然此事影响不了娘娘的圣位,但娘娘还是第一次对一个人这么好,这里面说没有猫腻,谁信啊!
“这林轩可真是一个狐狸精,竟然把娘娘都迷住了!”
彩凤嘴上小声道。
女娲闻言一笑,无顾忌的道:“但他可是公狐狸,自然不同……”
此言一出,女娲不尴尬,反倒是彩凤尴尬了,连忙跑开。
女娲也不去管彩凤如何,她遥望洪荒世界,再次望向林轩。
“太清师兄似乎也曾关注过他……”
“此子能得两位圣人关注,也是一种能力……”
女娲想起太清圣人,继而想起崆峒印掌握在太清手中,心中暗怒。
“崆峒印在太清之手,本圣身为人族创造者,却无法享有最多气运,当真好算计。”
“这林轩的人皇之位,也在他的废立之间……”
“受制于他,何其悲哀……不知该如何算计,方能有机会夺取这崆峒印?”
一念至此,虽是圣人,女娲却也倍感十分辣手。
东西落在了太清圣人手中,而且太清圣人也明白此物的重要性,这要夺回来的难度,就极难了。
但这林轩似乎曾以凡人之身,让玄都吃个大亏,让太清圣人吃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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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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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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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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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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