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宇文化及在城内誓师,文武百官,皇亲国戚,嫔妃公主全都到场代替杨寿鼓舞士气。
宇文化及手持皇帝金牌登临高台,面对文武百官殷切的眼神,心潮澎湃,看到数万大军密集排列,尽皆仰视,心中更是豪情万丈,此刻他手握着帝国命运,明天他将会创造历史上的奇迹。
“将士们,我是右金吾卫大将军宇文化及,今日本大将军站在这里,就是要告诉大家,明日我们要和突阙狗贼一决生死。”
“突阙人枉顾皇恩,大逆不道,竟然谋反,本大将军将会带领你们杀出城去,把他们杀个片甲不留。”
“明日皇帝陛下将会亲临城头,亲自督战,希望大家奋力向前,奋勇杀敌,为国立功,大虞朝必胜!”
宇文化及以为他这么慷慨激昂的讲话,士兵们一定会群起响应,振臂高呼,全体军民都会因为他的横空出世,而产生强大的信心,从而达到振奋士气的目的。
可是事实正好相反,下面好像一潭死水,完全没有反应,宇文化及还以为他们没有听清楚,为了缓解尴尬,又补充道:“将士们,突阙人在本大将军眼中,根本不堪一击,本大将军运筹帷幄,从无敌手,明日我们将全歼突阙军。”
此时,他看到士兵们终于有反应了,只见他们开始面面相觑,有些人甚至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仿佛是对他的话产生了什么质疑,城头下面吵吵嚷嚷的,仿佛进入了一个巨大的蜂巢一般。
宇文化及心里那个纳闷啊,他以前看到过这种场面,别人家的大将军讲完话,都不是这样的,怎么跟电视里演的不一样呢?
这些人也太不给我宇文化及面子了,还没人敢对我这样呢?他么的丘八就是丘八,一群没文化没水平的东西,我这么优秀,他们居然看不出来,真特么傻X。
其实宇文化及根本就不知道,那种他曾见到过的,一呼百应的讲话,只会发生在有影响力的将领身上,而他从未亲临战阵,在士兵当中更完全没有威信,所以产生不了那种生死与共的凝聚力。
另外,昨天的战斗中,所有士兵几乎都目睹了突阙狼骑的爆炸性威力,偏偏宇文化及语言轻浮,楞说突阙人不堪一击,下面的人也不是傻子。
而接下来宇文化及的分兵派将,更加让所有人大跌眼镜。
“尧君素听令。”
“末将在。”
尧君素心里挺纳闷,他的郡兵这么弱,还有他的事儿呢?
“明日,你率麾下一万郡兵充当先锋,不得有误。”
“末将——”尧君素心里卧槽,我特么的充当先锋,我的郡兵都是唐国公挑剩下的,他们装备普通,年龄偏大,训练强度差,跟突阙金狼军相比,跟金狼军差了五六个层次,就连黑狼军都差人家太远。
而先锋军的作用就是从正面发起凿穿,如果先锋军不能保持阵型,后面根本帮不上忙,因为后面的军队战力再强,也不能先把自己人杀光吧。
而他偏偏还不能说什么,因为这是军令。
“怎么,难道尧将军怕死,不肯为国效力?”宇文化及嘲讽的说道。
宇文化及早就料到尧君素会是这种态度,他太懂得人性了,谁也不愿意在最前面送死,都想在后面捡漏儿,可苦差事也总得有人干吧。
你尧君素摊上这样的工作,只能说你没实力,在朝廷中没什么关系,而且又不是我的嫡系,你跟我关系不到位,这倒霉差事你不敢谁干?
这也是人之常情嘛。
另外,宇文化及是有自己战法的,他设想,先让尧君素的郡兵上去消耗突阙人,而后,再让精兵压上去,趁着突阙人疲惫不堪,一鼓荡平,这就好像吃甘蔗反着来,往往都是先苦后甜的。
即便把这一万郡兵都消耗光了,也没什么好可惜的嘛。
“尧将军,希望你不要计较个人得失,以国家大事为重,军人战士沙场,是一种荣耀,我身为上将都不怕死,你怕什么?”
“我——”
尧君素面红耳赤,可偏偏在宇文化及义正辞严的训示之下,无言以对,无奈之下,只能拱手:“末将领命。”
“赵孝才,李勤听令。”
“末将在。”
“命你二人各自率领三万人马,步骑兵各半,骑兵在前,步兵在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摧垮突阙军左右两翼。”
“遵命。”
“麦孟才,麦仲才,麦季才听令,命你三人帅两万五千右金吾卫军,列阵在先锋军身后,一旦敌军混乱,立即全军出击,突入中军,活捉始毕可汗,不得有误!”琇書網
麦孟才,麦仲才,麦季才是已故麦铁仗大将军的三个儿子,麦铁仗在第一次攻打辽东的时候,身先士卒,战死沙场,他为人勇武忠诚,号称力大无穷,在军方是很有影响力的人物,可是他的三个儿子,似乎就差了一点。
尤其是麦孟才和麦季才,其实啥也不是,偏偏他们和宇文化及臭味相投,相交莫逆,所以宇文化及把他们当做心腹。
麦仲才也是万人敌,为人跟他的父亲很像,而且有一定的军事素养,所以他当时就脸色大变起来。
就尧君素手下那素质,跟突阙金狼军对冲,还能让人家混乱?那就等于泥牛入海,有死无生啊。
最可笑的是,他居然让赵孝才和李勤把骑兵摆在步兵前面,去摧垮突阙军两翼,还迅雷不及掩耳?
突阙军的战力,麦仲才也是第一次见,但他看完了之后,心里就初步形成了和大虞军的对比,在他看来,大虞军除了骁果军,没有哪一支骑兵可以跟金狼军相媲美,而金狼军的战术,是全攻型的打法,根本没有防守。
他们像狼群一样,吞噬一切,如果用步兵,长枪,标枪,铁盾先把他疾风般的骑兵攻势压下来,等待他失去锐利,再出动骑兵决战,这仗还有的打,如果和他对冲,那可就真成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被人消灭了。
除非骁果军代替赵孝才和李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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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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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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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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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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