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没有。”雷永吉勒马向前,指着后面大片被布满浓烟的天空,诡异一笑,大声喊道:“我们秦将军去了你们身后,把你们的老巢给端了,你们自己回头看看,你们的营寨起火了,粮草全都没有了。”
“什么?”苗海潮和赵破阵顿时大惊失色,向后看去,只见身后浓烟好似席卷而来的乌云,已经席卷了大半的天空,虽然是大白天的,也能看到一道道火苗子直冲天宇,空气变的更加炎热,气压正急剧的收缩。
恐怖的气氛,随着这一消息的蔓延而蔓延,朱燮得到消息后大惊失色,中军阵型顿时崩溃成一片散沙。
“骁果军,敌军阵型已乱,还不给我直插中军,集中一切力量,楔入,楔入,凿穿,向前!”裴元庆连连大吼:“雷永吉,董纯,我带骁果军冲入中军,你们两个集中所有步兵,打他两翼。”
“遵命。”雷永吉双手一挥:“所有人弓弩齐发,先把我面前这两千名没有甲胄的傻X给抹平了,娘的,看着碍眼!”
因为距离很近,所以官兵首选适应于平射的连弩,此时为了方便冲锋,双方距离150步,也就是说,再向前迈进70米就可以展开步兵全速冲锋了。
冲锋这种事儿,高于70米,冲过去就没力气了,低于70米,双方都难以达到那个爆发力点。
所以一旦两军先锋对圆距离一般不会超过两百米。
假如是在两百米以外,秦虎就会指挥全体改换弓箭,射向天空,弓箭坠落就是倾盆暴雨,敌军会一茬儿一茬儿的倒下去。
而目前这个距离,最适宜用连弩扫射。
谁让他没有铠甲呢!
在对付这些无甲兵的时候,弩箭发挥出了令人无比恐怖的效果,几乎就是在顷刻之间,就像赵破阵自己说的那样,巨轮开拔,碾为齑粉。
无甲军推金山倒玉柱,一排一排的倒下去,就仿佛死神镰刀割掉的一排排稻米,唰就一排,唰就一排……
假如这些叛军见过弓箭,手弩,他们还会有所防范,但偏偏这个时代出现了BUG,他居然没发展出弓箭。
再假如说,这些人不是那么把秦虎的军队轻视到了极点,手里拿个盾牌也还能抵挡一阵,虽然说以他们的财力,不能每人一面盾牌,但至少有能活下来的。
可现在呢,赵破阵为了追求速战速决,只让他们挺枪而上,啥也没拿。
赵破阵和苗海潮倒在血泊中的瞬间,看到整齐有序的大虞军端着长枪,踏着鲜血,尸体,步伐整齐,铿锵有力,向前推进,仿佛前面就算是一座高山,也能被轻松推倒。
而他们的生命,此刻也走到了终点。
五米半的长枪兵身后,跟着一派牌刀手,他们会给每一个被弩箭射杀的人再补上一刀。
再向前,大虞朝长枪兵和牌刀手像拉开窗帘一样,在距离朱燮大军70米的距离,分裂成左右两边,而一千骁果军则从两排长枪兵分裂出来的巷道,突出出来!
“弓箭手准备!上弦,放箭!”
这些新进训练出来的士兵,他们根本射不准。
但秦虎能保证他们拉满弓,也能射出去,更能保证箭矢会随着抛物线的惯性落到密集的人群里。
没错,裴元庆要打击的并不是排在最前面的先登兵。
秦虎之前对于弓箭兵的使用,是做过完整培训的,所以先登兵不在这一波打击范围之内,他们所瞄准的是两百米以外的区域。
这个区域距离中军更近一些,要是乱起来,就会迅速的波及到整个阵势。
“噗噗噗噗!”
“嗷嗷嗷嗷!”
“再放,放箭!”
对面根本没见过这玩意儿,所以根本来不及反应,全都傻了,直到被无边无际的惨叫惊醒,才发觉天上下起了死亡之雨。
那箭矢落下去,无甲兵不是被穿透胳膊,就是腿部,更惨的连胸口也对穿,一时之间,惨叫声震彻山谷,敌军的阵势就像被台风卷浪上岸一样,很快从头烂到尾。Χiυmъ.cοΜ
“跑啊,救命啊!”漫山遍野,黑压压的全都是败兵啊。
按照原定计划,秦虎会在他们撤回钟山大营的必经之路上,再设下埋伏,以逸待劳,给他们最后的致命一击。
而裴元庆率领快速反应骁果骑兵直插中军,斩将夺旗。
骑兵在对方队形完整的时候,基本没什么用,因为他不是坦克,战马不会扑向刀枪。
但阵型一旦乱了,这一千名拥有世上最贵装备,且武装到牙齿的骁果军,那可就真的能当一千辆坦克使了。
董纯和雷永吉,他们会率领步兵,摧垮敌人两翼,让他们不能合拢。
他们的这些布局都是对付正规军的,因为有些队形被摧垮以后,还能够先后的几次重新集结,所以就需要骑兵楔入,步兵摧垮两翼的相互配合。
但其实这场仗,比想象中的还要容易多的。
刘元进的队伍根本全无组织纪律性,估计这些人就是来吃饭的,一旦战败,一哄而散,逃跑的速度,令人叹为观止啊。
当然也有反抗的,但是在秦虎训练的长枪阵面前,实在太弱小了,就算是集结到一两百人来抵抗,也阻拦不住长枪阵几十秒的时间。
一个时辰之后,站在城头上的吐万绪和王辩还在震惊于刚刚战场上的壮烈与血腥,而此刻他们的眼前,除了尸体,就只有两千强兵继续向纵深推进的背影,仿佛他们永远也不会停下来……
朱燮的八万大军,差不多全军覆没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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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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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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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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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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