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虎像亡命徒一样,拼命的突刺,敌人用刀砍他,用枪刺他,他根本就不躲,用的全都是两败俱伤的打法。
但是他的速度比别人快,而且枪法更刁钻,更精准,所以往往一群人,围着他一顿乱砍,乱戳,也伤害不到他的根本,而他一出手,总能精准的刺中对方面门,带走一条人命。
所以他越杀越猛,最后好似虎入羊群,率领自己的手下,不断向前突进,杀到哪里,哪里的辽东军就被他撕开一道口子。
辽东兵步步败退,士气大挫。
李勤率领着大军,在对岸一里远的地方,紧张的关注着战局的进展,头顶上帅旗被风吹的猎猎作响。
当他发觉秦虎率领一百人成功登岸之后,心里顿时感到振奋。
当他看到一千人登陆成功之后,便有些胜券在握了。
不过,虽然如此,但情形还是不太乐观,因为对岸有将近上万的辽东兵,他们不断的从营寨之中涌出,时间长了,一千人根本顶不住。
“擂鼓,擂鼓,吹响号角,所有人给我冲。”李勤终于下达了命令。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鼓声和号角齐鸣,大虞朝的总攻开始了。
“兄弟们,随我突入营寨,生擒敌将。”
秦虎其实并不满足于渡过辽河的战果,他属于那种鹰视狼顾的性格,得陇望蜀永远不知道满足。
而且,他也知道,今天是他唯一改变命运的机会,假如他不能让李勤感觉到有巨大的利用价值,李勤很快就会甩开他。
因为他的背景太复杂了。
所以他看到李勤的中军快要到达河对岸的时候,突然嘶吼了一声,领着他和高达的二十名亲兵一路凿穿,杀向了距离河对岸二里之外的敌军营寨。
“这小子是疯子吗?”
“二十人就敢突袭敌军中军?”
孙宣雅瞪着眼珠子舔了舔嘴唇:“算球的,你不怕死难道老子就怕死嘛,兄弟们,咱们也别当脓包了,上啊,杀呀。”ωωω.χΙυΜЬ.Cǒm
打仗嘛,胜之易胜者也。
假如每个人都是热血青年,那这仗就成了绞肉战了。
可历史上所有的战斗,往往都不是如此的。
秦虎率领一百人,已经突入到了敌军辕门之外。
可这时候,敌军营寨瞭望台上的哨兵对形势产生了错误的判断,他看到岸边的辽东兵已经陷入了大虞军的汪洋大海,还以为大势已去,急忙打出旗语禀报了中军。
此时在辽河北岸坐镇指挥的是辽东国的一位宗室子弟,也是一位侯爵,姓高名叫高胜。
高胜手下有一万兵马,可他的为人跟以前的秦虎差不多,是个妥妥的纨绔子弟,而且贪生怕死,根本不会打仗。
把他放在这种重要的地方,完全只是出于一种考虑,可靠。
可他偏偏就不那么可靠,一听到河岸失守,敌军突入到了辕门,他立即下令放弃并且焚烧粮草,然后向背后的辽东城紧急撤退。
秦虎正在辕门口厮杀,辽东兵突然看到营寨之中烟火冲天,顿时士气全无,纷纷向后面跑去。
区区的一百人,怎么可能杀的了六七千人?
那是肯定做不到的,累都能累死他们。
但这种事情在大规模的战役之中,是经常发生的,其实说起来道理非常简单——自相践踏,自相砍杀而死。
“败了败了,跑啊,跑啊!”
“高将军逃走了,帅旗移动了。”
就在这样的呼喊中,辽东兵根本搞不清东南西北,只知道跟着帅旗一路狂奔。
被秦虎追上的,就一刀结果了,没有被追上的,为了争取活命,拿着刀开始杀自己人。
偶尔有跌倒的,那就再也别想爬起来的,几千人和战马一拥而上,顷刻就踩踏成了肉酱。
秦虎等人,抢马的抢马,没有抢到马的就一路步战。
因为杀红了眼,完全忘了自家只是一支百人孤军,一直从营寨南门,杀出去二十里之外,又从北门冲了出去。
这一路上,辽东兵就像推倒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下去一片又一片,身后尸体累累,血流成河。
“秦兄弟,不能再追了,万一敌军发现我们只有一百人,那就糟了。”
此时高达有些担心起来,这万一敌军之中有一个明白人,而且对本部人马约束力够强,立即下令反杀回来,也未可知啊。
可秦虎哪里听得进去,他早就杀红了眼,只恨他自己的乌云踏月不在身边,不然凭借马快的优势,一定可以凿穿到敌军主帅的身边。
“杀!”秦虎两腿一夹马腹,那战马嗖的一声便窜了出去。
到了这个时候,高达和孙宣雅也没办法,只能跟着他继续向前。
“疯子,疯子,这小子妥妥是个疯子。”孙宣雅吞着唾沫说。
秦虎带着一百人,从中午一直杀到天黑,所到之处,如入无人之境,横扫了河对岸百里地面,到之后光马匹就累死上百。
这一路上,足有四五千辽东兵战死,死尸塞满道路,无边无际,惨不忍睹。
高达觉得,真的不能再追了,因为他们已经没有战马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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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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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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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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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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