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下手中的动作,白发胖老头怔怔看向陈宇。
陈宇没有回答。而是保持下蹲的姿势,挪上前一步,拆掉PC主板上的各种插件,开始重新安装。
“华硕主板。板面挺大,应该是高端型号。但看上去损伤比较大,不一定能用了。”
“华硕是什么?”双手接过陈宇扔来的螺旋桨,白发老人疑惑问。
“一个品牌。”陈宇语调平淡的回答:“专门生产电脑硬件的厂家。”
“战前?”
“……”陈宇微愣,随反应过来,点点头:“对。战前。”
“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陈宇没有再回答。
自顾自安装主板上的各处硬件。
内存条、CPU、机械硬盘。
唯独到了电源,停住了。
“你这里有电源吗?”陈宇伸出双手,对着老人比划:“这么大,表面上会写一串数字,550W、300W之类的。”
“你自己找。”白发老人的语言顺畅了不少,转身指向破旧沙发旁的一个大木箱:“里面有很多东西。”
陈宇拖过木箱,快速翻腾一阵,幸运的找到了一块主机专用电源。
立刻将供电线插入主板API插槽。
“插排呢?插电的。”
“在这。”老人显然知道电源插排这东西,有些手忙脚乱的递来:“是这个吗?”
“嗯。”
点点头,陈宇将电源插头扎入插排,“啪嗒”一声,打开开关。
灰迹斑斑的主机电源指示灯,顿时亮了!
“启动了!”白发老人瞳孔微微收缩。
“……没有。”陈宇用力一口气,吹散主板沾染的灰尘,面无表情的站起身:“主板坏了。电供不上去。”
“但…但是灯亮了?”
“电源灯亮了,只代表电源没坏。一台电脑主机想要启动,需要电源、主板、硬盘、CPU全部正常工作才可以。哦,还需要软件系统。”
“系统?”白发老人更茫然了。
“总之,你想组装一台电脑主机,很困难。要找到更多的配件,我会帮你挑选没损坏的。”陈宇直视对方:“如果你只是想玩电脑的话,我有一台新的手提电脑,能给你。”
“手提电脑……”老人挠了挠自己圆滚滚的脸蛋,思索着转身,从一张书桌的最底端,抽出一台笔记本电脑:“你是说这个吗?”
说着,他还对陈宇展示着打开屏幕,启动了电脑。
陈宇:“……你有电脑,为什么还要组装电脑主机。”
“我只是好奇它的运行规则。”老人指着手上的笔记本电脑,道:“我知道它俩是一样电子科技。也把它拆开过,但内部构造,却有点不一样。”
“肯定不一样。”陈宇点头:“一个是桌面端,一个是移动端。硬件彼此并不匹配。”
“什么是桌面端?什么是移动端?”
“……桌面端,就是放在桌子上的。移动端,就是你手里这种,能够移动使用。”
“喔!!”白发胖老头恍然。
“啪啪啪。”
拍拍手上的灰尘,陈宇掏出一根香烟,点燃,边吸边道:“如果是同一个时代的产品,桌面端的性能要比移动端高上不少。性能,也是它们之间的区别。”
“明白了。”颤巍巍的放下笔记本,老人再次上下打量了陈宇一阵,面色逐渐严肃:“你,是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
陈宇:“说来话长。”
“嗯。”老人点头:“那你说说。”
陈宇:“因为太长,忘了。”
老人:“……”
大口吐出一团氤氲,陈宇眯起双眼,道:“如果我没走错地址的话,您,就是上一任老城主了吧。”
“城主?我是当过。”点点头,白发老人岣嵝着后背,走到沙发前,缓慢坐下:“年轻人,找我有事吧。”
“有。”
“……还挺稀奇的。”揉了揉说话越来越顺畅的喉咙,老人咂咂嘴:“三十多年了,没人找过我了。”
陈宇:“我的荣幸。”
“坐。”翘起二郎腿,老人从怀里拿出一杆烟斗,指向另一张沙发:“可以聊聊。这很有趣。”
“谢谢。”陈宇没有推却,径直走到沙发旁,坐在了白发老人的对面。
“知道这是什么吗?”老人点燃烟斗,优哉游哉的吸了两口,然后从兜里拎出一小袋茶叶,在陈宇面前晃了晃。
“茶叶。”陈宇回答。
“哦呵呵呵呵。”白发胖老头和蔼的笑出了声,脸上洋溢着浓郁的喜悦:“你连这都知道。对战前历史很了解啊。”
‘我不光了解。我就是来自战前……’
心底,闪过这一句话,陈宇背靠沙发,面色平静的开门见山:“我叫陈宇。我该怎么称呼您。”
“叫我鲁滨逊·克鲁索就行。”老人吐出一口烟。
陈宇:“丹尼尔·笛福的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
“……”老人眼底精光越发闪烁。
看向陈宇的眼神,已经充满了探究与好奇:“年轻人,你到底是谁。”
“我是陈宇。”陈宇目光平静的和老人对视:“也可以是星期五。”琇書蛧
白发胖老头整个身子瞬间剧震。
陈宇则露出了进屋后的第一抹笑容。
老人:“……”
陈宇:“……”
老人:“……”
陈宇:“……”
“年轻人,我承认我喜欢你了。”伸出肥胖的、布满老年斑的大手,老人拍拍陈宇肩膀:“星期五。”
“这值得庆祝。”陈宇点头。
“好吧,你来找我,到底有什么事。”老人继续埋头,吸烟:“我会帮你。”
“我想知道超凡者的秘密……”
“你现在,不已经算是半个超凡者了吗。”他缓吐烟云,圆滚滚的脸蛋,隐没在浓烟之中。
陈宇摇摇头,从怀里捏出一颗纯黑色的魂珠,继续补充道:“以及,魂珠的秘密。”
闻言,白发老人眼底黑云一闪而逝……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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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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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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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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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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