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点满了爆率值>第三十九章 入主城!(下)
  “这是你?”

  “是。”

  “确定是你?”

  “是。”

  主城。

  高耸的铁质城门前,陈宇挺胸抬头,目视前方,面色平淡的道:“那时候,我还很瘦。”

  “瘦你妈!你他妈在我这里糊弄鬼呢?”守城军官表情冷冽,捏着手中的身份证明卡片,杀气腾腾:“知道伪造身份的后果吗?”

  “知道。”陈宇点点头,从怀里掏出一叠厚厚的钞票,在众多士兵“有目共睹”之下,递到了军官手中:“所以以后,我还是要减减肥。”

  军官握紧手中纸钞,继续用凌厉的眼神盯了陈宇一阵,忽然变脸,憨厚的笑出了声,与陈宇握手:“别说,仔细瞅瞅,和你还真挺像的。”

  “是啊。”陈宇热情回应:“都是两只眼睛一个鼻子。”

  “嘴巴也都是一个!这么巧,不可能不是一个人。”

  “大人,那我能进城了吗?”

  “当然!”

  守城军官将身份证明还给陈宇,收起半自动步枪,侧身让开一条通路:“请。”

  “谢谢。”

  接过身份证明,陈宇微微鞠了一躬。随后在一位士兵的指引下,通过城门左侧的小门,进入了主城。

  这是他第一次迈过那道阶级的巨墙,亲眼目睹了城内的世界。

  刹那,便被壮观的景色所“镇”慑。

  首先。

  迎面而来的,是一座巨大的“山峰”。

  高度仅次于视线尽头的城堡。

  “山峰”由一具具炸裂的尸体标本制作而成。这些标本大多失去了上半身,血肉如鲜花般怒放,四散而开。

  还涂抹上了晶莹的防腐蜡。

  充斥着令人头皮发麻的诡异美感,栩栩如生……

  其次。

  是两侧沿街而开的商铺。

  每一栋房屋,都采用西方中世纪的别墅样式。

  如果不去看每家每户电线杆上悬挂的、迎风飘荡的人头与干尸,还真算得上是错落有致。

  最后。

  是鹅卵石铺成的路面。

  相当平坦。

  因为每两块石头相间的凹陷,都是由骨骼、骨粉填充而成。

  上午灿烂的阳光洒下,照耀在地面上,反射出了白色的圣光。

  入眼所及,既狰狞、又温馨……wWW.ΧìǔΜЬ.CǒΜ

  “……”

  沉默着,陈宇站在原地。

  就这样静静观看了三分钟。

  直到一名双腿残疾、摇摇晃晃的老乞丐来到他面前,陈宇才思绪回归。嗓音沙哑着开口:“有事吗。”

  “吼——哈……哈哈……”老乞丐张大嘴吧,艰难的从喉咙内发出几声音节,摇晃干枯老手抓紧的破碗。

  陈宇会意。

  用自己的食指与中指,夹出一元钢镚,丢进破碗内。

  “叮当~”

  声音悦耳动听。

  “哈!吼哈哈……”老乞丐激动的留下两行热泪,颤颤巍巍跪坐在地,给陈宇磕了个头,然后便抓起碗里的钢板,塞进口中。

  “咔嗤!”

  “咔嗤!”

  用力咀嚼。

  一缕鲜血,夹杂稀疏的碎牙,从乞丐的嘴角流淌而出。

  陈宇:“……”

  默然半晌。

  他又重新掏出一张纸钞,放入乞丐碗中:“这个不废牙。”

  “吼吼……咕噜……”老乞丐再次感激的磕头。

  口中的血,和额头冒出的血,染红了一小片身下的骨粉。令整片城门广场,都仿佛“活”了过来……

  离开老乞丐。

  陈宇双手插兜,面蒙围巾,游荡在主城的街街巷巷之中。

  城里人多,却并不密集。

  互动交流也少。

  要么一个人晒太阳。

  要么自顾自洗衣裳。

  要么手持牡丹,装点自家门前飘荡的干尸。

  要么手持尖刀,缓慢插进掌心内,等待手背冒出的利刃。

  陈宇觉得他和这座主城,有些格格不入。

  因为他认为,干尸和玫瑰其实才是最配的。

  牡丹不行……

  耗时一小时。

  逛了小半个主城。

  陈宇大致明白了主城的内部规划,也熟悉了环境。

  决定开始干正事了。

  作为一个在“酒吧”工作多年的酒保,他深知“酒吧”是个好地方。能在最低的成本下,了解到最多的信息情报。

  于是,他当即进入了一间“生意兴隆”的酒吧,坐在角落。一边听着小提琴手弹奏的赛马曲,一边暗中观察。

  此时,正处中午。

  酒吧内并不热闹。

  部分酒客也昏昏欲睡。

  如果不是那名靓丽妓女的舞蹈着实够硬,想必顾客们都早已散去。

  “咔嚓!”

  伴随着小提琴的弹奏声,妓女一个转身,突然掰断了自己的左手腕。

  “哦哦哦!”

  “噢!”

  “HOHOHOHO——”

  顿时引起酒吧内不少酒客的欢呼。

  接着,没多久,舞女侧蹲伸腿,朝着自己绷直的膝盖狠狠一压!

  “咔嚓!”

  又断了一处骨骼。

  “好!!”

  “噢噢噢噢——”

  酒客们越发昂奋,奋力挥舞双手,疯狂呐喊。

  各别打盹的酒客也被吵醒,神志不清的跟着大吼大叫。一同将酒吧的气氛推到了一个高潮。

  “当当当当当!”

  小提琴手也兴奋了,拼命用自己流血的手指甲波动琴弦,弹奏着赛马曲的高潮部分。

  “……”

  陈宇点燃一根香烟,塞进嘴里。任由辛辣的烟云刺痛他的左眼,也保持着面无表情的表情,看着这一切。

  很快。

  一首赛马曲结束。

  瘫软在舞台上的舞女,被工作人员像拖死狗一样拖走了。

  酒客们热情的余温还没过,都脸红脖子粗的往舞台上扔钱币。

  十块的。

  五块的。

  一块的……

  纸钞,硬币,甚至还有碎金子。

  “叮叮当当”,响的不如赛马曲好听。

  “啪。”

  弹飞香烟。

  陈宇紧了紧衣服,不愿再看。开始闭目养神。

  酒吧,只有晚上才算热闹。

  而情报,也只有热闹的时候才方便打探。

  他,不着急。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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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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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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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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