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跟南瓜相近的品种也没见过。
杨丽华一拍额头:“我之前总是在找土豆、玉米和红薯,竟然都把南瓜给忘了,这可是好东西,要是好好推广,也能解百姓饥苦。”
林万超安慰:“你一直对各种能吃的东西很敏感,这么久以来都没见过,说明这里还没有大量种植,甚至很可能根本没有这东西。”
“别懊恼了,等过段时间说不定这东西自己就出现了,就跟红薯一样,你还是先专心做好其它的粮食培育,免得抓的太多每一样都抓不住。”
杨丽华也只能作罢,但还是把寻找南瓜的事放在心上,打算以后有机会就找一找。
既然能找到红薯,就肯定能找到南瓜。
这些高产还能饱腹的作物自然是种的越多越好。
但眼下,还是要多存粮食才是。
三人商议后,还是照常行事。ωωω.χΙυΜЬ.Cǒm
第二天一大早,平嬷嬷就又来了。
“还要装扮?”
她今天是扮成小厮出去,怎么还要平嬷嬷给装扮?
平嬷嬷说:“也不是所有女娃子都能扮成男子出去行走,自然要有技巧才是,当年皇后也会扮成男子跟皇上出宫探查民情,那时候就是老身为她装扮的。”
她带了个箱子,连各项用具都准备好了。
林珺莹诧异的问:“不是说皇后性格温婉吗?”
这么温婉的人还能女扮男装出去玩?
平嬷嬷笑了笑:“传言也不能完全相信。”
她也没想多说,已经让林珺莹坐下,把头发散发,她要开始给装扮了。
平嬷嬷手艺很好,给她把眉毛修了修,修的短了点,就显得粗了一些,少了女子的温婉可人。
然后在脸上稍加涂抹,显得粗糙了些。
接着把头发梳好,换了一身宽大点的衣服,刚好掩盖住她的胸部。
接着,在她的喉部画了画,让她一抬头好像有喉结一般。
林珺莹看了看:“平嬷嬷您手艺真好,这么一看,我真的像个男娃子了。”
平嬷嬷笑道:“就是这声音不太像,你到时候记得少说话。”
林珺莹摸了个药丸吃,吃下去之后再说话,声音就显得粗哑了很多。
“怎么样,这样就更像了吧?”
平嬷嬷笑道:“你这药丸倒是很好使,对身体没坏处吧?”
林珺莹说没有,不用担心。
见她很感兴趣,林珺莹还送了她一小瓶。
“记住不能多吃,吃一颗管一天。”
这就是一种能让嗓子变哑的药,对身体没什么坏处,但也不能多吃。
平嬷嬷谢过她,把药瓶很珍惜的放回箱子里。
林珺莹见她对箱子这么爱惜,还保留了这么多工具,不禁觉得平嬷嬷若是在现代,就可以去做个化妆博主。
她技术这么好,肯定能收获很多粉丝。
只可惜,在这个世界,她只能偶尔化一化。
林珺莹出去找到城策,故意在他身边转了转。
“怎么样,主子?”
城策呆愣当场,诧异的看着她的模样。
“你,你是莹莹?”
样子不太像,声音更不像,看起来就好像林珺莹的兄弟。
林珺莹展开手臂转了一圈:“对啊,我是莹莹,是不是不太像了?”
城策上下打量,不由得笑道:“平嬷嬷的手艺还是那般好。”
能把一个姑娘打扮的像个少年一般,这手艺也很难得。
林珺莹笑道:“这样我跟你出去就不会被人认出来了。”
加上她之前跟平嬷嬷学了一点规矩,到时候应该能糊弄过去。
城策让她到时候跟着自己就行,他身为摄政王,身边带着护卫和小厮是正常的事,不会有人提什么意见。
他们这就出门上了马车,出发了。
到了这时候,城策才说:“办喜宴的人家是程阁老家,他的孙儿考中了举人还娶妻,这两件事加在一起,就把宴席办的大一点了。”
林珺莹知道程阁老的一些信息,但了解的并不细致。
“听说程阁老一直淡泊名利,对子孙后代的教养十分严格,他的孩子们都很有才,读书也都很好,他一家风评很好。”
城策说是:“程阁老也算是出身贫寒,后来考中进士后外调,妻子却在到任的时候被山匪所害,他励精图治剿灭山匪,还把当地治理的井井有条。”
“五年之后,他才娶了当时户部尚书的女儿为续弦,之后调回京城,拥戴先皇和皇上,步步高升。”
这么一说,程阁老的升官之路还真是曲折,一辈子过的也是很精彩。
可惜他的原配,没活着看到这一切。
不过要是他的原配还活着,他很可能也走不到如今这一步。
他能回到京城还能步步高升,很可能都跟后来的岳丈有关。
朝中无人,升官可没那么简单。
她甚至想着,要是按照一般书里的套路,程阁老的原配很可能是被害死的。
但这里不是什么书,她也就只是想想而已。
说话间,他们便到了程家。
这一路闲聊,这么远的路走起来倒是没那么无聊了。
摄政王亲自到访,程家自然是扫榻相迎,就连程阁老都亲自出来了。
城策跟他寒暄了几句,两人一块往里走。
林珺莹就在后面跟明二站在一块,装作不存在一样往里走。
反正没人会注意到一个小厮,今天来的达官贵人高官很多,看这些人都看不过来呢。
程阁老家看起来家风简朴,但是宅院很大,这宅子是先皇赐给他的。
当年是一个大贪官的宅院,贪官全家入刑后,宅子空了几年,先皇看程阁老家这么多人还挤在一个小院子里,就把这宅子给他居住。
这也是告诉人们,做好官做清官也不一定要两袖清风,朝廷会记住这些好官。
不过这宅院不能出售,只能程家人居住,若是程家子孙日后不成器,还是可以收回来。
还好程阁老的儿子们一个个的都很争气,书读的好,每个都至少是举人功名,这可是羡慕坏了很多人家。
因为城策身份特殊,这一路自然是万众瞩目。
不过他脾气不太好,所以大家都不太敢上前打招呼,只敢远远的行礼。
这时候,林珺莹就看到了一个熟人。
在角落里站着的不就是齐凯的上司谭何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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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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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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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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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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