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这个血腥气极重的屋子,二人几乎在同一时间意识到了相同的事。
失踪案已经破了,现在摆在眼前的……是恶性杀人案。
墙上,地上,桌子上……看得人触目惊心。
沈宴之捂着嘴,就快要呕了出来。
他努力平息着自己的在胃里翻滚着的吐意,极其艰难的问白羽笙:“能确定是人血吗?”
“是人血。”白羽笙反复的检查,可是进展不大。
“能不能找个人把这个红色的灯换一下?太影响我的判断了,根本什么都看不清楚。”
“好。”
要不是腥臭的气味难闻至极,红色的灯光下真的是难以辨别分毫。
沈宴之命人以最快的速度将这诡异的红灯接成了白炽灯。密室被彻底照亮的那瞬间,整个血红色的案发现场更加的触目惊心。
手套和鞋套,早已经成为了白羽笙的随身必备之物。
白羽笙腿脚有点不便,效率降低了许多。
“要不我帮你?”沈宴之站在一旁问。
“你?算了吧。”白羽笙觉得还是自己比较“刚猛”一点儿……
白羽笙蹲在地上,拿着镊子,一点点的在浸透了血水的摊子上捡东西,每踩一步,都有血渗出来。
血,已经是紫褐色的了。
白羽笙在现场勘察很久,巡捕房其他探员依次感到了之后,迅速将整个陆家内外都围了起来。
“现场血液因氧化的缘故,已经变色。氧化程度来看,死亡时间是三天左右。墙体四周,地上,墙围上的血液没有呈现喷溅的痕迹,猜测是凶手故意抹上去的。”wWW.ΧìǔΜЬ.CǒΜ
“抹?”
“对,就像作画一样。”
沈宴之朝着白羽笙的指向看去,那扎眼的血墙就如赤壁一般,任意挥洒。
“虽然没有尸体,但是依照现场这个出血量判断,这里应该是第一案发现场,而且是分尸现场。”白羽笙笃定的判断却给了巡捕房众人制造了恐慌。
“分尸?”
“是的,从这个出血量来看,基本可以确定。而且我在这张被血浸透了的地毯上发现了微小的人体组织。”白羽笙转身将单独装进袋子里的证物拿给沈宴之看,并进一步说明:
“虽然没有尸体,但据我推测,死者应该是陆雨蝶。我在地毯上发现了类似于绸缎的面料细丝,一般这种料子,多数都是市面上高档旗袍料子,老百姓穿不起。”
听到此话后,沈宴之的眉头拧的越发紧了,眉眼间更是写满了忧愁。
一个失踪的人,死在了别墅的密室里,而尸体却不见踪迹。
发生了这样的恶性案件,一度让沈宴之头疼不已。
“当下要做的事情太多了,首先要做的是寻找尸体的下落。其次是圈定犯罪嫌疑人,刚刚被关起来的那两个人,马上派人去审问。”
“是。”
“白法医,还能找到更多的线索吗?”
白羽笙明丽的双眸间尽显难色,这个年代技术不比现代,凶案现场能用肉眼去确定的线索少之又少。
沈宴之并未因此而感到失望,安慰道:“没关系。”
“其实也并非是一点发现没有,你看这里。”白羽笙跛着脚走到了墙边,指了指墙上被蹭上的血迹,说:
“探长你看这里。其他地方的血迹比较集中,像是凶手故意抹在墙上的。但是这一处的血迹呈直角装,更像是之前在这里立了什么东西,案发后被拿走了的。”
沈宴之朝着白羽笙的指引仔细看去,还不忘伸手去摸了摸:“这个大小,估计是画作吧。难道是劫财吗?不太像啊……”
“若为画而来,总不会杀人分尸的吧。陆雨蝶被杀的消息一旦放出,他偷的画也不好变卖,除非……画作对他很重要,有不得不拿走的道理……”白羽笙分析的也的确有道理。
“杀人,分尸,夺画。”沈宴之转身对巡捕房众位探员说:
“事发突然,已知的线索实在是太少,唯一可知的凶手手段极其恶劣,杀人的行为对于他来说更像是一种难得的释放,这如果不是仇杀的话,那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狂魔。我个人更加倾向于前者,仇杀。一部分人跟我留在陆家,另一部分人去调查一下陆雨蝶的底细和仇家。”
“可是探长,那尸体怎么办?去哪里找呢?”
“这个……探长……我有话想说一说。”白羽笙规规矩矩的举起了自己的小手,时刻铭记着自己的分内职责,没有沈宴之的同意绝不逾越。
沈宴之俊色的眸光打向了她,允准称:“有话就说。”
“那我可就说了。首先我可以给大家的明确方向是,凶手杀人分尸。作案手法残忍异常,尸体虽然不见了,但也并非毫无方向。杀人分尸,并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凶手这么做,是为了可以方便将尸体携带出去。由此推断凶手的身材应该不是很高大强壮的那一种,或者说是弱小无力,不排除他是分批分次的将尸体运送出去。”
“那也有可能是怕引人注目。”孔武说。
沈宴之理智的分析说:“我觉得能精准的来到这栋别墅见陆雨蝶,应该也是和陆雨蝶熟悉的人才对。这栋别墅外围,连佣人都不会轻易靠近,后门是视野盲区,他完全可以将尸体从窗户推下去,自己再带着尸体从后门落荒而逃。杀人分尸,实在多此一举。所以,我赞同白法医的观点。”
白羽笙借着补充道:“凶手是个心细却不心思缜密的人。”
“这又是何以见得?”
“杀人分尸,运尸,还把密室之外的地方收拾得干干净净,企图将这场罪行永远封印在这间密室里,他心思细腻,在来之前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但他绝对算不上是一个心思缜密,冷静自持的人。相反在杀掉了陆雨蝶之后,他心中的仇恨疯长,以至于无法自控,将死者的血肆意的涂抹在墙上,以示大仇得报。”
“与杀人相比,他更加注重于自己宣泄自己的情绪,挥洒自己的恨意以得到无限的快感。然而这些基于他对自己的信心,我愿称之为有备而来的激情杀人。以人格来看,这样的凶手应该不会把尸块扔到太过于复杂抽象的地方,但却又觉得自认为完美的地方。”
白羽笙的这段极致侧写堪称完美,让众人为之惊叹不已,无不对其投来钦佩的目光。
可殊不知,对侧写极其不熟练的她已经艰难的做到了极限。
剖开凶手的内心可比剖开尸体的胸腔难了许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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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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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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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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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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