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溯流文艺时代起点>第六三六章 再等什么(康)
  余桦的“飘”,是余桦自己都认可的。

  其实这当然不能算飘,人的想法会随着环境改变,如今余桦书卖得这么好,名气这么大,对这些东西看的就没从前那么重了。

  余桦现在小说写的很少,《许三观卖血记》之后,他就再没有长篇小说出来。

  中短篇小说他平时又不愿意写,都是用一些随笔文章应付那些杂志社的约稿。

  但是于东却没有像催胡长青一样催余桦的稿子,因为于东知道:没用。

  “奖项咱们可以不在乎,但是名利要收啊。”

  于东笑了笑,继续说:“这次你去意大利,我让公司给你安排了两场签售会,总共两天,每天一场。”

  “你们呢?”余桦问,“你们几个不跟我一起办签售会?”

  于东撇嘴道:“我们在美国开签售会已经足够累了,去欧洲就好好玩玩吧,弥补一下之前没去看世界杯的遗憾。”

  “难道我这次去美国就不办签售会,我就不累么?”

  “你累点没事,你平时太闲。”

  “伱……兼职毫无人性。”

  余桦甩了于东一个白眼,站起来要走,刚走了两步,又跑回去咕嘟嘟灌了两杯凉茶。

  等到凉茶灌完,余桦才大步离去。

  看着空空如也的玻璃茶壶,于东怀疑,这家伙跑这一趟,会不会就是为了来蹭他凉茶喝的。

  ……

  出发去美国的那天,车子路过大门口时,于东看到了传达室里面的徐择臣。

  对于徐择臣,于东也没多问,在车上跟周大爷聊天的时候,顺带着跟徐择臣说了两句,然后他们就出发了。

  路上余桦说:“徐择臣这小子可真爱上我们学校传达室了,每天都来,比小方跟小李这两个正式员工来的还要勤快,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我们学校新招的门卫。”

  “我也见到他好几次,都是在传达室里。”毕飞雨跟着说道:“我看周大爷也挺喜欢他的。”

  “周大爷喜欢读书多的,你没看周大爷天天逮着小方和小李他们这些年轻人让他们看书么,嘴上嫌弃他们没文化,其实啊,大爷还是希望年轻人能多获取知识。”莫言说道。

  周大爷确实喜欢盯着保卫处的那些年轻小伙子让他们看书,这想法是好的,可是结果却不尽人意。

  小方小李他们基础太差,年纪也大了,虽然金艺这边的环境很好,但是他们的生活节奏已经养成了。

  平时就是准点上班,准点下班,回去之后找三五好友一起吃吃喝喝打打牌,哪有心思放在读书上面。

  周大爷认为自己虽然读书并不是特别多,但还算有些文化,至少对知识抱有热情和敬畏,所以他一直想找一個接班人,不说比他强,至少也要跟他差不多。

  后来发现找起来比较困难,就想着能不能自己培养,但是真培养起来他又发现难度更高。

  这段时间,周大爷跟徐择臣天天传达室里面,虽然徐择臣大部分时间都在自己看书,周大爷也不打扰他,但是两人时常还是会一起聊天,甚至一起探讨某些问题。

  周大爷虽然看书也不多,但是他爱跟有学问的人聊天,他的大部分知识也都是从别人身上学到的。

  两人聊着聊着,就聊出感情来了,这段时间周大爷经常暗暗惋惜,要是徐择臣不是金陵大学的学生就好了,就能招到金艺来撑起传达室的门面,这种想法虽然狭隘,却很真实。

  聊起周大爷找接班人的事情,几人都觉得有趣,王晓波开口道:“呵呵,周大爷要是实在找不到,我去应聘吧,我应该还算符合他的条件。”

  王晓波这话让于东撇起了嘴角。

  距离王晓波来金艺,已经过去一年多的时间了。

  他名义上是在金艺借住,其实已经算得上是定居了。

  李银河之前是去国外做文学交流,后来见王晓波到金艺有于东他们照顾,她干脆就在美国长期工作了,短时间内估计都不会回来,每次都是王晓波出国看她。

  现在王晓波在燕京的住处已经空了下来,之前王晓波想着回去看看,但是打开门闻到一股子霉味,他连门都没进就离开了。

  一开始,王晓波住在金艺,于东从没有提过别的,只让他安心养身体。

  到了几个月后,于东就找王晓波,跟王晓波说干脆他就跟金艺签了作家约。

  也不知道王晓波是怎么想的,也不拒绝,一直就说再等等,再等等。

  所以此时于东听到王晓波开玩笑说要去应聘门卫,才把嘴给撇起来的。

  余桦跟于东心有灵犀,也开玩笑似地说道,“晓波,我看你要不就跟金艺签驻校作家,这你就有地方办公了,你要是看上了传达室,干脆就让吴校长给你把办公地放在传达室,吴大爷肯定欢迎,绝不会怪你占他地方。”www.xiumb.com

  王晓波嘿嘿一笑:“再等等,再等等。”

  毕飞雨忍不住问道:“这事咱们问过你好些次了,每次你都说再等等,你到底要等什么啊?”

  “是啊,晓波,你到底要等什么?你是觉得驻校作家对你来说是一种束缚么?”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在我看来,金艺的驻校作家对作家是非常尊重的,就连余桦这样几年不出书的,也没见……”

  余桦扯了扯嘴角,“咳咳,别往我身上扯啊。”

  陈红坐在余桦旁边,锤了余桦肩膀一下,“王老师说的不对么?你现在作品都没有我多。”

  这话让大伙都笑了起来,陈红说的没错,她现在生活负担轻,海菓也长大了,平时有时间来写一写剧本、散文之类的,这两年投了不少杂志,也过了不少稿,确实比余桦的产量要高。

  于东没让他们把话题岔开,接着问道:“那晓波你是因为什么?”

  王晓波咧嘴笑起来,“其实也没什么,我一直在等阮小虎分房子。吴校长之前跟我说,如果我在金艺做驻校作家,他会给我分一套房子,我当然觉得挺好,但是小虎来的比我久,却一直住在单身宿舍那边,我要是先搬走了,实在不好。”

  听到王晓波这话,于东两颗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之前王晓波婉拒他,他想了很久,帮王晓波想到了很多理由,但是也没想到王晓波是在考虑阮小虎。

  王晓波这个人的心思,真的很难捉摸。

  阮小虎没分房,是因为阮小虎没结婚,不符合分房条件。这次阮小虎跟李玉领了证,事情跟吴常新一提,吴常新立马就批准了。

  毕飞雨笑了起来,“现在好了,阮小虎的住房马上要解决了,你也可以放心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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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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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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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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