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他还准备给大家读一首《门前》,却因看到参与读诗会的众人热情高涨,所以他干脆把机会让出来,留给更想要分享诗歌的人。
之所以选《门前》,是因为这是顾城的所有诗中,于东最喜欢的几首之一。
其实原本他也想选《一代人》,因为够短。但是后来想了想,这诗又短得有点过分,拢共就两句,他自己也十分不好意思。
读诗会上,大家都在读别人的诗,只有冯明那一首是原创。
冯明读诗的时候,于东特意观察了吴爱媛的表情,发现她刚听到“我爱你”三个字,头就低到了桌面,脸上红了一片,一直延伸到耳后根。
她肯定知道冯明这诗是送给她的了。
而心里明白的也不只是吴爱媛这个当事人,刘昌敏、朱钰他们跟两人都很熟,自然也清楚。
大家带着同样的,看好戏的心态观察着两人。
等到冯明一首诗读完之后,鼓掌最起劲的就是于东。
“好诗,好诗!”
于东都快要把手掌给拍红了,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想让冯明的这首诗业在学校变火,那以后就不用他一个承受被捧杀的痛苦了。
下次大家来参加读诗会的焦点也都能分到冯明身上。
冯明看到于东拼了命的鼓掌,心里十分感动,于东这个兄弟真捧场,值得处。屋里茶叶还剩不少,回头再送几两给他。
于东的捧场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大家虽然也都跟着鼓掌,但是能够看得出来,他们对这首诗并不推崇。
其实冯明原创的这首诗也算不错了,但是奈何在立意上就输了一大半。
这诗全篇都是在讲爱情,而且还是那种甜得发腻的爱情,这可怎么行。
诗歌要探寻,要表现,要追问生命的真谛。
即便是舒婷的爱情诗,人家表达的也是更有追求的爱情,是坚贞,是相互成就,是含蓄的热烈。至少也得含蓄,《致橡树》里,我爱你三个字中间还加了个如果呢。
现在很多人读诗,还就偏偏喜欢《树》那种乍听起来有些不太明白的诗歌,那不叫故弄玄虚,那叫回味绵长。
于东见众人对冯明的诗反响不热烈,又盼着后面还能有好的原创作品,但是直到结束,再也没有一首原创出来。
因为参加的人多,所以读诗会一直持续到了傍晚六点钟。
天已经开始黑了,于是众人纷纷作辞,化整为零吃饭去了。
于东他们几个元老留在最后——只有吴爱媛先回去了,大概是因为冯明的情诗而不好意思。
这场读诗会让何煜的兴头比较足,等人都走了之后,他还一脸潮红,“今天氛围很好啊,我没想到咱们金艺还能组织这么多人参加的读诗会。冯明表现也很好,竟然还写了原创作品。我们回去都加把劲,争取以后每次读诗会都能出现原创作品。”xiumb.com
冯明被他说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我就是随便写着玩。”
“嗨,不用谦虚。”何煜哈哈一笑,又提议道:“你们说,咱们这个读诗会要不要取个什么名字。以前咱们人少随意些,现在人多了,那不得师出有名哇。”
其他人对何煜这个提议都挺感兴趣的,刘美琴歪着脑袋想了会儿,眼睛一亮,“就叫以树为名读诗会怎么样?咱们都是老师,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个名字跟我们身份贴合。大树呢,又枝桠繁多,寓意我们读诗会开枝散叶,能有更多的人参与进来。最后,以树为名,谐音就是艺术为名,三重含义,多好啊。”
她说得条条道道,但是其他人却不买账,冯明调侃道:“刘老师,你提的这个名字,私心重了啊。”
朱钰也笑道:“我看这名字还有第四重含义吧,之前于东的那首诗不就叫《树》么?”
“哎呀,我真没往这方面想。再说了,这算什么私心啊。那你们说嘛,不用这个用什么?”
问题又回到取名字上面,几个人都绞尽脑汁试图想一个好名字来。
随后他们每人都提了好几个名字,最终却是冯明提的名字得到所有人的认可。
冯明提的名字一点都不取巧,完全是从现实出发,就叫“黄瓜园读诗会”。
这名字听起来怎么也没有其他名字诗意,但是每个人都认为它最为合适。
定了名字之后,何煜又提议:“下次咱们要为诗会多做一些准备,比如每次读诗会要定个主题,或者是地点可以不在教室。”
“不在教室,那在哪里?”冯明问道。
“可以在操场,虽然露天,但是很空旷,大家读诗很有感觉。如果操场不行,下次也可以申请去报告厅。”
“教室也可以啊,以前的老教室,把桌子移一下,空出地方就行了。”
……
于东在旁边听着,偶尔也会提些意见。不过他更喜欢听他们讨论,他由衷的喜欢他们在展望读诗会未来时脸上洋溢的笑容。
他们的雄心、愿景,真诚而又朴实。
于东对读诗会的发展兴趣不大,但是却愿意去守护他们脸上的笑容以及他们内心的期盼。
几个人一直聊到天都完全黑了,还是冯明提了一句“食堂快没饭了”,他们才离开教室,朝食堂奔去。
在帮食堂解决了残羹冷饭之后,他们才各自散去。
于东没有跟刘昌敏他们回宿舍,而是一个人跑到了校门口传达室。
传达室周大爷正蹲在门口剔牙,见到于东跑来,笑呵呵地说道:“又来问信啊,于老师。”
于东点了点头,“是啊,有我的信么?”
“还真有,在桌子上,你自己去拿吧。”周大爷朝传达室里面努了努嘴。
于东忙跑进去,桌上只放了一封信,就是他的。
“就知道你晚上要来,都给你捡出来了。”
于东朝周大爷抱了抱拳:“好人一生平安。”
道完谢,于东攥着信走了,周大爷看着于东背影,嘿嘿直笑:“这小子,还说没处对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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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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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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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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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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