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东跟柳学民他们打了声招呼,然后跟苏桐出了杂志社。
下楼后,于东正要骑车,苏桐拉住了他:“车放这儿吧,我们叫辆车过去。”
“还挺远?”
“不算近,放心,车搁这里不会有事的。”
听到苏桐这话,于东有些好奇了。新街口就在跟前,在金陵想要吃饭,这附近应该是最好的选择。别的不说,先看看杂志社旁边的这条街,两边敞着门的近半都是民营餐馆。要是嫌这些不上档次,再往远处看看,金陵饭店就矗立在不远处。
不过他也没有多问,只管跟着苏桐去了,反正他也不信苏桐还能把他给卖了。
招了辆面的,上车后苏桐跟司机说:“师傅,利河路和昌河交口,到了我再给你指具体位置。”
听到苏桐说的位置,于东在脑海里面想了想,这地方确实不近,都到雨花台了。在于东印象中,现在那个位置应该不太热闹,吃饭的地方也很少。
车子一直开到一个挂着“大华菜馆”牌子的二层小楼,苏桐对司机说道:“师傅,在这停就行。”
下车之后,于东看了看这栋小楼,别说,它还挺好认的,这附近也就这一栋小楼,孤零零的。
从老远就能看到二楼墙面挂着的招牌。
苏桐笑着解释道:“别看这里偏僻,他家的菜烧得不错,老板我也很熟。”
说话间,两人到了饭店门口,老板围着个围裙坐在堂屋抽烟,见到两人,笑着走上来,“苏老师来啦,菜都备好了,随时能起菜。”
他又忙着散烟,到于东这里的时候,于东拿手把烟挡了回去:“谢谢,我不抽烟。”
“他向来不抽烟。”苏桐笑着把烟点上,然后介绍道:“这是老李,是这家店的老板,也是厨子,这是我师弟于东。”
“呦,又是个高材生,幸会幸会。两位里面请吧,今晚店里没旁人,就你们一桌。”
随后老李把两人引到旁边的包厢里面。
他这个饭店应该就是用自家房子改的,三进的屋子,中间做大厅,两边做了包厢,后面又围了一个院子,遮了个棚做厨房。
包厢里面放了个方桌,上面架着一个木头圆盘,墙只是简单地刷白,没有其他什么装饰。
苏桐大概是提前打过了招呼,所以省去了点菜的环节。老板去了后厨,老板娘跑到前面来接待于东他们,她跟苏桐也很熟,倒水的时候跟苏桐聊了几句,随后就出去了。
等到包厢只有他们两个人,苏桐看了看时间,说道:“他们应该一会儿就要到了。”m.χIùmЬ.CǒM
于东这会儿也懒得问苏桐来人是谁了,只是笑道:“没想到师哥还是个老饕,这么偏的地方都能给你找到。”
“毕竟在金陵待了好些年了,对这地界上的事情多少有些了解。”
这话让于东有些惭愧,他在金陵待了那么久,也都不知道这里还有个饭店,他甚至连雨花台这边都没有来过几次。
吃饭也通常就在食堂解决,最多也就在学校附近找个餐馆,一般都是刘昌敏他们带着一起去的。
他这个人虽然嘴里也长了条舌头,但是对美食的追求却没多少。
但是于东佩服那些在美食上花了心思的,他一直认为美食跟文学作品有着相似之处,都是文化的一种载体。所以上次在蓉城的时候,杨萧给他介绍当地美食的时候,他会听得津津有味。
于东打量着包厢里面的环境,点头道:“装修倒是怪朴素的。”
“怎么,在工美当了一段时间辅导员,开始关心起装修了?”苏桐笑着说道。
“没有,随意看看。”
“这段时间在学校的工作还好么?适应得怎么样?”
“挺好的,学生们都挺争气,也不用我太操心。”
“既然如此,那有时间的时候就多想想你师哥我,我可是一直在等你的新稿子。”苏桐笑呵呵地把烟屁股掐灭,“今晚这顿饭可不是白吃的,回头你得还我一篇稿子来。”
“怪不得来的时候眼皮一直在跳,果然没有好事。古人诚不我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什么古人说过这话?应该是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才对。”
苏桐把于东下午说的这句奉还给于东,两人都哈哈笑了起来。至于吃饭还稿的事情,自然也是苏桐开玩笑。
《钟山》两月一刊,每年有无数人往他们杂志社投稿,他们收的稿子也都是精选中的精选,肯定不缺于东的稿子。
不过,苏桐的玩笑间也有对于东的看重,他希望于东能在文学创作上有更多的发展,于东是个好苗子,不应该荒废了。
玩笑过后,两人又随意地聊了起来,他们两个可以聊的话题实在太多了。同一个大学毕业,同样有在金艺当辅导员的经历,同样写小说。
世上很难再找到这样的巧合来。
又聊了大概半个小时时间,外面响起一道低沉浑厚的声音:“老板你好,我们是苏老师的朋友。”
“哦,好,苏老师他们已经到了,我带你们进去。”
老板把人带进来的时候,苏桐和于东已经站起来准备迎接客人了。
于东先看到的是一个黑色的鸭舌帽帽沿,他还没来得及看到下面那张脸,就又被另一外一顶红色的圆边帽子吸引了注意力。
红色的圆边帽子下面,先露出一张红艳的嘴,然后是一袭红色碎花长裙。
一男一女,两个人都戴着一顶帽子,一上来就让于东体会到了一股神秘感。
随即没有等到他去猜测,男人已经抬起头来,看向他和苏桐。
苏桐笑着走上去跟男人握了握手,“张导,巩小姐,路上辛苦。”
说完他又把于东拉到两人面前,为他们介绍:“这位是我的师弟,于东。于东,这两位……”
于东忽然笑了起来:“师哥,这两位恐怕就不用介绍了吧,张导,巩小姐,幸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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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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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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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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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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