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那样的穷地方,读书的人很少,在他们村里,他的学历最高。
阮小虎家里面有三个兄弟,他排老二,上面有个三十岁的老大,下面有个十四岁的老三。
今年春天,他高二快读完的时候,父亲说要分家,把他叫了回去。
分家的全程阮小虎没说过话,父亲也没让他说话,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
老大已经娶了亲,跟媳妇先分出去。
老三还小,跟父亲一起住。
阮小虎这个老二就惨了,父亲给他留了一间土房子,还有六百块钱的外债。老大娶媳妇时,家里面借了两千块钱,这债分成三份,老大和老二各担六百,父亲和老三担八百。
分完了之后,父亲对从头到尾没说过话的阮小虎说:“老二,不是爸偏心,老大和老三一个只读完小学,一个念到初中,就你念到高中,家里对得住你了。明天去学校办退学手续,我陪你去。”
第二天,阮小虎没有去办手续,而是背着家里去找了费强,要跟着他去外面打工。
费强在他们村混得不错,据他自己说是在外面带人做工,赚了不少钱。之前费强跟阮小虎说过打工的事情,只不过阮小虎当时还想着读书,没有应。
分家之后,阮小虎想起了费强之前说的话,就去投奔了他。
费强见阮小虎来投奔,也很开心,没过两天就带他出去做活了。
但是阮小虎出来才发现,费强根本不是他自己口中说的什么工头,而是在外面做偷儿。
一开始阮小虎想要跑,可是最终还是没有下定决心,他第一次离开家乡,外面的世界让他什么都看不清楚,他怕,怕自己离开费强就活不下去了。
他也不想回家,因为咽不下这口气。
于是,他也成了一个偷儿。
这几个月,阮小虎一直跟费强东奔西跑,坐着火车在各个城市流转。
照费强说的,这两年世道开始不好混了,业务也越来越难做,每天弄不到什么大货还得整天提心吊胆的。
阮小虎曾问费强,叔,我们会被捉到局子里么?
会,当然会,你还没被捉过,被捉过一次就习惯了。费强回答阮小虎的时候,满脸的不在意,似乎被捉进局子里并不是什么大事。
后来,阮小虎就再也没问过这个问题。
这几个月来,阮小虎都活在矛盾当中,他一方面被自己内心的道德拉扯着,另一方面又被生活的窘境所挤压,最后总是后者占据上风。
他喜欢看书,但是跟着费强后就再也没看过书,有时候他甚至会想要去书店偷一本,最后还是控制住了。
所以,看着手上的稿子,阮小虎没有忍心扔。
他不知道这些纸上面写的是什么,但是上面都是字,让他有一种亲切感。
等到费强走远后,阮小虎摸到一个人少的车厢连接处,蹲在地上,翻开了手上的稿子。
“字真漂亮。”
阮小虎想要用手去摸纸上面的字,却又生生停住,这么漂亮的字,要是摸脏了怎么办?
这字比班主任王老师的都要好看吧。
“居雍镇每年在大雪快要降临之前,都有一个特别的节日,这节日不固定,具体哪天,全由当地人心情……”
阮小虎读起纸上的字后,眼睛就挪不开了。
这是一个故事。
故事里有一个叫居雍镇的镇子,这个镇子每年在快要下雪的时候都有一个特别的节日,只属于当地人的节日。
这一天镇子里面的人会找一片空地,然后一大早的时候各家各户把家里面今天要做菜的材料摆出来,如果看中其他家的材料,可以用自己的材料去换,只要对方同意了,他们就算是换成了。
燕京电视台对这个习俗很感兴趣,特意派人去当地进行采访。
故事从一开始就很吸引人,但是这时候阮小虎以为这个故事只是要描述居雍镇的这个习俗而已。
但是后来他才发现,根本没有这么简单。
当故事的主角何方——那个被派过来的记者发现自己重复地在过同一天的时候,阮小虎睁大了眼睛,故事在朝着他无法预料的方向展开,变得更有趣起来。
随后他看到主角利用自己每天都能来过开始肆意的生活,主角去偷钱然后买很多好吃的,看到谁不爽就直接揍,想喝酒就喝酒,想吃肉就吃肉,做了无数平常不敢做又很刺激的事情。
阮小虎开始羡慕起主角,他想着,如果他也像主角一样多好,每天都不用顾虑明天会发生什么,反正总会重新来过。
但是渐渐的,主角感到生活变得无聊,开始对生活失去兴趣。
看到这里的时候,阮小虎撇嘴笑了笑:这个主角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这么好的际遇他竟然还能感觉无聊。
要是我……
阮小虎刚开始想,人就愣了起来,他自己如今的生活不也是这样么?每天都一样的,没有目标,没有追求。
哦,对了,也有追求,就是希望今天能够多偷点钱买点好吃的。xiumb.com
呵,有什么区别?
困住他的牢笼,跟困住何方的牢笼根本没有任何不同。
故事的后半部分,阮小虎是在煎熬中看完的。
等他看到何方开始积极生活,赢得村里面所有人的爱戴,还收获了爱情的时候,他笑了,但是笑得很苦涩。
何方已经走出了牢笼,而他阮小虎呢?
他伸手在面前挥了挥,什么都没有,但是他确信,有一道无形的牢笼就在那里。
阮小虎忽然想起了学校,想起了同班的同学,想起了自己曾经的那些别人看起来不切实际的梦想,这一切已经离他越来越远。
阮小虎忽然哭了,没有声音,泪水却一滴一滴地从眼眶中冒了出来。
他连忙把稿子往旁边移开,却已经迟了,末页落了一颗泪珠。
那颗泪珠在纸上慢慢晕开,跟墨水融在一起,黑色的字扭曲起来,像是一张人脸,带着嘲讽的笑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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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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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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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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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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